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法律代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参与项目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法律代理服务已经过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前期费用逾期利息包含前期费用逾期利息催收。招标内容为法律催收代理服务。
2.2标段(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有1个标段,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法律代理服务;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现有行业价格进行报价。
2.3工期要求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解决协议生效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目前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在列的失信被执行人。
(4)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5)若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认为所有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流标或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3.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9月6日17时00分至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方式:线上领取,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标售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可提供投标人购买标书文件费用的收据。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11日17:0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法律代理服务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对公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投标文件费用后将凭证发送至邮箱“182196203@qq.com ”(2024年9月11日17:00前未发凭证不予受理,视同未购标书),(邮件标题栏填写”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法律代理服务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户 名: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账 号:0200004219200208542
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1016881906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村9-2号东
电 话:010-87988895
注意:投标单位需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http://ec.ccccltd.cn/PMS)上注册,并审核通过纳入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投标。已注册供应商应添加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为合作意向单位,并提交审核。投标人需上传本单位资质证书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6日17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递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
线上投标:应当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投标专区递交报价文件。
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