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分宜县分宜镇段整治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分宜县分宜镇段整治工程(二期)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分宜段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分宜镇芦塘村、角元村、水北村和水东村等。
2.2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金额:29021343.94元。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者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不设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07日起至2024年05月2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29日上午09时30分整,开标地点为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开物大道288号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5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6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原件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7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9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0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7.11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分宜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90-5887950)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分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分宜段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14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90588164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矿建路259号10栋3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779015619
监 督 机 构:分宜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24年05月07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行
2、户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县支行
3、户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