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1 17: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已经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投审〔2023〕88号文(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8-440000-04-01-945869)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除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茶都路。 2.2建设规模:对兴宁市宁新街道青眼塘路片区(国土局宿舍、武装部宿舍等)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包括青眼塘南路等周边道路及巷道提质升级优化,建设内容包括:路面沥青铺设、人行道改造、雨污管改造、路灯、规划停车位、线缆埋地、绿化等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3项目概算总投资:人民币约983.92万元。 2.4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 2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5个月(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配合完成竣工图至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及其他未完成项目所需工作均在承包范围内,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① 设计单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具备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 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②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③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3.3项目管理其他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4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具备建安C证)、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以上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或岗位证。 3.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并按该平台的办事指南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5信誉要求: 自2023年03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6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 年10月11日 18:00 时。 5.2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 :/ /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3 年10月13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3 年10月13 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东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3-332073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53-3321132 办公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迎宾路140-214号A栋5003、5005房 日期:2023年 9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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