招标
泉州市高通量卫星宽带推广项目比选公告(重新比选)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b-2023-1613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金1851972776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名称:泉州市高通量卫星宽带推广项目比选公告(重新比选)创建时间日期:2023-08-14 09:17: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3-08-14 09:30:00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3-08-16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 泉州市高通量卫星宽带推广项目比选公告(重新比选)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泉州市高通量卫星宽带推广项目比选公告(重新比选)标包内容说明: 泉州市高通量卫星宽带推广项目比选公告(重新比选)
本比选项目为泉州市高通量卫星宽带推广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16138),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泉州市高通量卫星宽带推广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泉州市高通量卫星宽带推广项目。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0076 卫星天线。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906.4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下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
2.1.5参选人需提供卫星互联网接入服务使用的卫星天线具备入网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1.6参选人所应答的产品需具备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经营许可。(须提供经营许可证书扫描件)。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至2023年8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10层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标书售卖室(按到达顺序逐个发售,请轮候的购买人在休息区稍事等候)。如不方便到现场,可以邮件的方式将获取比选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和付款凭证发送至beijing@zjscs.com。如需二维码支付,请在邮件中备注。(文件发售联系人:李震010-82205281/18519727764,beijing@zjscs.com)。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申请人名称
 
2
申请人注册地址
 
3
申请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
1.  本表为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0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10层第二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18号(118-11)5层509室
邮    编:/
联 系 人:李璟
电    话:/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李金、白明明、李波、卢华升、石羽、王少蕊、佟彤
电    话:18910472502(李金)
电子邮件:lijin2.gyl@chinaccs.cn
文件发售联系人:李震
文件发售电话:18519727764
文件发售电子邮件:beijing@zjscs.com
传    真:/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25177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lijin2.gyl@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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