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公司生产需要,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选聘比选(以下简称“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比选范围
按照比选人要求,中选人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评价原则,通过描述、分析与判断科技成果的水平与价值,为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相关方提供咨询,为委托方及相关方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形成科技评价成果报告。
(二)服务内容
根据比选人要求,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少于20个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包括咨询服务、资料收集及整理、科技查新、测试报告、科技成果评价等:
1、根据比选人要求,协助比选人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所需相关技术文档,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2、聘请7名副高级以上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价;
3、通过技术资料分析、现场调研、定性评价及定量机选等方式完成项目科技成果评价
4、其他需要提供的服务。
(三)服务期限
每一个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应当在收到比选人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款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比选人提交3份由中选人盖章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比选申请人至少已完成2个科技成果评价服务业绩;
(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早上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比选申请人将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营业执照、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liangxiao@chinahongke.com(报名资料递交以本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②比选人审核比选申请人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③比选人发出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将报名资料原件一并递交比选人。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必须核实准确的项目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比选申请人的比选资格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比选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为一套正本,两套副本及比选申请文件的电子版(与正本内容一致)1套。比选申请文件须在密封后于2024年6月4日 14 时前报送至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本项目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ke.com/)、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ming.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 028-84847220 18848427057
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公司生产需要,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选聘比选(以下简称“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比选范围
按照比选人要求,中选人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评价原则,通过描述、分析与判断科技成果的水平与价值,为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相关方提供咨询,为委托方及相关方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形成科技评价成果报告。
(二)服务内容
根据比选人要求,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少于20个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包括咨询服务、资料收集及整理、科技查新、测试报告、科技成果评价等:
1、根据比选人要求,协助比选人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所需相关技术文档,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2、聘请7名副高级以上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价;
3、通过技术资料分析、现场调研、定性评价及定量机选等方式完成项目科技成果评价
4、其他需要提供的服务。
(三)服务期限
每一个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应当在收到比选人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款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比选人提交3份由中选人盖章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比选申请人至少已完成2个科技成果评价服务业绩;
(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早上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比选申请人将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营业执照、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liangxiao@chinahongke.com(报名资料递交以本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②比选人审核比选申请人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③比选人发出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将报名资料原件一并递交比选人。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必须核实准确的项目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比选申请人的比选资格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比选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为一套正本,两套副本及比选申请文件的电子版(与正本内容一致)1套。比选申请文件须在密封后于2024年6月4日 14 时前报送至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本项目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ke.com/)、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ming.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 028-84847220 1884842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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