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万安县总工会所属位于芙蓉镇五云路338号(三楼、五楼)房屋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第一次延期))
金额
7.6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24jx08013082
预算金额7.62万元
招标公司万安县总工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万安县总工会所属位于芙蓉镇五云路338号(三楼、五楼)房屋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第一次延期))

项目编号: JY24JX08013082
项目名称: 万安县总工会所属位于芙蓉镇五云路338号(三楼、五楼)房屋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第一次延期))
标的名称: 万安县总工会所属位于芙蓉镇五云路338号(五楼)房屋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第一次延期)),挂牌价76,200.00元
万安县总工会所属位于芙蓉镇五云路338号(三楼)房屋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第一次延期)),挂牌价136,900.00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8月0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8月15日  
延期处理方式: 不延期
项目简介: 1.万安县五云路工人文化宫新楼第三层及第五层为万安县总工会产权,受产权方委托,由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招租。租赁范围为万安县五云路工人文化宫新楼第三层及第五层商业性用房租赁权,位置位于万安县五云路338号,建筑面积为379.07㎡/每层。

2.租赁期限、装修免租期及租金标准

万安县五云路工人文化宫新楼3层、5层对外租赁期限约定为3年(含1个月装修免租期),万安县五云路工人文化宫新楼第3层年租金起拍价45633元/年,万安县五云路工人文化宫新楼第5层年租金起拍价25400元/年。挂牌价为总租金起拍价,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揭示:


1.竞拍前注意事项
(1)有意竞拍人应在参加竞价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拍行为负责。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本次竞拍标的不设保留价。
(3)鉴于原租户对标的进行大面积翻新装修产生一定费用,新一轮承租户需在合同签订前承担原租户装饰装修的费用(已聘请第三方评估,第3层评估价为103963元,5层为50116元)。
2.竞拍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拍人自行负责。
3.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上午9:30。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详见标的详情和说明),竞价阶梯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4.成交后,由竞得人缴纳交易服务费。
(1)成交后,按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和省委、省政府赣字〔2016〕22号文件规定向竞得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0.22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在此基础上按成交金额的1.2375%收取竞价交易服务费。
(2)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签署《产权交易凭证》。
(3)竞拍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产权交易凭证》与业主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并缴纳1万元押金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结束后一次性原路返回,后期租金分别在当期租金到期之日前15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交清下年度租金。签订合同时须带有效的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交易凭证》,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没收。竞得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款项,若未按时足额支付,则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收取滞纳金并清退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4)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现状结构和破坏墙体结构。出租方提供经验收合格的消防安全设施(一次消防)后,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承租方需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完整及维护,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若承租方因装修需要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改造,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以确保上述资产消防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因消防验收不合格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或第三人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若因此导致或牵连出租方遭受行政处罚或赔偿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承租方对消防安全设施改造及办理消防安全相关手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5)在承租期内所产生的税费、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是租赁场地的实际管理人,租赁期间租赁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生产、水电燃气、人身安全等)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方有权监督租赁场所的使用情况,但不承担承租方在承租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和安全等法律责任。
(6)租金仅为房屋租赁费用,不含物业、装修、水电等其他因租赁所产生的费用。
(7)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从地方政府公共设施服务部门接入租赁标的供电、供水、电视及网络信息等,水、电、暖、税金、物业费及其他社会性的收费,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本标的租赁到期后或提前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将场地按现状交还出租方并不得人为损坏;双方应当共同验收场地、附属设施设备,对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承租方应当进行必要的修缮或赔偿;本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提前终止的,承租方不得以招标人对场地的改善、增设他物表示同意为由,要求出租方偿还其对场地的改善、增设他物时所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内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等的费用),亦不得要求出租方支付搬迁费等。
(8)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原渠道退还;竞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拍保证金退付。
(9)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
3.具备所从事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注:放弃中标资格的承租方在本次竞价中将取消竞买资格。
4.承租方租赁该房屋作为普通商业经营使用。不得改变经营用途,不得经营国家和业主认定限制或禁止经营项目,不得与城建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承租方承诺不得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经济、信誉及其他损失的,承租方应予赔偿。如承租方经营下列项目,则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终止此租赁项目,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①用于危险品、剧毒品、易燃易爆品、餐饮业及娱乐业的经营;生产、存放或销售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的物品;
②高噪音扰民类型,用于高噪声、粉尘、废水和废气等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的行业;
③产生空气污染的行业;
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从事的行业。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展示地点和时间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

3.具备所从事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注:放弃中标资格的承租方在本次竞价中将取消竞买资格。

4.承租方租赁该房屋作为普通商业经营使用。不得改变经营用途,不得经营国家和业主认定限制或禁止经营项目,不得与城建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承租方承诺不得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经济、信誉及其他损失的,承租方应予赔偿。如承租方经营下列项目,则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终止此租赁项目,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①用于危险品、剧毒品、易燃易爆品、餐饮业及娱乐业的经营;生产、存放或销售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的物品;

②高噪音扰民类型,用于高噪声、粉尘、废水和废气等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的行业;

③产生空气污染的行业;

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从事的行业。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展示地点和时间

标的物现场。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2024年8月8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17时止。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2024年8月8日起至2024年 8月15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竞拍无需办理CA锁,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注: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2.原来已办理CA锁并且注册的单位或个人,需凭原有账号或CA锁在报名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3.竞拍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拍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4.竞拍人报名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拍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拍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拍资格、不能参与竞拍。

6.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拍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拍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联系方式: 1.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胡女士 0796-5709396;

2.万安县总工会:胡先生 0796-5805756

3.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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