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天公司】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工程机电工程SJHJD-1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309gl-102003001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7-838619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6
公告正文
【武天公司】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工程机电工程SJHJD-1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5
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工程机电工程SJHJD-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09GL-102003001
1. 招标条件
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委关于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项目核准的批复》(天发改审批〔2023〕13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3〕155号)批复施工图设计。建设资金来自天门市政府和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武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吴刘村北采用下穿路基改桥(接G240)的A型单喇叭互通方案。中心桩号位于随岳高速 K116+250.82处,互通范围起于K115+770,止于K116+890,长约1.12公里。互通设置匝道5条,总长2359.9米,其中9米宽的单向单车道匝道3条839.4米,10.5米宽的单向双车道匝道1条386.5米,18.0米宽的双向三车道匝道1条1134米;主线新建桥梁36米/1座,主线拼宽桥35米/2座,匝道设置桥梁36米/2座;设置涵洞、通道15处;设置4进4出收费站1座,收费管理所1处。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机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主要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照明设施、供配电(含外供电)设施等机电工程系统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联网开通、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JHJD-1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
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2.3其他:施工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机电工程专项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交投武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天门市天仙大道8号
地    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    编:
 
邮    编:
430033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728-5339288
电    话:
027- 8386196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2月5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同时满足: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
2、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30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须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施工,且已经通过了机电工程专项验收。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同一标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近5年”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也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30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30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D.类似项目业绩(主要人员)网页截图示例;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身份证、有效的职称证。(2)项目经理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负责人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4、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5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近5年”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①因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限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与内容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
工程质量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程质量或填写的工程质量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的规定。
9
安全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和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10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11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
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12
资质
证书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1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14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5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16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
(2)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投标人所附的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反映投标人实际财务状况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17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30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须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施工,且已经通过了机电工程专项验收。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同一标段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6)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7)“近5年”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18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也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9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30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30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安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D.类似项目业绩(主要人员)网页截图示例;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身份证、有效的职称证。(2)项目经理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负责人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③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4)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5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近5年”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20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
21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合同用款估算表可不填写。
4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 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② 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③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7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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