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101号科研实验楼项目综合布线、安全防范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101号科研实验楼项目综合布线、安全防范系统(招标编号GKHK-23G642)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101号科研实验楼项目综合布线、安全防范系统
2.2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乐园南二街2号。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对101号科研实验楼项目综合布线、安全防范系统进行采购和安装。施工范围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系统、门禁系统等,详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具体内容: 投标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图纸和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系统、门禁系统、6层弱电机房工程、106号楼控制室安防系统改造、室外工程(101-102、101-103、101-106的线缆以及设备、进102、103、106弱电排管的修复)的设备、材料(含明配管、二次开槽及穿带线)的采购、供货、安装、系统调试、洞口封堵等工作。
投标人和施工总包单位的工作界面:
①安防综合桥架由施工总包单位按图纸所示施工完成,末端追位桥架由投标人实施;保密桥架全部由投标人实施;
②结构暗敷线管由施工总包单位按现有图纸敷设完成,后续增加的暗配管、追位管和明配管由投标人实施;
③弱电竖井、弱电进线间、弱电进线间(非)、6层弱电机房的接地由施工总包单位按图完成LEB箱(或接地扁铁),由LEB箱(或接地扁铁)至弱电设备的接地线由投标人实施;
④弱电竖井、6层弱电机房的配电箱由施工总包单位按图安装调试完成,配电箱到弱电机柜或弱电设备的配电由投标人实施;
⑤6层弱电机房抗静电地板、服务器机柜、机柜内网络设备、配线架、精密配电柜的采购安装,机房配电箱出线到精密配电柜的电缆、线槽的采购敷设由投标人负责实施,其余工程由施工总包单位负责;
⑥硬包、软包饰面上的点位孔洞,投标人负责提供位置尺寸,施工总包单位负责实施;
⑦室外幕墙上点位的开孔,投标人负责提供位置尺寸,施工总包单位负责实施;
⑧101号楼弱电进线间至园区一期弱电管网的连接排管(包括弱电井)由施工总包单位负责实施;一期弱电管网至102号楼、103号楼和106号楼排管的修复、增设,弱电井的修复等由投标人负责实施;
⑨101号楼至106号楼的主干光缆,101号楼网络机房至102号楼办公网络机房的的主干光缆,101号楼弱电机房到102号楼互联网机房的主干光缆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敷设、熔接、调试,101号楼到103号楼的主干光纤(含103号楼交换机增加的光纤模块)。
2.5计划工期:3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项目质量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综合布线和安防监控,或总体集成和安防监控),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投标人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1)若投标人为母公司的,应至少提供母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的,在认定财务指标时,以母公司报表中的数值为准。2)当近三年财务报表出现连续年度关联数据不一致时,以最近的年度财务报表数值为准),或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不少于1个包含机电设备施工(施工内容至少包含综合布线系统和安防系统)的合同业绩;
类似业绩指:机电设备施工(施工内容至少包含综合布线系统和安防系统),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为准;
(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记录(近6个月)及劳动合同】,且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在其他目前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3日09时至2023年12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eavic.com/rest/index)注册后购买(上传汇款凭证)经复核无误后,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供应商名称”。
4.3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才具有投标资格,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神舟大厦9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现场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5.4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service.com)上发布。
7.监督部门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7号
邮编:100028
联系人:潘鸿飞
电话:010-6165920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
邮编:100081
联系人:姚子良、李梁彬
电话:010-68197261
传真:010-68118720
电子邮件:gkzb6819726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