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城乡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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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48910010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城乡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城乡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设计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服务【2022】1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城乡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设计2.1.2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保定市主城区东南方向,紧邻东三环,临近京港澳高速,项目西侧为东三环,南侧为南堤路,北侧为规划延伸荷华路,东侧至芝麻官食品有限公司西侧道路。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61731平米,占地242.60亩,建筑面积 186995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0#仓库、1-2#冷链物流仓库、物流平台,配套用房、配套服务设施等(其中1-2#冷链物流仓库建筑面积68870平米)。2.1.4项目总投资:99520.33万元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6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70日内完成并出具相应的成果资料,并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查。2.1.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5 09:00至2023-05-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0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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