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3#教学综合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95.6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1002871002476001001
预算金额595.6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95.64万元
中标联系人申婷婷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3#教学综合楼

项目招标编号

E4511002871002476001001

建设单位

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富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

新建教学综合楼2#3#号楼,其中,2#总建筑面积为1298.75㎡,建筑层数为地上5层,地下0层,建筑高度为20.70m3#总建筑面积1478.79㎡,建筑层数为地上5层,地下0层,建筑高度为20.70m,结构均为框架结构。

开标时间

202407120900

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715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718

中标人

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报价

5956469.77

工期

23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申婷婷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245202105165,专业:建筑工程;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B2021000652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3052119******6905

专职安全员

钟季秀(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7179《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242819******1026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3.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中心校教学综合楼工程;

2)富川瑶族自治县 2022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经费预算资金项目-富川瑶族自治县石家乡中心校教学综合楼;

3)富川瑶族自治县立新大道工程;

4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资金项目;

5)富川东融(湾区)果疏产业核心示范区项目(一期)。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东兴市华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报价

5958803.44元

工期

23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黄建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21550191,专业:建筑工程;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1000299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282619******4617

专职安全员

恭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784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098119******201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3.投标所用企业业绩:防城港市纪委监委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辉业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报价

5972041.17元

工期

23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艳萍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1452021202200327专业:建筑工程;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4000861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052119******5744

专职安全员

蒋信连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038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232319******585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3.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多功能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2)平果市民文化中心项目(多馆合一)。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47893153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富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0715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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