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项目名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中泰210工程课程标准资源建设项目
标的名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中泰210工程课程标准资源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中泰210工程国际化课程建设、泰国标准认证、提供泰国教育部门认可的国际教育云平台的应用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2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以及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中国职业院校配合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办学、输出中国职业教育标准,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本土人才培养。
中国职业院校走出去的重要一环是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的输出,获得“一带一路”国家教育部门的认可,并且在对方职业教育体系内推广和使用。大力推进国际合作办学,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的走出去是国际化建设的内涵和核心建设。重点推进国际化战略和品牌战略,创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技师学院。
在此背景下,泰国教育部职业教育委员会启动开展面向21世纪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工程—中泰职业教育合作210工程。在该工程下,泰国教育部职业教育委员会在210个专业中首批遴选确定20个专业方向启动建设,分别从中职段、高职段、职教本科段三个层级引入中国职业教育标准,共同建设符合泰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标准、数字课程标准、数字化教学方法标准、师资培训标准、装备标准、职业资格标准六大标准,并指导中泰院校共同开展CCTE模式中泰双学历合作办学项目、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职业教育标准及资源建设基地等合作项目的运营。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中泰210工程课程标准资源建设项目,主要建设目标(内容):
(一)“中泰新能源汽车维修技能中心”建设内函
1.与泰国优秀的高职院校联合共建中泰智慧“中泰新能源汽车维修技能中心”、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完成本部及泰国中文+职业技能“两中心”建设工作。启动首期“中文+职业技能”国际化线上短期培训及课程资源国际认证工作。
2.本部建设:“中泰新能源汽车维修技能中心”揭牌;学院成立专项工作组,启动优势专业国际化课程资源建设工作;完成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的核心课程标准在泰国认证的准备工作,获得泰国主管教育机构的权威认证。
3.泰国“中心”建设:与泰国高职院校联合共建我校海外“中泰新能源汽车维修技能中心”。开展对“中文+职业技能短期培训项目” 进行宣传及组织工作,建设和推广国际化网络课程。
4.开展与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相关的国际交流活动。
(二)国际化课程资源建设与国际标准输出认证
国际化课程资源建设与国际标准输出认证,旨在以我校优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教学资源为蓝本,帮助职业院校建设一批符合国际教育标准、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方向要求的教育资源,并依托泰方政府认可的国际教育云平台建设信息化课程,组织海外教育专家对课程资源评估论证,输出我校汽车维修技术应用专业的相关课程获得泰国省级或以上官方教育机构的权威认证。建设我校优质国际教育数字化资源的同时,真正意义上输出课程教学标准。让中国职业院校国际化课程标准输出海外,并在国际教育、全球化人才培养中发挥作用。
本项目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唐风汉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服务,主要理由如下:
1.根据泰国职业教育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中泰职业技术教育合作210工程的确认函”,北京唐风汉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泰国职教委实施“中泰职业技术教育合作210工程”在中国的唯一授权合作伙伴和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国际教育云平台、《Tang汉语课程》、《中国概况》等各类技术产品与服务的提供方,具有唯一性。
2.北京唐风汉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秉持“共建、共赢、共享”的合作理念,专注于国际教育服务领域,聚焦于创新服务能力建设,面向全球提供数字教育国际化服务。目前已完成了与境外政府合作共建了中资海外企业本土员工学习培养平台,开展了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210 工程”;建设了全球最大的数字化学分课程与资源库;拥有 100 多项专利、著作权、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完成国家 HSK 网考系统开发任务;建成了全球领先的中文智能化学习大数据平台,以及全球最大的 CCTE 模式境外双学历合作办学平台。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唐风汉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一号学院国际大厦914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73815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望府街115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
传 真:0571-87056984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1.单一来源论证意见扫描件.pdf
1.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