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嘉定校区第一教学楼阶梯教室智慧教学设备采购公告
金额
31.54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XC24000074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教务部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嘉定校区第一教学楼阶梯教室智慧教学设备。
【迅采公告特别提示】
1、自2024年1月1日起签署的成交合同需采用采购方提供的统一模板(货物类),合同模板可在报名后响应时在系统内预览,供应商提交响应材料即表明认可采用统一模板并已认真阅读其中的所有条款★★★。
2、所有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支撑材料均须加盖红色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为黑色复印件、加盖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的均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如货物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不一致的,响应佐证材料可仅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且保障售后服务能力。不得仅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并视为无效响应,可同时加盖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公章。
4、所有响应供应商如对于已发布的迅采公告中的技术参数、服务需求、公告附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请在响应前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或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除家具以外的货物类与服务类项目)
5、由于家具类项目较为特殊、如本项目为家具类项目,响应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响应前主动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充分了解项目相关需求,必要时采购需求联系人可要求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现场实地踏勘或测量等。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家具类项目)
6、如本迅采项目需求文件中提到公告附件的,供应商需要先在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报名本项目后,可在本项目的响应界面查询并下载其公告附件。
7、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供应商所提交的仪器设备清单中不得包含有最新版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若有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8、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所采购的仪器设备均为国产设备,无进口设备。如供应商提交响应的仪器设备包含有进口设备的,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无论该设备现在何处,需要经过海关清关结算的均判定为进口设备)。
9、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材料均须为中文文件,若原为外文说明书等佐证材料的,供应商需要同时附上中文翻译件。如供应商仅提交外文响应文件的,该指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0、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均需要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否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提前泄露项目信息并严肃处理。(若本项目非第一次公告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以本公告为准,不得直接使用往期落款日期的响应文件)。
11、供应商响应时的响应操作、响应说明、加盖公章的附件证明须保持完全一致。
12、本项目若由采购代理机构承办的,项目服务费需要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计费依据与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信息详见本公告下方内容。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XC24000074项目名称:嘉定校区第一教学楼阶梯教室智慧教学设备 预算金额:315456元
第一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2024-06-04 17:00:00 ~ 2024-06-09 17:00:00
第二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2024-06-09 17:00:00 ~ 2024-06-12 17:00:00(如有)
(以上海大学采招办官网首页各项目显示的倒计时截止时间为准,如第一轮已完成响应提交的,无需在第二轮重复提交)
交货期:30日 交货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上海大学嘉定校区第1教学楼阶梯教室
采购需求联系人:马剑锋 联系电话:1381686890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欣怡、陈瑞麟、陆思彦联系电话:王欣怡、陈瑞麟、邓澍 32557753、32557759、32557758 wxyi@shbid.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
采招办监督员:谢金印 监督电话:66130721
采购清单
技术参数
资质要求
商务要求
三、质量标准等要求(模板合同节选)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31001550400055646341
户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4-06-04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教务部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嘉定校区第一教学楼阶梯教室智慧教学设备。
【迅采公告特别提示】
1、自2024年1月1日起签署的成交合同需采用采购方提供的统一模板(货物类),合同模板可在报名后响应时在系统内预览,供应商提交响应材料即表明认可采用统一模板并已认真阅读其中的所有条款★★★。
2、所有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支撑材料均须加盖红色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为黑色复印件、加盖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的均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如货物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不一致的,响应佐证材料可仅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且保障售后服务能力。不得仅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并视为无效响应,可同时加盖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公章。
4、所有响应供应商如对于已发布的迅采公告中的技术参数、服务需求、公告附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请在响应前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或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除家具以外的货物类与服务类项目)
5、由于家具类项目较为特殊、如本项目为家具类项目,响应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响应前主动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充分了解项目相关需求,必要时采购需求联系人可要求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现场实地踏勘或测量等。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家具类项目)
6、如本迅采项目需求文件中提到公告附件的,供应商需要先在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报名本项目后,可在本项目的响应界面查询并下载其公告附件。
7、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供应商所提交的仪器设备清单中不得包含有最新版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若有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8、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所采购的仪器设备均为国产设备,无进口设备。如供应商提交响应的仪器设备包含有进口设备的,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无论该设备现在何处,需要经过海关清关结算的均判定为进口设备)。
9、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材料均须为中文文件,若原为外文说明书等佐证材料的,供应商需要同时附上中文翻译件。如供应商仅提交外文响应文件的,该指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0、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均需要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否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提前泄露项目信息并严肃处理。(若本项目非第一次公告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以本公告为准,不得直接使用往期落款日期的响应文件)。
11、供应商响应时的响应操作、响应说明、加盖公章的附件证明须保持完全一致。
12、本项目若由采购代理机构承办的,项目服务费需要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计费依据与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信息详见本公告下方内容。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XC24000074项目名称:嘉定校区第一教学楼阶梯教室智慧教学设备 预算金额:315456元
第一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2024-06-04 17:00:00 ~ 2024-06-09 17:00:00
第二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2024-06-09 17:00:00 ~ 2024-06-12 17:00:00(如有)
(以上海大学采招办官网首页各项目显示的倒计时截止时间为准,如第一轮已完成响应提交的,无需在第二轮重复提交)
交货期:30日 交货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上海大学嘉定校区第1教学楼阶梯教室
采购需求联系人:马剑锋 联系电话:1381686890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欣怡、陈瑞麟、陆思彦联系电话:王欣怡、陈瑞麟、邓澍 32557753、32557759、32557758 wxyi@shbid.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
采招办监督员:谢金印 监督电话:66130721
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
显示系统组件 | 4 | 套 |
扩声系统组件 | 4 | 套 |
智能控制组件 | 4 | 套 |
课程录播组件 | 4 | 套 |
智能升降讲台 | 4 | 个 |
技术参数
参数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评分等级 | 参数说明 |
---|---|---|---|
显示系统组件指标 | 是 | 核心指标 | 每套显示系统组件所含子设备或模块数量及参数指标如下:(1)2台辅助显示设备,屏幕尺寸:≥55英寸,分辨率:≥3840*2160,DLED硬屏,有源阵列防反射镀膜,具备独立RS232接口,支持第三方中控控制。(2)1台高清矩阵,≥4 female HDMI type A输入口,≥4 female HDMI type A输出口;≥4×L/R 3.5mm;提供至少包含面板按键、RS232、TCP/IP、三种不同类型控制方式。(3)1台无线投屏,支持HDMI高清输出;支持≥2个投屏画面同时显示,主流设备能够任意组合同时投屏;具备Windows、Mac、Android、iOS、鸿蒙等主流操作作系统客户端软件, 支持客户端扫码投屏和投屏码投屏。(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扩声系统组件参数 | 是 | 核心指标 | 每套扩声系统组件所含子设备或模块数量及参数指标如下:(1)1台蓝牙功放,功放功率:≥100W*2(8Ω);≥3路麦克风输入、≥2路音频输入、≥2路音频输出;内置蓝牙麦克风接收功能,支持蓝牙麦克风直接配对使用,可通过蓝牙麦克风实现电脑翻页;满足数字调节方式,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每次开机可自动恢复音乐和麦克风音量的预设音量,并且可以限制最大音量,便于管理(此项提供产品功能截图佐证,并加盖制造商公章)。(2)2对音箱,要求采用竖直线阵列,≥3个≥2英寸单元;≥115dB声压级;≥100W功率。(3)2个鹅颈话筒,支持48V幻象供电,与蓝牙功放配套使用,无需单独安装电池或外置电源供电。(4)2个蓝牙麦克风(含麦克风充电座),可颈挂,手持,领夹等多种方式使用;无线麦克风采用蓝牙技术,麦克风与接收器自动对频任意匹配,全部通用;麦克风要求采用充电式锂电池,满电状态下可连续使用时间≥20小时;充电接口采用USB和磁性式两种方式,方便使用(此项提供产品实物照片佐证,并加盖制造商公章)。(5)2个蓝牙接收器,≥2路USB通讯接口,可以分别接电脑及笔记本,以免频繁插拔接口线;具备近距离联接机制以及信号强度筛选功能,5米内自动对频,隔墙不联,防止教室之间误联现象;连接成功后15米范围内无遮挡及干扰情况下无噪音、断音、无死角;与蓝牙麦克风连接后,支持蓝牙麦克风开关状态、电池电量等信息收集及反馈,支持远程管理。(6)为保证系统稳定性,扩声系统所有设备要求同一品牌。(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智能控制组件参数 | 是 | 核心指标 | 每套智能控制组件所含子设备或模块数量及参数指标如下:(1)1台智能控制终端,输入回路:≥1路VGA,≥3路HDMI,≥1路模拟音频;输出回路:≥2路HDMI,≥1路模拟音频;支持HDMI、VGA、音频信号自动切换。当有活动信号输入时,可对切换的优先级进行配置;≥4路220V/10A强电电源控制端口,具备设备电源输出管理功能,提供时序及策略供电、断电管理。电源接口具备功率检测、电流检测功能,对外接用电设备提供能耗检测(提供本项内容CNAS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并加盖制造商公章)。(2)1台数字音频混音器,可通过USB进行远程输出,远程参考输入,软件升级和参数配置;集成自动降噪技术;两边同时互动,录制声音不卡顿、不掉字;频率响应满足或优于100Hz~16KHz;(3)1台智能PDU,≥4000W额定功率;≥8个电源开关通道,单通道的最大电流为≥10A,总输入电流容量为≥40A,每路通道开关状态可由面板显示,提供RJ45网口和RS232串口;(4)1个串口双向扩展器,控制输入通道数:≥1路RS232;控制输出通道数:≥1路直通RS232通道,≥4路扩展RS485通道;≥1路ID拨码开关。(5)1台IP电话机,并可一键外呼至值班室;(6)包含系统集成所需的所有网线、电源线、高清线、USB集线器等线缆或小设备。(7)需兼容并无缝接入上海大学已建智慧教室智能控制系统平台。(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课程录播指标 | 是 | 核心指标 | 每套课程录播组件所含子设备或模块数量及参数指标如下:(1)1台教师摄像机,≥4096×2160分辨率、帧率在1~30fps可调,含1张≥64G存储卡;支持智能识别教师行为,包括:教师所在区域(讲台区域、学生区域、PPT区域、板书区域)、教师上下讲台行为、教师进出各区域行为、教师走动行为、讲台目标丢失行为;支持垂直方向上可根据教师身高差异进行自适应调整,支持水平方向通过单个无机械云台摄像机识别教师移动并进行自动跟踪。(提供本项内容CNAS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并加盖制造商公章)(2)1台学生摄像机,≥1920×1080分辨率、帧率在1~30fps可调,含1张≥64G存储卡;支持红外画面录制,≥1路内置或外置拾音器;采用≥1/2.8英寸≥200万高性能逐行扫描图像传感器,满足或优于2.7-12mm焦距的电动内置镜头,采用H.265视频编码算法;支持115dB超宽动态,以便在逆光环境下仍能实现较好的图像成像效果(提供本项内容CNAS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并加盖制造商公章)。(3)1台网课终端,≥1路HDMI输入、≥1路HDMI输出接口,≥4K分辨率,≥1路HDMI音频输入、≥1路3.5毫米LINE IN立体声、双声道输入;≥1路HDMI OUT立体声、双声道输出,支持64Kbps~8Mbps的视频编码码率;支持UVC接口,可模拟USBCAM对接互联网视频会议平台。(4)1台数字音频混音器,≥6路差分输入,支持软硬件48V幻象供电开启关闭,≥3路Line-IN输入,频率响应满足或优于100Hz~16KHz;≥1路教师桌面拾音器。(5)为保证系统稳定性,录播系统所有设备要求同一品牌。(6)需能兼容并无缝接入上海大学已建课程录播平台。(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系统对接功能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所供设备须能接入学校已建的“智慧教室智能管理平台”、视讯管理平台等。(2)支持与学校的课表系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教学平台对接。(3)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接方案、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对接软件截图等案例的证明。)(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智慧升降讲台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桌面电动升降,升降过程平滑,任意高度即停,遇阻回弹安全机制。(2)采用长寿命优质电机,静音驱动,具备悬停位置记忆功能。(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环保要求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所供产品符合环保要求,电子产品不含有汞等有害物质。(2)可升降智慧演讲台所采用材质不含对人体有害化学成份,甲醛含量小于1.5MG/L;(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资质要求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商务要求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评分内容 |
---|---|---|---|
应急方案 | 是 | 在开学初、考试、迎接上级检查等重要时期保障服务需要免费安排2人驻校,故障接报立即响应,接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1小时内修复;在夜间及周末等非工作时间提供应急维修,其余工作人员需保持24小时可联系状态,作为第二梯队提供支持,需提供第二梯队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安全紧急事件应急预案、作业进度质量保证紧急事件应急措施。(须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名称、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培训计划 | 是 | 到货后30天内供应商提供面向不少于3人、不低于2小时线上或现场培训指导,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须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 | |
质保期 | 是 |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3年。 | 3年 4年 5年及以上 |
付款方式 | 是 | 合同签订后支付3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70% | |
交货期 | 是 | 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
三、质量标准等要求(模板合同节选)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31001550400055646341
户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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