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披露公告]鄞州区朝晖路134、134-1、134-2号
金额
37.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2024zl101255
预算金额37.7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市体育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8778066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包老师133559000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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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名称 | 鄞州区朝晖路134、134-1、134-2号 | ||
租赁底价 | 37.708万元 | 项目编号 | NB2024ZL101255 |
保证金 | 30000.00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时间 | 2024-11-18 至 2024-11-29 | 租期 | |
业主 | 宁波市体育发展中心 | ||
项目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 | 类型 | 公房出租 | |
特色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租期开始时间 | 24907f0c157b4d5b97a2822163345ae1 | |
租期结束时间 | 租期 | ||
免租期 | 目前状态 | ||
其他情况说明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18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1-29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③租赁房屋禁止经营会所、KTV、网吧、棋牌等娱乐行业,禁止经营产生噪音及其他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认新承租方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租赁合同租金总额1.0%收取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9日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挂牌期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王老师,电话87780661。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房屋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③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中兴路租赁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的附件。 | ||
出租方案 | 1、电费:根据电表的计量按每千瓦时0.82元收取电费; 2、水费:中兴路商铺根据水表计量按每立方米7元收取水费,朝晖路商铺根据水表计量按每立方米7.2元收取水费,对没装水表的租户按每80平方米为一个基数,每年收取240元水费; 3、朝晖路内的附属用房水费、电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承租方应在收到结算清单后五天内到体育中心下属的宁波市升腾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付款; 4、所有产生的金额都必须以公对公账户的方式进行结算; 5、在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水、电费用,则做相应调整; 6、除委托方与承租方另有约定否则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租。 7、朝晖路租赁合同详见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的附件。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竞价开始时间 | 现场审核时间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申购保证金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00.00元。 | 履约保证金 | 6个月租金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21010122000830151开户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 | ||
资产信息 | |||
资产名称 | 鄞州区朝晖路134、134-1、134-2号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 |
详细地址 | 鄞州区朝晖路134、134-1、134-2号 | 所属单位 | |
管理单位 | 权属证明 | 宁波市体育局 | |
面积(㎡) | 资产概述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包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3355900030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16室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nbcqjy.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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