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3171]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
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商品房屋建设管线迁改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工程施工监理工程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工程质量保修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管理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审施工过程造价管理造价指标分析合同结算审核工程实施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城建档案竣工备案决算协助业主的合同管理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建筑构配件造价服务方案资格审查资料监理服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全过程咨询交接桩施工图设计监理规划机械装备成套设备工艺试验标准试验见证取样检测工作体系旁站监理隐蔽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文件工程施工方案工程造价咨询安全监管消防人防报建会同业主审核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现场简易办公用房现场办公临时休息正常服务附加服务经济技术指标数据库的共享服务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协助完成结算审计工程签证工程索赔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原材料机构设备项目监理机构工程资料竣工图纸工程总设计驻地监理监理设备监理设施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工程设计总体施工计划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单位进场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方案设计技术交底会资料交接现场调查水文地质测量放线测量仪器施工接口前期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施工组织方案前期工程台帐相关资料文件安全管理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生产生活前期工程现场施工交通疏解道路修复房屋拆卸绿化迁移复建安全文明施工青苗附着物建构物审核工程量工程质量监理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混合料工地试验室设备高压线保护地铁隧道地铁保护竣工文件编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工程施工计划的审批监控计划调整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工程投资监理工程计量与支付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各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控制工程的文明施工第三方监测门禁会议摄像工程分包施工图纸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设计部分监理记录和报告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机电系统住房装修接口专业移交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工程师工程施工协调需图计划可实施性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审查协助业主进行投资分析施工单位自行设计图纸进度安全性审查监理月报各种文件的文档管理监理日记技术咨询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地质监理地质素描实测地质资料施工图预算的分析施工图阶段造价专业意见提供市场信息方案比较比较变更方案的优化建议工程成本控制办法工程变更程序价调整工程款支付工程成本预测资金流量预测分析进度和成本控制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设计方案论证会议施工单位提出每期进度款进行准确的审核施工现场变更造价审核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协助业主处理合同索赔审查分析结算审核服务主体结构封顶驻场监理工程建设监理造价控制管理配套小学工程激光打印机电话传真机数码照相机扫描仪管理用车对讲机施工图预算审核机电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公共配套工程园林绿化电子档案整理投标担保协调工作投资管理咨询意见计价软件汽车婚丧嫁娶活动通讯工具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PDF文件查看软件设计施工图纸网络拓扑结构计算机辅助产品安全产品运行状态机构设置人员名单运行机置专利技术项目合同项目文档工程文档资金收支系统网络架构安全架构账号密码平台使用培训资料员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 | 项目编号 | JG2022-13171 |
招标单位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6-11 0:00:00 | 2022-07-04 9:3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6-11 0:00:00 | 2022-07-04 9: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6-11 0:00:00 | 2022-07-04 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6-11 0:00:00 | 2022-07-04 9: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6-11 0:00:00 | 2022-06-16 9: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07-04 9:15:00 | 2022-07-04 9:30:00 | 第12开标室(中心本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07-04 9:30:00 | 2022-07-04 10:30:00 | 第12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07-04 9:30:00 | 2022-07-04 10: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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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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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2-1317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11日 0时0分~2022年7月4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4.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在投标报名时向招标人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监理负责人)及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部2006 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2)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三。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监理负责人)及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部2006 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2)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4日 9时30分 - 2022年7月4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2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11日 0时0分 - 2022年7月4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7月4日 9时15分 - 2022年7月4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2开标室(中心本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联系人:江工
- 代理联系人:/
- 联系方式:020-83158831
- 代理联系方式:/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2886621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公告(盖章版).pdf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 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公告.docx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公告.docx
- 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文件.doc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文件.doc
- 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评标办法.docx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评标办法.docx
- 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人授权代表委托书.pdf招标人授权代表委托书.pdf
- 资金来源证明.pdf资金来源证明.pdf
- 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pdf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pdf
- 承诺函.pdf承诺函.pdf
- 商品房屋建设项目计划备案表.pdf商品房屋建设项目计划备案表.pdf
- SL202206100029-202206101643.GZZB
广州市2014年商品房屋建设项目计划备案表
穗发改城备[2014]108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建单位 | 设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辉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设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辉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设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辉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设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辉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设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辉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设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辉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编号 | 01313009629、440106000104276 | |||||||||
用地位置 | 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4地块 | 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4地块 | 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4地块 | 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4地块 | 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4地块 | 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4地块 | 用地项目名称 | 待定 | |||||||||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 16574 | 16574 | 16574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10500(计容面积) | 计划开发期限 | 2014年6月起至2017年12月止 | |||||||||
总投资(万元)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2625 | 2625 |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 合计 | 400 | |||||||||
总投资(万元) | 其中:资本金 | 其中:资本金 | 其中:资本金 | 1050 | 1050 |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 其中 | 第一年 | 100 | ||||||||
总投资(万元) | 自有流动资金 | 自有流动资金 | 自有流动资金 | 1050 | 第二年 |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 其中 | 300 | |||||||||
层数 | 5其中地上5层、地下层 | 港澳台及外资投资请注明 | |||||||||||||||
商品房屋 | 商品房屋 | 商品房屋 | 商品房屋 | 商品房屋 | 配套设施 | ||||||||||||
项目编号 | 本年报建项目性质 | 报建层数 | 报建层数 | 报建面积(平方米) | 报建面积(平方米) | 投资项(万元)编 | 目号 | 本年报建项目性质 | 报建层数 | 报建面积(平方米) | 投资(万元) | ||||||
合计 | 0 | 0 | 0 | 合计 | 10500 | 2625 | |||||||||||
商品住宅 | 幼儿园 | ||||||||||||||||
商业用房 | 小学 | 10500 | 2625 | ||||||||||||||
商务用房 | 中学 | ||||||||||||||||
限价房 | 垃圾压缩站 | ||||||||||||||||
经济适用房 | 居委会 | ||||||||||||||||
廉租房 | 邮电所 | ||||||||||||||||
公租房 | 农贸市场 | ||||||||||||||||
其他 | 其他 | ||||||||||||||||
办理备案手续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 (请在下列各栏填上文号) | ||||||||||||||||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或资质证书 | 1310309、1510536-8 | ||||||||||||||||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440103-2011-000006、440103-2011-000006的变更协议之一号、440103-2011-000006的变更协议之二号 | ||||||||||||
三、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法审核的资本金证明原件 | 广会专字[2014]G1400[2014]8252号 | 粤知审字 | |||||||||||||||
本备案包括预备项目计划备案和正式项目计划备案。申请单位对所有材料刺容的真实性负责口商品房屋计划备案业务专用章2014年0825日 |
填报单位邮政编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第11-14楼、广州市越秀区寺
码:510335、510600右新马路168号603室
联系人一:吴锋联系电话(移动):13826443493联系电话(固定):81078935
联系人二:叶伟钊联系电话(移动):13427514350联系电话(固定):87383406
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
监理、造价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团
有
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6月
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2014商品房
屋建设项目计划备案表》(穗发城改备[2014]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
限公司、广州市辉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小学用地面积为167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6997㎡,受地块内高
压线影响,需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范围:1#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为8010.7
㎡,其中地下面积约为473.2㎡;二期工程范围(需高压线迁改后实施):2#楼地上四层,
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为8986.3㎡,其中地下面积约为1488.5㎡。(注:以上数据仅基
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工程建设地点:荔湾区大坦沙岛西侧,珠江大桥以北。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92896826.50元。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范围: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
(1)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工程实施阶段(含管线迁改、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
工程施工监理等)、工程收尾阶段(含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
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决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含监理
服务期内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2)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本招标项目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审、施工过程造价管理、造价
指标分析、合同结算审核等。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并完成工程结算之日止。
服务阶段要求:前期工程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保修阶段。
最高投标限价:1441410元
(1)工程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1019820元。
(2)造价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42159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
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
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
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
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在投标报名时向招标人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公告附
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
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监理负责
人)及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房屋建筑工
程;具有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
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
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2)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
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
息,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
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三。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
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
制)。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
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至2022年月日时(北
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
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年月日时
分——年月日时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
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
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
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地址:/.
1238号万胜广场A塔
邮编:510000邮编:/.
联系人:江工联系人:/.
电话:020-83158831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层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
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
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并负
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只有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以联合
体全体成员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
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 被拒绝单位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2.1招标项目情况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2014商品房屋建设项目计划备案表》(穗发城改备[2014]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辉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条件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服务范围: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标段划分:1个标段2.2招标范围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92896826.50元。工程建设地点:荔湾区大坦沙岛西侧,珠江大桥以北。工程建设规模:小学用地面积为167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6997㎡,受地块内高压线影响,需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范围:1#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为8010.7㎡,其中地下面积约为473.2㎡;二期工程范围(需高压线迁改后实施):2#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为8986.3㎡,其中地下面积约为1488.5㎡。(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1)工程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1019820元。最高投标限价:1441410元服务阶段要求:前期工程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保修阶段。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并完成工程结算之日止。(2)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本招标项目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审、施工过程造价管理、造价指标分析、合同结算审核等。(1)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工程实施阶段(含管线迁改、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工程施工监理等)、工程收尾阶段(含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决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含监理服务期内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2)造价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421590元。
3.4其他要求:(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2)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3.3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监理负责人)及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在投标报名时向招标人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④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三。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4.4招标失败的情况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至2022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布公告的媒介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地址:/.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传真:/传真:/.电话:020-83158831电话:/.联系人:江工联系人:/.邮编:510000邮编:/.1238号万胜广场A塔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层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网址:/网址:/.
附件一:监管电话:020-28866220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760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申请人声明
总监理工程师: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附件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牵头人:(盖章)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只有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以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方:(盖章)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附件三:签订日期:年月日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
序号 | 被拒绝单位名称 |
年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
3.投标文件162.招标文件151.总则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目录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28.纪律和监督217.合同授予206.评标205.开标194.投标19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7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6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5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4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
2.全过程咨询单位的义务、权利与责任341.总则33第2章合同条款33第1章合同协议书3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三章评标办法(另册)28
8.定金557.履约担保546、全过程咨询费用的结算545.全过程咨询费用514.全过程咨询主要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413.业主的义务、权利和责任40
第3章合同附件6213.其它6012.合同变更与终止5911.驻地监理办的设施、设备与服务5810.赔偿589.支付55
附件F:银行履约担保格式68附件E:中标通知书67附件D: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66附件C:监理人员的配额及资质要求65附件B:监理报酬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清单63附件A:项目工期及全过程咨询工作范围62
附件L.应急信息报送要求92附件K.《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承诺函》89附件J.廉洁协议86附件I.监理考核及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要求书72附件H.投标保函71附件G.项目介绍70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02目录10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9第三卷98第五章委托人要求96第二卷95
八、监理报酬清单及造价咨询费用清109六、单位组织机构表108五、投标保证金107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106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04
十三、造价咨询负责人资历资料(格式自拟)116十二、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资料(格式自拟)115十一、类似项目业绩资料(格式自拟)114十、声明函113九、监理人员承诺函112八、合同条款响应性承诺书111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21十八、资格审查资料121十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120十六、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企业获奖、纳税信用等级资料(格式自拟)119十五、专业人员配备资料118十四、监理大纲及造价咨询服务方案11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十九、须评审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127(五)“信用平台”截图(格式自拟)126(四)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125(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12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123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过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备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8楼 联系人:江工 电话:020-83158831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第2.1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第2.1条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第2.1条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日前。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3年10月30日前。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第2.1条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第1条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第2.2条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第2.2条 |
1.3.3 | 质量标准 | 遵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有关规定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公告第3.1.1条款。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详见公告第3.1.2条款。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告第3.3条款。 (6)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告第3.3条款。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4条款。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公告第3.2条款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补充说明如下: (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 (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 年 月 日 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形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8 日前停止质疑。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或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1)单位组织机构表(附框图);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3)合同条款响应性承诺书; (4)监理人员承诺函;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具体内容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均须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书格式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变化)。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不含税总价*6% |
3.2.3 | 报价方式 | 按监理报酬清单自行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即招标控制价,下同)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对同一招标项目未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投标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 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机会。 (1)如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确保投标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真实、有效,如发现投标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虚假、无效,将根据本招标文件约定及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应为金融机构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保函出具金融机构赔付条件(投标文件格式)不得更改。担保或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途径请自行咨询交易平台。 □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标书;除不退还投标担保外,招标人将在6个月至2年内将其列入参与招标人管辖工程项目投标企业的拒绝名单,并上报政府建设管理相关部门;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作为资格审查内容; (2)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具体资格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3)类似业绩:/。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2.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8楼 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部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5.2(B) (新增) | 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公示期限:3日,公示结束日为工作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补充说明: (1)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1)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及其相应word格式或excel格式文档)刻入光盘(1份),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2 | 送达 |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10.3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0.4 | 招标失败的处理 |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
10.5 | 合同签署前的补充约定 | (1) “合同价”: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价格核定原则核定后,拟签订的合同金额。 (2)本项目的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能重复。投标人须提交上述内容的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标后,合同澄清前,招标人将核实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有无重复。若有重复,将做以下处理: 1)要求更换该项目重复总监代表。 2)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扣罚。 3)依据业主诚信评分管理办法纳入业主的诚信评分。 (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中标单位总经理须在双方合同签订之前前往业主管理部门进行中标项目管理的陈述,若经业主催促1次后仍未能前往陈述,业主有权对其诚信分进行扣分处理。 2)若投标函大写金额与监理报酬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或监理报酬清单出现计算有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即当修正后的报价小于原报价,按修正后的报价;当修正后的报价大于原报价,按原报价。按中标价签订合同,通过变更补充协议的方式修正。 |
10.6 | 其他 | (1)投标人应认真对待投标书的真实性,投标书中所附的各种评分材料不允许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则单项得分为零。 (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清单格式进行报价,除了标书清单报价,招标人不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价说明(比如降价函、报价补充说明、优惠报价说明等等)。 (3)招标人和评标专家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化、偏离或选择性报价的权力。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使招标人得到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偏离、选择性报价或其它因素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4)本招标招标人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驻地总监、驻地总监代表以及主要专业的监理人员参与投标文件相应部分的编制工作,参加评标的澄清会(如有)并回答相关问题。驻地总监、驻地总监代表参加评标澄清必须出示合法的身份证件。 |
10.7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
10.8 | 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 |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应当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9)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
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
(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
(7)监理大纲及造价服务方案;(6)资格审查资料;(5)监理报酬清单;(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清单。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4.3招标代理机构最迟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设备。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l)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6)开标结束。(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
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 (万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投标文件递交 | 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以交易中心提供的格式为准附件三:问题的澄清以交易中心提供的格式为准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年月日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未中标人名称):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的《广州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另册)年月日招标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合同编号:](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合同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合同全过程咨询单位:合同业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名称: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工程规模:小学用地面积为167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6997㎡,受地块内高压线影响,需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范围:1#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为8010.7㎡,其中地下面积约为473.2㎡;二期工程范围(需高压线迁改后实施):2#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为8986.3㎡,其中地下面积约为1488.5㎡。(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为准。)2、工程地点:荔湾区岛西侧、珠江大桥以北。1、工程名称: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一、业主委托全过程咨询的工程概况如下:本合同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与(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商定并签署。第1章合同协议书
3、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2、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工程以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准(日历天数)。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日前。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3年10月30日前。1、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概算(以审定为准)(一)监理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二、工作目标4、工程总投资:暂定92896826.50元。
2.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看待:1.本合同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三、全过程咨询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金额为元,税率为%)。其中监理费酬金暂定为元(大写:,税率%),其中不含增值税价元);造价咨询费暂定为元(大写:,税率%),其中不含增值税价元,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二)造价咨询控制目标:4、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安全等级事故。
招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相关监理规范及条例;合同附件;合同条款;本合同协议书;合同补充协议(若有);
7.全过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承诺函》。6.双方应另行签订《廉洁协议》。5.考虑到全过程咨询单位将进行本工程的咨询服务,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该咨询单位。4.考虑到业主将按下章规定付款给全过程咨询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在此与业主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完成全过程咨询服务。3.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业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咨询单位: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较晚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且缺陷责任期满后合同结束。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4份,正本双方各执1份,副本双方各执2份。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向业主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8.全过程咨询单位应按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诚信履约,管理细则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调整,以最新的要求为准。[查询路径:广州地铁外网(Http://www.gzmtr.com)。
1.1.1.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全过程咨询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必要条件。1.1.1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1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1.总则第2章合同条款日期:年月日
1.1.1.7“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施工监理工作和附加工作。1.1.1.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或实体。1.1.1.5“监理工程师(人员)”是指代表监理机构对本工程实施监理的专业人员。1.1.1.4“项目监理机构”或(驻地监理部)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1.1.1.3“全过程咨询单位”指为业主提供监理、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1.1.1.2“业主”是指承担工程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
1.1.3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均用中文。1.1.2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与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条例、规章等。1.1.1.11“主要监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1.1.1.10“当地货币”是指人民币。1.1.1.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1.1.1.8“日”是指任何一个昼夜的时间段。
1.7授权代表:双方应各指定一位职员作为代表,解决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间的有关问题。1.6合同的修改:本合同内容(包括服务范围)的修改,只能以双方书面同意的方式进行。由于项目施工过程的特殊性,业主有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力,服务范围调整后,全过程咨询费用的调整按本章5.3条执行。1.5合同的终止:在本合同的服务期满和业主对全过程咨询单位费用的支付完成后本合同终止。1.4服务期限:全过程咨询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且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支付完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费用终结。计划工期见附件A,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附件中所列的工期仅为计划工期,如业主因各种原因需作调整或工期拖延,全过程咨询单位可适当调整全过程咨询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全过程咨询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全过程咨询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1.3服务开始:全过程咨询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后,业主将发出要求全过程咨询单位开始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通知,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在通知的日期立即开始履行其服务。1.2双方关系:业主将负责组建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合同段项目全过程咨询机构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接受和服从业主项目管理机构的领导,全过程单位对提供本服务的人员应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及后方支持,并且对他们完成的服务承担责任。
2.3及时向业主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框图及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全过程咨询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2.2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签订的全过程咨询合同授权范围内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力,履行相应的职责。如果因全过程咨询单位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业主有权要求全过程咨询单位赔偿。2.1全过程咨询单位将对服务的全过程咨询合同段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理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2.全过程咨询单位的义务、权利与责任全过程咨询单位的指定代表:(或合同签订以后书面明确)业主的指定代表:(或合同签订以后书面明确)
2.9本合同工程质量实行施工单位自检,社会监理、业主和政府监督的多级管理体制。对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降低质量标准或返工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工期损失,属施工单位责任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属全过程咨询单位责任的由全过程咨询单位承担。全过程咨询单位对某一分部或分项工程的认可不影响政府监督机构或业主在事后的否定。2.8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全过程中按合同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2.7全过程咨询单位在业主授权下,可对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工程师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如全过程咨询单位在施工单位完成变更项目实施后15日内仍未正式通知业主,业主有权追究全过程咨询单位的责任,在当期工作考评中按降一档次处理。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工作不力,监理工程师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并上报业主确定。2.6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合同另有规定的情况),凡涉及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议价、索赔、处理事故、改变工期、改变技术标准、改变重大施工方案等及一切有关费用的问题,均需与业主共同商定,报业主批准。2.5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工程中,对工程质量、投资与进度进行控制工作,办理合同规定的各项手续。监理工程师在办理各种手续时,不得扣压和延误。对非工程质量问题,如果业主有明确处理意见,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办理手续。2.4项目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专业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业主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应熟悉业主的组织架构和各项审批流程,组织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各项审批流程培训。对施工单位上报审批材料的完整性、时效性严格把关,并及时上报。
2.10.5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组织主持常规工地例会;2.10.4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方案;2.10.3参与交接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2.10.2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配合业主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2.10.1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2.10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又经济地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及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和惯例、有关业主对项目工程的相关管理规定履行服务,并遵守正确的管理和工程惯例,使用适当的先进技术和安全有效的设备、仪器、材料和方法。就与合同中服务有关的事宜,全过程咨询单位始终作为业主的忠实顾问。在与施工单位的交往中始终支持和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力争使其服务的合同段施工监理工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监理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0.11审查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2.10.10审批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见证取样;2.10.9建立监理的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检测工作;2.10.8审查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情况和其试验的合法性,审核其人员资质;2.10.7审核施工单位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2.10.6按规定程序发布开(复、停)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2.10.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2.10.16主动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接口,并做好记录和备案;2.10.15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记录,并拍照存档;2.10.14会同业主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施工单位的修正计划;2.10.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2.10.12审查施工单位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2.10.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2.10.22受理合同事宜,协助业主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2.10.21办理变更手续,会同业主审核后发布变更令;2.10.20办理中期支付凭证手续,会同业主审核后签发;2.10.19对已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2.10.18发布开工、停工令,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10.29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2.10.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2.10.2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2.10.26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交工验收和交工资料符合合同要求后签发交工证书;2.10.25对施工单位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会同业主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2.10.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并督促审核施工单位上报月报、季报和年报;
2.10.35按照建设程序处理监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种问题,如业主发现全过程咨询单位未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处理影响了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业主有权追究全过程咨询单位的责任。2.10.34配合业主收发各种往来业主、全过程咨询单位及施工单位之间的文件,并做好登记手续(要求建立电子表格格式的登记台帐)。2.10.33审核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的前期工作实施方案、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和协调施工进度并及时向业主汇报。2.10.32协助业主办理项目的规划、消防、人防等专项报建、验收,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2.10.31办理最终支付证书手续,会同业主审核后签发;2.10.30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12全过程咨询单位人员非正常工作及加班时间,不能在施工单位食宿。2.12业主提供的现场简易办公用房原则上供全过程咨询单位人员现场办公及临时休息使用。2.11全过程咨询单位监理人员在服务期间只能获得协议书中规定的报酬,此外不得索要额外的报酬,不得从施工单位处获得任何奖金、加班费、实物,不得参与施工单位的经济活动。2.10.38业主交代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包括项目简介中的内容)。2.10.37按照公文写作要求,现场会议完成的第二天内完成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出具的会议纪要或协助业主完成纪要起草并报送给各相关单位。2.10.36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同单位的失误引起的工程后果,全过程咨询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不同单位之间的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负担全过程咨询单位判定的责任。
2.13.5除满足本合同条款第1.5条要求外,全过程咨询单位还应保证相应的监理人员从事要求的工程收尾、工程整改、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2.13.4接受业主提出的人员更换,并在接到通知的一个月内选派资格和经验为业主接受的人员替换。更换的监理人员从接到更换通知后的一个月内未予以更换的,可在本季或下一季度的计量支付中停止计量监理费用。由于更换人员引起的费用由全过程咨询单位承担。2.13.3总监、总监代表的调整,在更换事件发生前1个月内须申报变更。如更换人员属免责情况时,需报送相关的免责支持资料。2.13.2未经业主批准不得更换监理人员。若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前提出同等或资质更高的人员报业主批准;2.13.1全过程咨询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及总监代表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允许变动,由于非业主原因更换的,业主将从下一季度计量支付中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的监理费用作为违约金,具体是:每更换总监一次按20万元/人次扣减、每更换总监代表一次按10万元/人次扣减。但以下情况,经业主书面批准并办理更换手续后,可不扣款:(1)上述人员因死亡导致不能履行职责的;⑵业主要求更换上述人员的。2.13全过程咨询单位必须保证按双方协商确定的人员名单到岗,并应:
2.19工程项目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公众关注、媒体进行报道等),造成社会重大影响需要面对媒体和进行危机公关的,全过程咨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不按时到场的扣全过程咨询合同款,每次扣款50万元,将在下一次计量支付中直接扣除。同时,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列入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名单。2.18全过程咨询单位应按照本合同规定为驻地监理部提供办公设施,以确保监理服务后勤有保障。2.17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2.16项目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全过程咨询合同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或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2.15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对驻地监理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2.14对业主支付的监理费,全过程咨询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缴纳有关税款。
2.23.2.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23.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业主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2.23.1向业主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范围实施造价咨询业务。2.23造价咨询业务的义务、权利与责任2.22全过程咨询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加强重要紧急信息报送、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办理反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严格遵守重要信息报告时限,规范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形式及内容(应急信息报送要求详见附件L),优化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加强对国家、省、市批示指示的办理反馈工作以及建立健全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机制。如由于全过程咨询单位未按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报送、处置及反馈重要紧急信息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将对其企业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诚信评分中进行扣分,并保留相应的索赔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鉴定费等)。2.20上述情况的违约行为除按合同进行扣罚外,还将列入当期的考核范围。
2.23.5应按照业主要求的进度和质量标准向业主提交造价咨询成果文件。2.23.4在造价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图纸存在不清楚、相互矛盾或违反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的,应及时书面告知业主;2.23.3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将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数据、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并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委托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及参与和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2)向业主提供各种材料、设备市场信息价格数据库的共享服务。(1)向业主提供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的经济技术指标数据库的共享服务;2.23.2.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签定补充协议约定的附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
2.23.7业主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全过程咨询单位以下权利:2.23.6.4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及时业主对结算提出的相关问题,协助完成结算审计;2.23.6.3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包含设计变更预估)、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及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工作;2.23.6.2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2.23.6.1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2.23.6本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2.23.10全过程咨询单位对业主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全过程咨询单位应承担责任。2.23.9全过程咨询单位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全过程咨询单位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2.23.8全过程咨询单位的责任期即全过程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全过程咨询单位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2.23.7.3全过程咨询单位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2.23.7.2全过程咨询单位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2.23.7.1全过程咨询单位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如业主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
3.1业主负责工程建设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全过程咨询工作提供外部条件。3.业主的义务、权利和责任2.23.14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全过程咨询单位不得私自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否则视为全过程咨询单位违约,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全过程咨询单位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实际损失。2.23.13全过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咨询文件成果达不到业主的质量要求,全过程咨询单位承担违约责任。2.23.12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情况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2.23.11全过程咨询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3.6.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构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3.6业主应为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如下协助:3.5业主应当将授予全过程咨询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工程施工单位。3.4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业主代表,负责与项目监理机构联系。更换业主代表要提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3.3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项目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3.2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图纸2套、其它资料根据工程需求确定具体数量)。
3.11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3.10经业主进行业务测验和工作考核,对于全过程咨询单位不称职或严重失职的人员,业主有权要求限期更换。3.9业主应按期支付合同费用,及时提供全过程咨询单位驻地监理的监理设备,并根据施工合同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监理设施和监理开展工作所需条件。3.8本工程实施过程,业主不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3.7业主免费向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合同规定由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对全过程咨询单位自备的设施和物品,业主不给予经济补偿。3.6.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名单。
3.17业主如果向全过程咨询你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全过程咨询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3.16业主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全过程咨询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3.15如全过程咨询单位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或不能有效地履行驻地监理职责,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与各项监理制度,业主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14业主有权要求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3.13业主有权否定任何在本工程中监理工程师做出损害业主利益的决定和行为,并有权向全过程咨询单位索赔。3.12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4.1监理业务工作4.全过程咨询主要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3.18.3在抢险救灾的应急情况下,业主代表可以口头指示、口头批准,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在事后十日内向业主代表要求书面确认,否则业主不予承认。3.18.2业主代表对项目的任何指示、批准,依照业主内部授权管理权限规定进行。3.18.1业主委派业主代表负责项目现场管理与沟通。3.18业主的现场管理还包括有以下几项内容:
(4)按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设施的备齐;(3)制定监理实施方案细则;(2)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1)建立明确的组织机构框图(对每个项目分各时间段分别列明人员名单);4.1.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建为保证工程按合同顺利进行,避免仓促开工造成混乱和损失,根据合同规定和本工程实际情况,下达开工令前,应完成如下准备工作:
(4)会同业主完成对设计图纸的审核,对发现的重大错误或方案性问题书面报业主。(3)均参加了监理培训;(2)熟悉合同文件及相应的技术规范;(1)各类人员符合规定的比例和数量;4.1.2监理人员(5)建立与业主正常的工作联系渠道。
(4)审批施工单位总体施工计划,施工机械、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等;(3)审查施工单位进场设备、机构和人员情况符合投标文件的条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方案;(2)完成技术交底、资料交接,熟悉掌握设计意图和设计文件要求,可能因设计影响工程进展的技术问题已解决;(1)已进行现场调查,对沿线地形、地物、水文地质情况全面掌握,沿线测量标志复核无误;4.1.4技术性准备工作。4.1.3各种检测、测量设施和仪器的齐备。
4.1.8参加由业主主持由全过程咨询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会议纪要由全过程咨询单位出具,会审记录由各方确认。4.1.7提出、协调与本标段施工接口有交叉影响的问题。并上报业主。4.1.6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4.1.5提示业主、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准备工作应达到的要求。(6)审批其它开工前应报送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报告。(5)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分包;
4.2.4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是否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是否按经业主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推进。4.2.3组织审核前期工程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图,组织进行技术交底工作。4.2.2督促前期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时提交开工报告、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等文件,批准前期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4.2.1组织监理人员了解掌握施工现场的前期工作内容、工期计划。配备熟悉前期工作的专兼职监理工程师,服务期限满足前期工作的需要。4.2前期工程监理4.1.9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详细了解开工前的准备情况,经检查,如准备工作已达到要求,按规定程序下达开工令。
4.2.10负责建立前期工程台帐及相关资料文件,并向后期工程的监理介绍前期的情况,移交工程资料。4.2.9负责现场安全管理,检查和监督前期工程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现场前期施工单位出现的重大事故及因施工引发严重影响施工地段和周边单位、居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严重影响交通等事件及时向业主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善后工作、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4.2.8负责前期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协调各前期施工单位和项目施工单位间的关系。4.2.7检查、督促前期施工单位(管线、交通疏解、道路修复、房屋拆卸、临时施工用水、绿化迁移、复建等)根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的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2.6参与征(借)地场地移交,核实移交用地的面积、地貌,协助清点场地内的青苗、附着物及建构物的数量。4.2.5按规范要求对前期隐蔽工程实施旁站,签证前期工程的工程量(临时和隐蔽工程)及管线迁改原工程使用主材的材质、规格,参与验收并现场核实竣工图纸,审核工程量。
工程质量监理是一个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它贯穿于整个合同执行过程的始终。全过程咨询单位拥有工程质量与分项分部工程(含隐蔽工程)质量的检验权。未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确认质量的工程,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全过程咨询单位拥有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返工。施工单位取得项目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书面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监理任务分三部分,即进度、质量、投资,其中质量是工程监理的关键与核心,监理依据的是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4.3工程质量监理4.2.11组织对前期施工单位满意度考评工作。
(5)审批施工单位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试验结果;(4)审批施工单位拟在工程使用的原材料的来源、数量和质量,并进行检验;(3)审查施工单位为工程配备的施工机械(包括料场)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2)会同业主审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设备、人员及承担的业务范围;(1)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4.3.1准备阶段
(2)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混合料的配合比要求;(1)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4.3.2施工阶段(8)开工前10日提交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7)检查、施工核验施工单位的放样和测量数据。(6)审查拟开工项目方案和技术措施;
(8)应要求施工单位按时上报真实可靠的监控量测资料,并随时进行检查。(7)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及时向业主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6)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权和处理建议权。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质量听证分析会,结合现场调查的结果,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并报业主审批同意后处理。(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结果进行复验和确认,并按业主有关测量管理规定执行。(4)对施工中产生的各种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达到合同要求后才准许施工单位继续施工。(3)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进行下道工序;
在收到施工单位的交工申请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对此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并写出书面审查报告,对交工工程进行检验,并作出评价,检查施工单位对申请交工工程的现场清理情况以及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会同业主确认以上各项检查符合合同要求后,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交工证书。(1)交工验收与交工证书的签发4.3.3工程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11)项目临近架空高压线及地铁隧道,项目监理机构须审核施工单位的高压线保护及地铁保护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施工过程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审批的方案实施。涉及重要施工工序时,项目监理人员须全程旁站。(10)要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有关工程施工的监理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回复对监理通知内容要求事项的落实情况。监理通知应及时报业主。(9)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按有关地方规定、条例以及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要求,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促,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施工扰民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并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所监理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情况。
B、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已完工程中存在的某些缺陷的修补;A、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当时尚未完毕的工程;移交工程证书的签发,表示该部分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在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应就业主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施工单位进行跟踪,并要求施工单位要:(3)缺陷责任期在工程交工验收前,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有关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及时掌握和处理施工单位竣工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竣工结算。(2)编制竣工文件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主要是对工程施工计划的审批和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控和计划调整,保障工程能按照合同规定顺利竣工。4.4工程进度监理F、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所完工程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E、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D、应继续完成不合格需重建、修补缺陷的工程,直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验收合格。C、进行修补或重建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的工程缺陷;
4.5工程投资监理4.4.3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纸、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以及业主有关工期总体策划要求制定进度控制方案,组织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并上报业主。对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如有必要,向施工单位书面提出采取相应措施并监督实施。审批施工单位施工计划的调整,经业主批准后实施。4.4.2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后,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对其进行认真审核,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计划是否合理,是否适应工程项目和实际情况,是否满足业主提出的施工进度要求(如果有),避免不切合实际的施工计划,切实用科学的施工计划指导施工,监理工程师审批的重点是施工单位实施计划的能力以及施工时间安排的合理性,最后报业主批准。4.4.1计划管理
4.5.5对完工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权。施工单位已完工且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工程,应首先由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计量。未经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工程,业主不予支付工程款。4.5.4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计量。计量工作由施工单位统计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报批。4.5.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所有已完成的工程细目进行计量、记录,以便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月度、季度结算单;4.5.2根据合同条款以及业主有关计量与支付管理规定,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使工程费用监理科学化、规范化;4.5.1熟悉合同文件,特别是熟悉有关监理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方面的职责权限条款;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投资监理的施控主体,处于工程计量与支付环节的关键位置,除了加强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外,还应对合同中规定的其它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4.5.11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全力配合施工单位办理结算的相关工作。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后须在30日内审核完毕并提交至业主。若在30日后未审核完毕并提交至业主,每超1天将按监理合同价的万分之五扣罚,最高扣罚累积不超出监理合同价的1%。4.5.10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变更后,监理对变更支持材料、变更预算进行严格审核,须按业主要求审核完毕并提交至业主。若超业主要求10日内仍未提交,业主给予书面警告,并从警告后第5日后,每超1天将按监理合同价的万分之五扣罚,最高扣罚累积不超出变更监理审核价的5%。该扣罚款项按年度进行考核。4.5.9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4.5.8审批施工单位的计量支付申请,证明工作完成或部分完成。4.5.7工程费用的支付是对工程投资实施控制的最后环节,必须严格按费用支付程序实施各种费用的支付管理,必要时检查施工单位的帐户、票据、赔偿及其它财务报表的问题,并遵照合同要求提出建议或更正。4.5.6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种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由于设计变更(已获确认)或由业主、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变更(已获确认)而发生的工程合同变更的审查权,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4.6.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安全文明施工网络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各项内业资料的检查;4.6.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的要求上报各项安全专门方案、应急预案、防洪预案等,并认真审核。4.6.2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各项施工组织设计,从施组上杜绝安全隐患;4.6.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安全负起监理单位应付的责任,在工程全过程中加强安全控制和检查,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对工程的文明施工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4.6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
4.7合同管理4.6.9认真履行业主与第三方监测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中要求全过程咨询单位履行的各项工作。4.6.8认真执行工程的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的相关管理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包括所有旁站、现场会议摄像资料的完整记录。4.6.7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案,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文明施工的监督,减少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力争杜绝各项投诉的发生。4.6.6应根据业主的有关文件要求,健全监理部的安全监督机制,驻地监理每周应会同施工单位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监理总部每月应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的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或停工处理。4.6.5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驻地监理部日常的安全监督进行管理;
4.7.3工程延期4.7.2.2根据授权范围和施工合同对签证工程量必须确保数量的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手续。4.7.2.1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授权范围内发出工程变更指令,对变更工程进行评估,测算变更工程量的比率和价格,提出方案的取舍意见,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而实施的工程变更不得予以计量。4.7.2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人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分包人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施工机械和适应程度及业绩,着重审查分包投入分包工程的人员和施工机械,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分包合同的工程内容和范围、对整个工程进度和合同的影响,协助业主决定工程分包。4.7.1工程分包
4.7.5.1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由监理工程师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4.7.5争端与仲裁4.7.4.2对业主向施工单位提出赔偿时,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公正、忠实地维护业主的利益。4.7.4.1根据合同受理或驳回施工单位向业主的索赔,其主要工作内容有:在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申请后,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对索赔申请的理由及各项记录进行认真客观的审核与证实。对索赔理由成立的按规定程序报告业主。4.7.4费用索赔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有关工期的约定严格控制工期,做好预防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的延期申请范围、内容和对整个工程的影响程度,无论是临时的工程延期或最终的工程延期须报业主批准。
4.8.4审查施工图纸;4.8.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施工单位提出建议,凡涉及合同变更的,均应事前与业主商定。并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予计量;4.8.2工程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经业主同意后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其建议应具备技术经济比较;4.8.1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4.8对设计部分监理工作4.7.5.2对于仲裁、咨询、诉讼事宜,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调查取证,协助业主在开庭、仲裁、咨询之前,提供支持性的证据,并根据业主需要,为处理和执行有关的任何事件出席法庭,支持性证据应该包括足够的材料来阐明施工单位控告的性质和当时的情况,以及关于该纠纷双方应承担的义务的实质内容。在项目管理日记中应该详细记载有关工程中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并包括可能涉及的设备或材料以及工程进展的情况。
所有监理的记录和资料必须确保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不得存在任何虚假和隐瞒等不实的情况。4.10记录和报告4.9.2在土建工程与设备安装、机电系统、装修等接口专业移交、工程质量验收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积极主动协调各专业的有序交接,按期验收,并及时建立完整、准确、条理清晰的交接档案。4.9.1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阶段进行的协调工作,主要是指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各个施工阶段以及在各个专业之间出现各种矛盾时,还有当工程项目与周边环境以及与工程外部相关单位出现矛盾时,主持或协助业主进行各种各样的协调工作,以保障工程能按照合同规定顺利竣工。4.9工程施工协调4.8.5协助业主对设计进行管理,主要指需图计划、设计图纸的可实施性、施工图纸审查会审、设计变更审查、投资分析以及对施工单位自行设计部分的图纸进度、质量、安全性审查等。
4.10.6每月定期的监理月报。4.10.5按规定要求做好各种文件的文档管理工作。4.10.4做好监理日记4.10.3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技术咨询。4.10.2提供业主需要的中间支付和最终支付证书。4.10.1保存合同、图纸、变更之处的记录以便审查竣工图及作竣工结算的依据。实际施工的起止时间、工程内容要及时上报业主。
4.10.12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4.10.11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所发出的监理通知同时抄报业主。4.10.10拍摄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工序、重要施工情况、工程事故等照片(编制成电子文件)提交业主。要求影像资料清晰、有序,影像中需有明确的拍摄时间,拍摄影像资料需显示工程部位的名称。验收时,验收小组需对影像资料进行查验。监理摄像的影像资料需作为档案资料进行归档。4.10.9按业主要求编写季度、半年、年度、最终监理工作总结。4.10.8按业主要求由地质监理工程师做好地质素描工作,向业主提供完整准确的实测地质资料(编制成电子文件)。4.10.7主持召开周、月工地例会以及专项会议,撰写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会签无误后,送合同有关各方。
(2)施工图预算的分析与审核。协助业主确定造价限额,并将造价限额分解到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对审核施工图预算中发现的图纸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及业主沟通,参加施工图会审会议等专题会,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提出施工图阶段造价专业意见。(1)负责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进行方案比较,提出优化建议。4.11.1设计阶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1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4.10.13监理细则。
(1)协助业主完善工程成本控制办法,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和工程量、价调整、工程款支付等管理办法。4.11.2施工阶段(6)提供设计阶段的其他相关服务。(5)向业主提供有关当地相似项目的成本费用作参考之用。向业主提供类似项目的材料消耗量指标(如各结构的构件含钢量等)作为监查设计控制成本之用。(4)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3)负责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等专题会,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7)应根据施工过程的随机因素与风险因素产生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与已完工程划投资的差值确定进度偏差。分析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产生的原因,并应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和技术措施,为业主调整资金筹措和使用计划、进度计划,进行偏差的控制与纠正提供可靠依据。协助业主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6)按照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协助业主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对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以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提出每期进度款进行准确的审核,对下期用款进行较为准确的预测。(5)负责施工现场变更及签证的造价审核。就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的影响提交准确的预算及比较变更方案的优化建议,测算变更增加项目对整体造价的影响。协助业主就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涉及的价款与各施工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4)协助业主处理合同索赔,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索赔和反索赔依据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3)按业主要求和工作需要参与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2)协助业主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落实变更的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业主拟订补充合同。
本项目全过程咨询费用由监理费及造价咨询费组成。5.全过程咨询费用(3)业主要求的本工程其他投资控制服务事项,随时接受业主对本工程的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2)项目决算阶段:协助和配合业主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并协助业主完成整个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建档工作。(1)承包人出具结算书并提供相应结算资料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按照发包、承包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提供结算审核服务及结算审核报告。4.11.3结算阶段
缺陷责任期限服务费指监理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驻地监理职责应获得的酬金,由相应的监理人员服务费组成。5.1.1.2缺陷责任期限服务费监理人员服务费包括监理人员工资、医疗费、保险费、劳保装备费、福利费、差旅费、探亲费、监理人员现场补贴费以及监理单位的利润、管理费、税金等项目费用。5.1.1.1监理人员服务费5.1.1监理费各项费用组成包括:5.1监理费是指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和缺陷责任期内为履行驻地监理职责应获得的酬金以及提供部分监理设备与用品所付出的费用。包括监理人员服务费;缺陷责任期服务费;监理设施、设备与服务费;工程收尾、工程整改、工程结算、服务风险;绩效考核奖、税费等完成本合同所需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费用不作任何调整。其各项费用的组成见合同附件B。
特殊办公设备费包括特殊办公用品的修理维护费、折旧费、服务费。5.1.1.3.2特殊办公设备费包括交通车辆及燃油费、司机的出差补助、食宿费。5.1.1.3.1交通费监理设施、设备与服务费包括驻地监理设施(含摄影机等设备)、设备耐耗品的使用折旧费,以及相应的保养、维护、修理、校验等服务费,易耗材料费、服务人员的工资等。5.1.1.3监理设施、设备与服务费
监理生活设施费包括设施用品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膳食费等。5.1.1.3.5监理生活设施费专用检测、测量设备费包括检测、测量设备的折旧费、维护费、检测校验费等。5.1.1.3.4专用检测、测量设备费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包括易耗用品费以及耐用设施的修理维护费、折旧费、服务费等。5.1.1.3.3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
5.1.1.5绩效考核奖5.1.1.4..2服务风险费指未达到初步设计概算调整条件的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工期调整(6个月内的工期延期)、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及其它服务期间风险等费用。服务风险费的支付原则:全过程咨询单位取得全过程咨询合同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按照合同对应比例支付。服务风险费的支付资料:监理合同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1.1.4.1工程收尾、工程整改、工程结算费指主体工程基本结束后全过程咨询单位应继续履行职责应获得的酬金。工程收尾费、工程整改·费的支付原则:全过程咨询单位取得全过程咨询合同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取得对应已完成整改工程的确认,按照合同对应比例支付。工程收尾费、工程整改费的支付资料:全过程咨询合同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整改工程确认依据。工程结算费的支付原则:全过程咨询单位取得全过程咨询合同对应的工程结算金额,按照合同对应比例支付。工程结算费的支付资料:经业主审批的结算书(复印件即可)。5.1.1.4工程收尾、工程整改、工程结算、服务风险费服务人员费指勤杂人员工资等。5.1.1.3.6服务人员费
5.1.2.2若因业主原因引起全过程咨询合同中工期调整或延期,对工程实际服务期延误时间超过半年的监理费用予以补偿,调整原则如下:具体调整按以下原则处理:如总建筑面积增加偏差超出15%时,超出部分综合单价按原合同综合单价*0.9进行调整;如总建筑面积减少偏差超出15%,超出部分综合单价按原合同综合单价*1.1进行调整。5.1.2.1本合同监理费用采用以下方式计取:监理费综合包干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总建筑面积在偏差±15%范围内,监理费用不进行调整;如超出该范围按上述折算综合单价进行调整。5.1.2监理费用调整5.1.1.5.2绩效考核奖按监理服务费用的10%单独计列,计入监理费用总额中。在每次支付中由业主转付驻地监理部统一掌握。业主保留检查该项费用的使用情况。5.1.1.5.1绩效考核奖按季度分次予以支付,业主根据监理考核管理办法对全过程咨询单位的质量控制,进度、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工作等6个方面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考核制度扣减,若有任一方面考核不合格,将全额扣罚当季监理绩效考核金,并在合同结算前办理合同变更。
5.2造价咨询服务费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委托的业务工作的人工费、仪器仪具使用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税金、保险、利润等全部费用。其各项费用的组成见合同附件B。5.1.2.5凡上述条款涉及的价格调整均需办理合同变更,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要求的服务期间,监理费用及费率不再因任何工程费用变动或政策、物价变动进行弥补或调整,工程量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本监理范围,监理费用不作调整。5.1.2.4如在施工期间,因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或特殊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但在停工期间基本不发生监理工作(若上述停工期间需要监理人进行工作的,监理人应告知业主进行确认),则停工天数不计入监理服务期天数。(2)申报变更金额在100万元上,审核金额偏差超10%(含10%),按核减金额的2%扣除监理费,同时扣减变更发生季度的绩效考核金(该季度发生的多份变更审核质量扣罚,按一次计算)。5.1.2.3全过程咨询单位对合同变更进行投资控制时,如变更审核不严,经业主审查出入较大的,(1)申报变更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审核金额偏差超10万元(含10万元),按核减金额的2%扣除监理费。工程延期期间增加的监理费用=延期工程对应监理范围的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实际工期-合同工期-非甲方原因的延误工期-0.5年)/合同工期】*0.8。全过程咨询单位实际派驻工程现场的监理人员超出业主确认的人员配置要求的,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6、全过程咨询费用的结算考核费用因考核原因扣除不作返还。工程延期期间增加的造价咨询费用=延期工程对应范围的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实际工期-合同工期-非甲方原因的延误工期-0.5年)/合同工期】*0.8。若因业主原因引起全过程咨询合同中工期调整或延期,对工程实际服务期延误时间超过半年的造价咨询费用予以补偿,调整原则如下:5.2.2造价咨询服务费变更5.2.1本合同造价咨询费用采用以下方式计取:造价咨询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总建筑面积在偏差±15%范围内,监理费用不进行调整;如超出该范围按上述折算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7.履约担保6.5本项目工程分一、二期工程结算,在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后,全过程咨询单位可申请先行办理本合同一期工程部分结算。6.4业主在审核结算过程中,口头通知全过程咨询单位前来核实结算金额、办理评审结果确认表等结算事宜,15日内全过程咨询单位不配合相关结算事宜的,由业主再以书面函件催告(函件中说明业主审核的结算金额),全过程咨询单位在收到该书面催告函件30日内仍不配合办理相关结算事宜的,视为认可业主的评审意见,责任由全过程咨询单位承担,全过程咨询你单位不得再对合同结算金额提出异议或请求鉴定。6.3全过程咨询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任务后,由全过程咨询单位汇总整理本合同执行期间内产生的所有考核意见和合同执行报告提交给业主确认后,全过程咨询单位须在30天内上报合同结算。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交的合同结算书报业主后,要配合业主做好核对结算数据、提供结算支持材料、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结算事宜。6.2本合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结算金额:以业主审定的金额为准。6.1本合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结算金额=合同金额+变更金额
7.3如履约担保在未完成签发全部工程移交书之前失效,全过程咨询单位无条件在失效前一个月内提供延期的履约担保。7.2.3履约担保直到签发全部工程移交证书为止保持有效。7.2.2履约保函必须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支行一级以上机构出具;7.2.1履约保函必须是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7.2履约保函应满足以下规定:7.1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为其恰当地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的方式,履约保函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内容需经业主认可,数额为本合同价的10%。
9.1全过程咨询费用支付9.支付8.2定金从合同生效后第2个季度的支付开始分4次等额扣回。8.1定金在双方正式签订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和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工程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担保及承诺书,在全过程咨询单位提出完整的支付证明材料(包括合同付款审批表、预付款支付证书、经业主验证后的银行履约保函)后28日内,业主将支付给全过程咨询单位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定金,并收取等额的收据。8.定金7.4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履约担保有效期满后,履约担保将在28日内退还中标单位。
9.1.4每次支付前,应由驻地办报出“监理费月支付报表”(格式另定),经业主考核和审查后支付;每次支付前,全过程咨询单位应提供请款函及相应有效发票。其中竣工前申请监理费,需附上与本次计量等额有效发票;竣工时申请监理费,应包括缺陷责任期服务费金额的发票金额;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监理费,需提供相应收款收据。9.1.3合同附件B“监理报酬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清单”中各项费用,经业主按9.5的要求对驻地监理人员工作情况考核后作为支付的依据。9.1.2本合同的最终结算经业主审定前,最多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结算经业主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结算经业主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尾款支付前,全过程咨询单位需按业主要求完成监理档案资料的归档,并配合业主完成合同结算。如发生合同变更,变更支付原则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其中10%为监理的绩效考核奖。(支付申请时须附考核表)。9.1.1监理费按照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监理报酬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清单”中各项费用计算,按形象进度支付。
序号 | 支付节点 | 支付比例(%) | 备注 |
1 | 达到±0.000 | 监理费支付金额=(监理费/5)*(80%+10%) | 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监理费按节点独立支付 |
2 | 主体结构封顶 | 监理费支付金额=(监理费/5)*(80%+10%) | 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监理费按节点独立支付 |
3 | 室内装修工程完工 | 监理费支付金额=(监理费/5)*(80%+10%) | 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监理费按节点独立支付 |
4 | 给排水、园建、外水、外电、燃气等室外工程完工 | 监理费支付金额=(监理费/5)*(80%+10%) | 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监理费按节点独立支付 |
5 |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 监理费支付金额=(监理费/5)*(80%+10%) | 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监理费按节点独立支付 |
9.1.5.4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的专用办公、通讯及检测、测量设备应始终配备在监理现场,供驻地监理办专用,否则,扣除该季度全额绩效考核金,并在合同结算前办理合同变更。9.1.5.3业主将定期每月对驻地监理的工作质量(包括主要监理人员更换数量和到位情况、内业资料、以及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计量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旁站监理、所有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等)结合业主代表的日常巡视工地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通报项目监理机构;对发现因监理工作不到位、隐瞒虚假等行为而出现的工程施工问题,业主将书面发文全过程咨询单位进行整改,并根据第10款扣减付监理费用。9.1.5.2总监和总监代表每月请假缺勤超过5个工作日的,纳入绩效考核。总监或总监代表请假离开工地须提前申请报业主批准,其他人员请假须总监批准并报业主备案。总监或总监代表若无故缺勤全额扣除该季度绩效考核金,并在合同结算前办理合同变更。每次支付前,项目监理机构应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考勤表交由业主审核,并由业主代表结合9.5.3进行确认后支付。9.1.5.1主要驻地监理人员(总监、总代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纳入绩效考核,每月出勤满22个工作日的,全额支付监理人员服务费。全过程咨询单位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以单位工程为单位向业主报送下一季度监理人员计划,监理人员计划应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主要人员(总监、总代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包含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名单、工作任务、监理人员服务时间等内容。全过程咨询单位根据季度监理人员计划安排驻场监理人员,业主据此进行考勤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在下一次支付时直接扣减相应缺勤人员的费用。9.1.5驻地监理人员与费用支付,应遵循以下原则:
9.1.9全过程咨询单位开具的发票在送达业主后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等,应按照税法规定和业主的要求及时积极协助业主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发票的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分担。9.1.8由于全过程咨询单位不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业主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可通过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从而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全过程咨询单位负责赔偿。9.1.7结算款支付时,全过程咨询单位须按审定的合同结算金额提供包括扣留的质保金等款项在内的全额发票。9.1.6全过程咨询单位每次申请支付监理费时,须提供与当次计量总额一致的合法、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发票联及抵扣联,符合增值税相关规定要求)。全过程咨询单位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30天内将发票交与业主。9.1.5.6绩效考核奖将由业主通过对项目监理机构运作质量及所有监理人员综合考核(根据具体的监理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I),按季度分次予以支付(如业主考核不合格,则全额扣减)。支付此费用时,需附业主对监理的考核意见。扣减的绩效考核奖在合同结算前办理合同变更。9.1.5.5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上报的变更后,若超28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承包商投诉或业主抽查并经业主核实情况属实后,视为当季绩效考核不合格,将全额扣除绩效考核金。
10.赔偿9.3在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完整的本合同结算资料,通过业主审核且按地铁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完成归档后,并扣除缺陷责任期监理费用后(若缺陷责任期未满的情况),支付剩余费用。本合同结算最终金额以业主审定金额为准。其中10%为造价咨询的绩效考核奖。(支付申请时须附考核表)。9.2.1造价咨询费用按照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监理报酬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清单”中各项费用计算,按形象进度支付。9.2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支付
序号 | 支付节点 | 支付比例(%) | 备注 |
1 | 达到±0.000 | 造价咨询费支付金额 =(造价咨询费/5)*(80%+10%) | 一期工程、二期工程造价咨询费按节点独立支付 |
2 | 主体结构封顶 | 造价咨询费支付金额 =(造价咨询费/5)*(80%+10%) | 一期工程、二期工程造价咨询费按节点独立支付 |
3 | 室内装修工程完工 | 造价咨询费支付金额 =(造价咨询费/5)*(80%+10%) | 一期工程、二期工程造价咨询费按节点独立支付 |
4 | 给排水、园建、外水、外电、燃气等室外工程完工 | 造价咨询费支付金额 =(造价咨询费/5)*(80%+10%) | 一期工程、二期工程造价咨询费按节点独立支付 |
5 |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 造价咨询费支付金额 =(造价咨询费/5)*(80%+10%) | 一期工程、二期工程造价咨询费按节点独立支付 |
10.6以上10.1至10.5条的赔偿费将在发生赔偿事件时间相对应的的当期监理费用支付中按相应金额予以扣除。若应付未付监理费不足以抵扣赔偿金额的,业主有权优先从履约保函中获得赔偿。当累计赔偿金额超过全部履约担保金额时,当达到此限额时,业主有权终止全过程咨询合同,并追究全过程咨询单位由此给业主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10.5整改扣款。监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因监理管控不严,由政府相关单位下发相关整改文件的,全过程咨询单位向业主缴交5万元/次的违约金。10.4事故扣款。监理标段内施工中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全过程咨询单位向业主缴交10万元违约金;如被政府认定为责任事故,无论全过程咨询单位是否负有管理责任,每死亡一人全过程咨询单位向业主再缴交20万元违约金。该项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监理合同结算金额。10.3全过程咨询单位在投资控制(含前期工程费用)时,如计量、变更或预(结)算审核不严,业主认为审查出入较大的,业主有权在下一季度支付监理费中直接扣除相应监理费,并纳入当期的考核。10.2如果全过程咨询单位在服务期内未能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人员缺额、监理深度不足及监理资料不齐等)。业主有权扣减支付监理人员服务费及绩效考核奖中监理费。10.1由于全过程咨询单位在服务期间的责任对业主工程造成损失时,应按受损工程造价的10%向业主赔偿,但最高限额为本全过程咨询合同的合同总价。同时业主有权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
业主将在每一施工合同段提供两间现场简易办公用房及床位(不含床上用品),原则上供监理人员现场办公使用。工地简易办公用房11.1由业主提供的监理设备驻地监理办的设施、设备与服务,将分别由业主、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11.驻地监理办的设施、设备与服务10.7如果确认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驻地监理办的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由办公室、会议室的桌、椅、柜、照明等配备;监理人员计算器、文具等工具;日常办公的纸张、油墨、胶卷易耗品等组成。11.2.2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全过程咨询单位必须按合同附件D特殊办公设备表所列项目为驻地监理人员提供特殊办公设备,表中数量为要求最低限度。11.2.1特殊办公设备全过程咨询单位应提供适合本监理合同段工作所必需的能满足监理人员使用的监理设施、设备与服务,其产权归全过程咨询单位所有。11.2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的监理设施、设备与服务
12.1在全过程咨询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全过程咨询单位不能全部或部份执行全过程咨询业务时,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12.合同变更与终止全过程咨询单位应根据驻地办的组织规模、服务期限合理提供,包括电器、餐具、厨具、浴具等生活设施。11.2.4监理生活设施全过程咨询单位应进行对与线路和限界有直接控制和关系的相关的检测,测量设备必须放置于工地供驻地监理人员使用。11.2.3专用检测、测量设备
13.1全过程咨询合同费用的货币为人民币。13.其它12.5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12.4全过程咨询单位在应当获得酬金之日起6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全过程咨询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12.3条已暂停执行全过程咨询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全过程咨询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全过程咨询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日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全过程咨询业务。12.3当业主认为全过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全过程咨询义务时,可向全过程咨询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全过程咨询合同的通知,全过程咨询合同即行终止,履约保证金不退还。12.2业主如果要求全过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份暂停执行全过程咨询业务或终止全过程咨询合同,则应当在42日前通知全过程咨询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全过程咨询业务。
13.7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全过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全过程咨询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全过程咨询单位承担。13.6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所需的费用全过程咨询单位自理。13.5全过程咨询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13.4因不可抗力导致全过程咨询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全过程咨询单位不承担责任。13.2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在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全过程咨询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同时,全过程咨询单位应该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全过程咨询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主为全过程咨询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
13.11.2发生一般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对承担本项目\标段监理服务的单位纳入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不诚信行为记录,记录有效期1年(不诚信行为记录自事发之日起计,政府认定为非责任事故的,从政府结案之日起解除。下同;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对承担本项目/标段监理服务的单位纳入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不诚信行为记录,记录有效期2年。13.11.1年度综合评分为“不合格”的,纳入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不诚信行为记录,记录有效期1年。13.11本合同执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遵守下列不诚信行为记录管理及安全监管措施:13.10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全过程咨询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向业主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3.9全过程咨询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未事先征得业主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咨询业务、本合同及业主的业务和经营有关的专有或保密资料。13.8除业主书面同意外,全过程咨询单位及其职员不应接受全过程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咨询业务有关的报酬。
附件A:项目工期及全过程咨询工作范围第3章合同附件13.12本次合同所涉相关法规政策及业主管理办法均以最新颁发版本为准。13.11.5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单位,本年度不得推荐参加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范围内的任何评先活动。13.11.4对月度检查评分“不合格”和发生较大影响事件的单位,由安全监察部会同房产总部对总监、总监代表进行安全谈话,形成谈话内容纪要,印发给参加谈话方的上级主管单位。13.11.3发生基坑坍塌、隧道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或火灾、爆炸等事件的,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周边建(构)筑物严重损坏、在社会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导致居民集体上访的,由业主组织事件认定小组,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对承担本标段服务的单位纳入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不诚信行为记录,记录有效期6个月至2年。
(2)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本招标项目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施工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施工过程造价管理、造价指标分析、合同结算审核等。(1)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工程实施阶段(含管线迁改、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工程施工监理等)、工程收尾阶段(含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决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含监理服务期内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2、全过程咨询工作范围以上工期是指整个项目的计划施工合同工期,实际工期以业主发出开工令为准,监理服务期直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1、项目工期
施工标 段序号 | 工程标段名称 | 总建筑面积 | 计划施工工期 |
1 | 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工程 | 暂定16997平方米 | 一期工期:2022年8月1日- 2023年10月30日; 二期工期:4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
1.绩效考核金占监理服务费用含税投标报价中的10%;备注:监理报酬清单附件B:监理报酬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清单
项目名称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 | 监理服务费用含税投标报价 (万元) | 其中:绩效考核金(万元) |
一期工程 | 8010.7 | |||
二期工程 | 8986.3 | |||
合计 |
2、乙方应考虑造价咨询的咨询费总价的全部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实施期间费用不因任何其他因素的变动而变动1、以上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仪器仪具使用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税金、保险、利润等全部费用。备注: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清单2.包括监理人员服务费;缺陷责任期服务费;监理设施、设备与服务费;工程收尾、工程整改、工程结算、服务风险;绩效考核奖、税费等完成本合同所需费用。
项目名称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 | 造价咨询用含税投标报价 (万元) | 其中:绩效考核金(万元) |
一期工程 | 8010.7 | |||
二期工程 | 8986.3 | |||
合计 |
附件D: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本监理合同段主要监理人员配额见下表本监理合同段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设总监理工程师一名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经全过程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后书面授权(在合同签定前)。本监理合同段主要监理人员配额必须经报业主批准,并保证人员的到位,如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现场监理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业主有权利要求全过程咨询单位无条件增加满足实际需要的监理人员,监理费不因此而作任何调整。附件C:监理人员的配额及资质要求
序 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技术职称 | 拟担任的 监理职务 | 有何种监理证书 | 岗位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 | |||||||
。 | |||||||
。 |
附注: 1、表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总监、总代、专监)配额为最低限度;且在本标段服务期内,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 2、土建工程师包括结构、装修专业;机电工程师包括 专业; 3、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提供。 |
履约保函附件F:银行履约担保格式格式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的《广州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附件E:中标通知书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型号及编号 | 自有或租赁 |
1 | DUOII以上微机(上网) | 台 | 1 | ||
2 | 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
3 | 电话 | 台 | N | ||
4 | 传真机 | 部 | 1 | ||
5 | 数码照相机或照相机加扫描仪 | 部 | 1 | ||
6 | 测量仪器 | 套 | 1 | ||
7 | 管理用车(汽车) | 台 | 1 | ||
8 | 对讲机 | 台 | ≥5 | ||
…… | …… | …… |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中标人名称)于年月日就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订的_____号_____合同的履约保函。致:(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贵方)保函编号:开具日期:(本文件作为合同格式文件,将在投标人中标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获中标,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此要求办理。)(由银行出具)
(5)本保函未经本行同意不得转让。(4)本保函开具生效,直至取得合同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止,但本保函的有效期最晚不超过_____年___月__日。(3)本保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它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款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的责任,但本行的担保责任以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为限。(2)本保函任何支付应为免税,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税费、其它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本保函中扣除。(1)________(中标人名称)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修改、补充等协议(以下简称违约),只要贵方确定,无论________(中标人名称)有任何反对,本行保证本行及其继承者和受托者在收到贵方第一次的表明________(中标人名称)违约的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按贵方提出的上述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及其继承者和受托者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金额大小写),并以此约定如下:
(印刷姓名和职务)签名(或签章):出证行名称:(斜体字处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7)本保函的通知行为贵方选定的银行。(6)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保函延期承诺书附件:延期修改承诺函电话:邮政编码:地址: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贵司有权自保函到期之日起,从我司合同最近一笔进度支付款中开始扣除相当于保证金额的担保金。当次进度款不足以扣除的,延续到下一次的进度支付中扣除,直至扣足为止。同时,担保金的有效期,直到合同规定的履约担保义务完成为止。贵司在《合同》所规定的履约担保义务到期日后30日内,无息退回担保金。我公司在此承诺:在银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编号:)的到期日前1个月内,如合同约定的担保义务尚未执行完毕,我司必须重新自行办理续保手续,并出具有效的银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或者,在保函到期日前1个月内,向贵司支付相当于保证金额的担保金(即:人民币元整,¥元)。就《合同》(合同编号:),我公司委托的担保银行于20**年**月**日,出具银行保函(/预付款保函)(编号:******)。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地铁****合同的保函
1.2工期计划:一期工程:2022年8月1日--2023年10月30日;二期工程:4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1.1项目概况:1.工程项目概况附件G.项目介绍日期:公司名称:(盖章)
2.注意事项(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设计范围、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在全过程咨询单位监理资质范围内的,均属监理人监理范围。(1)除非对以上全过程咨询范围和工作内容明确进行剔除,属本工程的实施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应包含在全过程咨询范围之内。如果上述单项或多项工作存在特殊资质要求,经业主批准,全过程咨询单位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项工作,全过程咨询费用不作任何调整。(2)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本招标项目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过程造价控制管理、合同结算审核等。本次全过程咨询招标的工程范围包括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工程的土建工程、机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公共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及地铁保护工程等所有专业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工程实施阶段(含管线迁改、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工程施工监理等)、工程收尾阶段(含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决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含监理服务期内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1.3工程范围:
(由银行出具)投标保函附件H.投标保函2.2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单位负责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归档电子文件是否系统、完整、准确和有效,审核签署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竣工电子档案。按穗铁办〔2005〕31号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项目电子档案整理移交实施细则》执行。2.1以上项目概况介绍仅供投标人参考,工程实施时可能发生变化,请各投标人结合有关条款充分考虑。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号标之投标担保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以下简称贵方)(如有)致: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贵方)保函编号:______________开具日期:______________
(5)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提交履约担保;(4)投标人在收到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未按贵方要求与贵方签订合同;(2)投标人在开标之日后,投标书有效期满之前的期间,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负偏离要求或修改;(3)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的中标价;(1)投标人在开标之日后,投标书有效期满之前的期间撤回或撤销其标书或弃标;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本行)兹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第一次收到贵方有关以下任一情况之书面通知后7日内,本行及其继承者和受托者将无论投标人有何反对,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以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支付给贵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小写):本担保作为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按招标编号:____号招标邀请向贵方提供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之投标担保。
(印刷姓名和职务)签名(或签章):出证行名称:本行将在接到贵方第一次书面要求时向贵方支付上述款项,无须贵方证实此要求,本行完全同意担保自投标截止日起生效,并在其后天内(必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以及贵方终止本担保前通知本行的由贵方与投标人同意之标书有效延长期内保持有效。(7)投标人中标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有)。(6)投标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1、监理项目部必须执行业主颁布、印发关于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考核办法,但这样的考核并不减轻监理的责任。附件I.监理考核及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要求书电话:邮政编码:地址:公章:
2)考核的实施方式对驻地监理部,按附表的考核评分标执行。1)考核评分表考核评分结果和绩效奖挂钩,绩效奖为监理人员服务费的15%,绩效奖平均分到合同周期的每个自然月,按考核周期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对监理单位的考核主要由业主的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相对应主管和造价管理人员对监理单位进行评分,评分结果报总部主管领导审核。业主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监理单位的全面考评。针对驻地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工作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每季度支付监理绩效考核奖的依据,并书面通报考评结果。2、考核的办法
⑤当驻地监理部全年考核平均分超过80分(含80分)时,可全额返还当年度被扣除的绩效奖。④当驻地监理部考核分超过80分时,则该监理季度考核为优良,发放全额的季度绩效奖,并予以通报表扬。③当驻地监理部考核分为70至80分时,则该监理季度考核为中,扣罚30%的季度绩效奖;②驻地监理部考核分低于70分时,则该监理季度考核结果为差,扣罚50%的季度绩效奖,并提出批评警告,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整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①驻地监理部的考核低于60分,则该监理季度考核不合格,扣罚全部季度绩效奖,并由业主合同管理人员向监理单位发文,责令监理单位对该驻地监理部进行整改并更换总监代表;每季度末,由业主的工程管理部对驻地监理部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报总部主管领导审核。同时,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监理的季度考核:
发现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未能及时上报;隐蔽工程无监理旁站;关键工序无监理旁站;未对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检查,同意施工单位使用;在施工中出现以下行为监理部将被业主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满足以上第⑤条时可返还):3)处罚条例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有权利对总监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更换,监理单位必须无条件按业主的要求在3日内执行。其他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现场发现对施工图纸和工艺不熟悉;无职业道德或不遵守职业道德,徇私舞弊;未及时对施工单位现场文明施工差提出要求整改;发生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
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要求书备注:主办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考核项目。年季度驻地监理部工作考评表附表:******项目监理工作考评表
序号 | 考评项目 | 分项 | 项 目 | 标准分值 | 实际得分 | 备注 | 权重(%) |
一 | 质量控制 | 1 | 专业监理细则的制定和执行 | 5 | 无扣5分,内容不全扣2分,执行不力扣2分,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2 | 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 | 5 | 组织不及时,影响施工的扣2分,未会审即施工的扣5分,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3 |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 5 | 组织不及时,影响施工的扣2分,未会审即施工的扣3分,未审查出施工组织中质量隐患的扣3分,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4 | 按图施工 | 10 | 未经变更同意或未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的扣10分,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5 |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检查和确认 | 10 | 原材料、施工设备未作进场检验或进场台帐不详实每次扣2分,登记不及时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6 | 审核施工测量 | 5 | 工程控制测量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复核测量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7 | 对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的控制 | 5 | 工艺不清楚的、控制不到位的每道工序扣2分,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8 | 对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控制 | 10 | 控制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发现该监理旁站时无人在场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9 | 隐蔽工程检查 | 10 | 未进行隐蔽工程检查或未按旁站方案进行旁站监督或检查不负责任每次扣2分 ,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10 | 审查混凝土设计配合比及施工配合比的控制、砼质量及养护的检查 | 5 | 未审核配比的每次扣1分;砼质量监理不力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11 | 验收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 | 5 | 未及时进行验收,事后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12 | 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和控制 | 5 | 未经自检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混乱的,业主每发现1次扣2分,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13 | 工程质量事故 | 10 | 发生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不报告者每次扣10分,报告者扣8分(扣到此项0分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14 | 及时组织验收,督促、检查竣工资料文件的编制 | 5 | 各项工程资料不齐全或未督促及时办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15 | 督促施工单位对会议提出的质量问题及验收中提出的遗留问题整改 | 5 | 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25 | |
一 | 质量控制 | 小计 | 100 | ||||
二 | 进度、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 1 | 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 | 5 | 未及时进行审查,每次扣1分,未审查出计划不合理性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30 | |
二 | 进度、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 2 | 审批开工报告 | 5 | 对总开工报告或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未及时进行审查,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30 | |
二 | 进度、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 3 | 施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控制 | 20 | 周计划完成不到85%,每次扣5分,月计划完成不到85%,每次扣10分,每月例会提出的关键目标未完成,少完成一项扣10分;年度计划完成85%的,每次扣20分,扣完为止 | 30 | |
二 | 进度、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 5 | 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的检查和控制 | 15 | 现场文明施工差每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30 | |
二 | 进度、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 6 | 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控制 | 40 |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监理不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要求和不向业主反馈信息每次扣2分,未督促施工单位将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每次扣1分,特殊设备未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准用证直接使用,特殊工种未督促施工单位持证上岗每次扣2分,未能发现或发现安全隐患未整改的每次扣5分,每月组织安全检查少于2次缺一次扣5分,发生一起责任死亡事故扣20分,扣完为止 | 30 | |
二 | 进度、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 7 | 主持和召开驻地监理例会 | 5 | 未按期组织监理例会的,每次扣5分,例会会议质量不高,会议确定的重大事项未落实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30 | |
二 | 进度、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 8 | 各类施工手续 | 5 | 未督促及时办理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30 | |
二 | 进度、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 9 | 及时组织验收,督促、检查竣工资料文件的编制 | 5 | 各项工程资料不齐全或未督促及时办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30 | |
二 | 进度、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 小计 | 100 | ||||
三 | 投资控制 | 1 | 正确执行验工计价的各项管理规定 | 15 | 未执行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
三 | 投资控制 | 2 | 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主材料采购,及时与供应商对数并支付材料款,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数量 | 10 | 未执行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
三 | 投资控制 | 3 | 验工计价时正确复核工程量 | 15 | 误差超过±10%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三 | 投资控制 | 4 | 验工计价时使用单价正确 | 5 | 使用错误单价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三 | 投资控制 | 5 | 验工计价时各种凭证、资料、签证齐全 | 10 | 验工计价时各种凭证、资料、签证不齐全,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三 | 投资控制 | 6 | 审核变更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 | 10 | 审核变更时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三 | 投资控制 | 7 | 审核变更时项目与数量正确 | 10 | 误差超过±10%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三 | 投资控制 | 8 | 验工台帐清晰、及时、准确、完整 | 10 | 验工台帐不清晰、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每次扣2分,没有电子台帐,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
三 | 投资控制 | 9 | 认真负责地审批工程变更 | 10 | 未认真负责地审批,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三 | 投资控制 | 10 | 认真负责地审批工程结算 | 5 | 未认真负责和及时地审批,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三 | 投资控制 | 小计 | 100 | ||||
四 | 合同管理 | 1 | 监理人员到位 | 20 | 总监不到位扣10分,低资历人员替换投标文件高资历人员每人次扣5分,出现监理责任事故每次扣5份,其余实到人员与投标文件对照,每缺1人扣5分(履行了更改审批手续除外)(扣到此项0分止) | 10 | |
四 | 合同管理 | 2 | 监理人员素质和能力 | 20 | 对图纸不熟悉、工艺不清楚的每人次扣5分;对现场不了解、对工期目标不熟悉的每人次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
四 | 合同管理 | 3 |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合同(包括人员、设备、工期等) | 10 | 未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承诺履行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四 | 合同管理 | 4 | 督促和检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督与控制 | 5 | 未督促和检查分包商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四 | 合同管理 | 5 | 认真对设备、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管理 | 10 | 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签订材料供应合同的,每项扣2分;材料无合格证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四 | 合同管理 | 6 | 认真执行监理工作规章制度 | 10 | 未按照监理细则实施监理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四 | 合同管理 | 7 | 遵守职业道德,不徇私舞弊 | 5 | 发现徇私舞弊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
四 | 合同管理 | 8 | 认真负责地办理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纠纷 | 10 | 未按照管理办法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四 | 合同管理 | 9 | 认真实施索赔管理(有关记录及时、准确、齐全) | 10 | 未建立可能的合同管理索赔台帐,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四 | 合同管理 | 小计 | 100 | ||||
五 | 信息管理 | 1 | 监理日志及时、填报正确 | 20 | 未及时填报监理日志或填报内容不真实,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五 | 信息管理 | 2 | 监理信息按规定反馈 | 10 | 所用规程、规范、文件不齐全者扣2分,施工单位申报表不按时批复或审批不负责或不按时上报扣1分,上报资料未附电子文件的每次扣2分。(扣到此项0分止) | 10 | |
五 | 信息管理 | 3 | 监理办公室墙面图表形象地反映了工程的进度控制 | 10 | 未上墙,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及时更新,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五 | 信息管理 | 4 | 监理月报 | 15 | 月报内容不齐或不按时上报扣5分,每月综合检查不真实或未及时上报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
五 | 信息管理 | 5 | 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控制记录 | 5 | 未记录者,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五 | 信息管理 | 6 | 合同外变更记实 | 5 | 未记实者,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五 | 信息管理 | 7 | 材料检验记录 | 10 | 未及时记录者,每批次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五 | 信息管理 | 8 | 各种会议纪要 | 10 | 未作纪要或未及时做纪要,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五 | 信息管理 | 9 | 与业主沟通汇报 | 15 | 驻地监理应每天与业主代表电话沟通,不沟通汇报的每次扣2分;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未及时报告的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 10 | |
五 | 信息管理 | 小计 | 100 | ||||
六 | 协调工作 | 1 | 驻地监理部内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 | 15 | 工作效率低,指令不落实,每次扣2分,扣完为此 | 15 | |
六 | 协调工作 | 2 | 工程协调能坚持原则 | 15 | 不坚持原则,每次扣5分,扣完为此 | 15 | |
六 | 协调工作 | 3 | 工程协调能主动、不厌其烦 | 30 | 不主动协调和及时反馈碰到的问题每次扣5分,不按时完成业主交办的临时事项每项扣5分 | 15 | |
六 | 协调工作 | 4 | 工程协调注意工作方法、灵活多样,解决问题能力 | 10 | 不能处理好各方关系,造成投诉,每次扣2分,扣完为此 | 15 | |
六 | 协调工作 | 5 | 重视提高会议质量、解决实际问题 | 15 | 会议精神不落实,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 | 15 | |
六 | 协调工作 | 6 | 会议纪要文字流畅、简明扼要、真实确切 | 15 | 会议纪要不能真实反映会议形成的决议,每次扣2分,扣完为此 | 15 | |
六 | 协调工作 | 小计 | 100 | ||||
考核总得分: |
(四)建立并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相关档案,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保存工程变更、合同支付、合同结算审核的过程审核资料及支持文件等,并按业主的要求按期做好已完项目的相关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三)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评审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协调或重大问题;(二)独立完成咨询任务,不得将审核任务转让第三方;对于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若需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务的,需事先征得主管部门同意;(一)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审核报告,并对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第一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咨询单位)履行以下职责:第一章职责
第二条咨询单位更换法人代表、分公司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应在30天内通知广州地铁房地产事业总部;咨询单位申请更换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的,应提前30天向广州地铁房地产事业总部递交书面资料,并按合同条款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十)未经业主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核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审核有关情况。(八)应建立完善资料积累制度和工程造价数据库,有义务为广州地铁房地产事业总部相关项目工程造价的计价和投资管理提供依据和咨询意见;(七)协助业主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有义务按业主需求提供投资管控及其他相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六)工程咨询单位必需在广州市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等,必须在业主指定的办公区域配置相关的现代化办公设备、计价软件等;同时需为地铁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配置全过程项目造价管理系统,系统配置应满足业主需求并报业主审批。(五)接受主管部门监督与考核管理,并按考核处理意见及时整改;
4.依约定应提交审核结果报告之日,咨询单位还需提供审核过程的工作底稿供业主备查,所提交的审核结果报告和工作底稿须体现咨询单位审核、复核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并依合同约定交回与移交资料清单目录一致的原始审核资料和其他资料、文件及电子文件。项目审核完成后,须整理项目资料,按业主归档资料管理要求,编制资料目录,办理资料归档。3.咨询单位在审核中如需承包商配合对数的,可按《审核问题记录表》列出对数内容报业主备案,由业主通知承包商或相关单位实施,咨询单位审核人、复核人及业主指派的项目联系人负责参加对数,对数工作须在业主办公场所进行;项目需现场考查取证核实的,咨询单位可列出考查内容报业主备案;未经业主同意,咨询单位不得私自与项目实施单位联系对数、现场考查。2.任务执行过程中,咨询单位应主动与业主保持沟通,及时将问题和进度向业主报告;必要时可申请由业主组织各中心或相关部门解决编制中存在的问题。1.签订合同后,业主将咨询服务工作范围以《造价咨询委托函》的形式授予咨询单位并指定项目联系人,由咨询服务单位向业主相关部门收集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造价咨询委托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合同文件、合同澄清及相关资料、设计图纸、设计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任务相关联系人。第三条造价咨询实施程序第二章业务管理
10.业主每季度就咨询服务单位的任务完成效率、质量、服务配合等方面进行评分,填写《造价咨询服务考核评分表》。9.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若业主或政府相关部门需对咨询单位所负责的审核结果报告进行解释或者需对审核结果进行修订的,咨询单位仍应及时、尽职、尽责对审核结果报告进行解释或者修改。8.合同范围内的单个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完成后,咨询单位应做好记录,登记台账,定期或按业主要求总结汇报咨询服务工作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7.业主设置结算业务专门联络员,统一受理市财局或评审单位(如有)提出的对数要求并通知咨询单位,咨询单位应在收到通知后的15天内完成对数工作并向业主提交经评审单位审核人书面确认资料,证明其已履职。6.合同结算送审资料由咨询单位汇总并按业主的送审计划组织报送财评中心(如有),咨询单位应积极配合、协助业主、市财局及财政评审中心等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直至结算项目完成政府终审,发出终审函。5.咨询单位完成审核工作后,提交成果文件给业主;业主可组织对其提交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及抽审,并将意见反馈给咨询单位,咨询单位根据意见及时整改,通过审核后的成果文件书面报送业主。
备注:单位:日历天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编审工作。编审时限参照以下标准执行:第四条工程咨询单位应对业主委托的项目资料的完整性、严谨性把关,对因招标范围不清晰、图纸不详导致基本工程量难以计算等情况,应在收到资料2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出资料补充要求。因资料不完整而咨询单位未能及时提出而造成编审进度延误,应由咨询单位负责。第三章进度与质量
序号 | 项目 | 标段范围内各专业合同 | 备注 | |
序号 | 平均时限/单项时限 | 备注 | ||
一 | 概算、目标成本的编制和审核 | |||
1 | 概算、目标成本编制时限 | 20/20 | ||
2 | 概算审核时限 | 10/10 | ||
二 | 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审核 | |||
1 | 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审核 | |||
1.1 | 施工图预算1亿元(包含)以下的项目 | 12/12 | ||
1.2 | 施工图预算1~5亿元(包含)的项目 | 25/25 | ||
1.3 | 施工图预算5亿元以上的项目 | 35/35 | ||
1.4 | 施工图预算预算审核 | 15/15 | ||
三 | 变更预估与审核 | |||
1 | 预估时限 | 7/7 | ||
2 | 审核时限 | 7/7 | ||
四 | 合同支付 | |||
1 | 支付时限 | 2/4 |
i=(|咨询单位的项目结算审核金额-市财局或业主终审金额|/市财局或业主终审金额)*100%第六条为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业主可就其提交的审核结果计算各咨询单位的审核差错率(i):4、以上时限为完成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全部时间,包括编审、对数、现场勘察及复核后修改等时间。3、退单时间不计;2、单项时限=完成一份变更(或合同支付或结算)审核天数;1、平均时限=本月变更(或合同支付或结算)审核总天数/本月完成变更(或合同支付或结算)份数;
4.工程清单中出现工程量计算错误、虚列项目、漏项漏量。3.重复计价,如:多计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包干的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清单或定额子目包含的工作内容或项目、多计重复的签证、变更工程等。2.新增单价错套定额或计费程序错误;1.工程量计算不准确;以下情况属咨询单位原因造成的审核差错:备注:如有财局终审以财局终审金额为准
同时,经咨询单位审核的各送审结算项目中经发改委审定的合同变更金额与市财局对相应合同变更终审金额的差异不纳入差错率统计范围。9.其它计算错误,如:点错小数点、汇总错误等。8.编审资料与实际施工不符,且现场查勘明显可以发现的减少工程项目而未扣减的。7.已计算签证或变更增加工程,但未扣减对应的减少工程。(无论须扣减的对应减少工程有无签证)。6.无定额可套且未对工艺进行核实而自行估价导致的工程造价偏差超过该项工程造价10%。5.材料价格未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计价或未通过询价而自行估价引起的偏差超过材料价格5%。
4.考核得分为[60,70)时,造价咨询单位将被扣减本季度预留考核费用的100%;若造价咨询单位在整个项目服务期内如有考核得分累计达3次为[60,70),视为造价咨询单位违约,业主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3.考核得分为[70,80)时,造价咨询单位将获得本季度预留考核费用的50%,同时造价咨询单位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报成本管理部审批备案。2.考核得分为[80,90)时,造价咨询单位将获得本季度预留考核费用的80%。1.考核得分为[90,100]时,造价咨询单位将获得本季度预留考核费用的100%,如果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得分均为[90,100]时可提高其在广州地铁工程造价咨询类投标人企业库(Z库)中的诚信得分。第七条业主每季度对各咨询单位的工作任务完成效率、审核质量、及服务配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季度考核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第四章考核与奖罚
4、除接受上述处罚外,还同时承担扣减当季度考核费的责任;3、遗漏或丢失结算资料10000元/份;2、遗漏或丢失计量支付资料1000元/份;1、遗漏或丢失变更资料1000元/份第八条咨询单位应妥善保管其接受或工作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尤其是合同支付和结算送审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其投标文件承诺的保管制度和业主要求妥善保管;若由于咨询单位原因造成的资料遗漏或丢失,咨询单位务必在15个工作日内自行补齐,否则业主将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5.考核得分不达到60分时,造价咨询单位除将被扣减半年度考核期内两个季度预留考核费用的100%外,还将被额外扣罚5万元;业主有权调整或暂停其工作范围,并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咨询单位须做整改报告并书面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员和物力做好咨询工作。同时,视为造价咨询单位违约,业主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若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差错,甲方将按以下约定进行处罚:i=((咨询单位的项目编制概算金额-项目甲方最终审定金额)/项目甲方最终审定金额)*100%甲方根据差错率(i)对乙方进行考核,1、关于项目预算编制及审核:第九条关于对咨询单位审核差错的处罚,根据差错率的情况扣除其服务费:5、若累计遗漏或丢失资料达3次或以上的,业主有权与其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甲方将根据变更资料进行预估或复核时,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如:变更工程量清单单价套用错误、合价计算错误、未严格执行合同原则,或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出现应扣而未扣款项的现象,以及未对变更情况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导致对变更的真实情况甄别错误的现象,甲方将在半年考核中扣减其考核得分。甲方将根据计量支付资料进行复核,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如: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套用错误、合价计算错误、未严格执行合同原则,或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出现应扣而未扣款项的现象,甲方将在半年考核中扣减其考核得分。2、关于合同支付及变更:(c)工程建设的其他费用(不包含建设单位管理费)i<0,扣除合同金额5%。(b)工程费用中“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其他工程”任一费用:i<0,扣除合同金额2.5%;(a)工程费用总额:-5%≤i<0,扣除合同金额5%;i>-5%,扣除合同金额10%;
如因咨询单位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支付及变更审核工作,并且逾期时间未超过约定项目审核时限2倍者,业主将在当季度进度计量中扣罚咨询单位审核服务费的500元。2、项目预算编制及审核和合同支付及变更审核:如因咨询单位原因未能按约定审核时间提交书面审核结果报告,并且逾期时间未超过约定审核时限2倍者,业主将在当季度进度计量中扣罚咨询单位审核服务费的1000元。1、工程竣工结算:指由于非业主原因,咨询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业主有权扣除审核服务费。第十条服务进度违约
第十五条在服务工作执行期内,如因咨询单位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分支单位营业执照)失效又未及时补办手续或咨询单位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分支单位营业执照)、吊销资质、降低资质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业主损失的,业主有权单方面与其解除合同并保留诉讼权利。第十四条如果咨询单位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违反职业操守,不遵守保密约定或影响结算外审的公正性,给业主造成负面影响的,业主除保留对其考核处罚的权力外,咨询单位将被列入地铁公司拒绝其投标的名单表,同时保留与其解除合同并提起诉讼的权利。第十三条如果咨询单位造价咨询人员渎职、不服从业主的工作要求和管理制度,或拒不执行业主意见、服务态度恶劣,影响工作的,业主认为有必要更换造价咨询单位人员时,将出具书面通知(勿需说明理由),咨询单位应立即撤换,并重新委派经业主认可的人员到位。撤换人员的处罚标准同第十三条。第十二条咨询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员组成的项目组在整个项目服务期内不得更换。咨询单位如更换项目负责人,将被处罚8万元/人次;咨询单位如更换专业负责人,将被处罚6万元/人次;咨询单位如更换专业技术员,将被处罚2万元/人次。如因死亡或重大疾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专业技术员的,要提供书面证明并经业主审批同意后方可不被处罚。第十一条业主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咨询单位增加、更换咨询服务人员。当咨询单位指派的咨询服务人员未能及时、尽职、尽责履行审核职责的,业主有权要求更换其他合适的咨询服务人员。3、若因咨询单位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咨询服务工作,并且逾期超过约定项目审核时限2倍者,咨询单位应书面提交合理解释报业主审批;否则业主将给予其严重警告并扣减当季考核费;若此情况累计发生达3次或以上的,业主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广州市廉政建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业主)与(以下称全过程咨询单位),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廉洁协议附件J.廉洁协议造价咨询服务考核评分表
工程项目名称 | ||||||
服务单位名称 |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标准分值 | 得分 | |||
工作效率 | 任务书规定期限内(或经业主同意顺延的工作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得满分。 超出期限并未提交书面解释者,每超出1天扣3分,超出4天(含4天)以上得0分。 | 10 | ||||
审核质量 | 经业主复核支付及变更审核差错,每出现一次差错扣3分; | 20 | 40 | |||
审核质量 | 经业主复核结算审核差错率,每出现一单差错率>7%,扣3分; | 20 | 20 | |||
保密 | 按业主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符合要求的得 10分;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 10 | ||||
廉政 | 按业主的要求做好廉政工作,符合要求的得 10分;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 10 | ||||
服务配合 | 1、同时符合协议书咨询工作全部具体要求得10分;不能全部符合要求的,为0分。 | 10 | ||||
服务配合 | 2、按业主要求完成造价咨询服务的整体满意程度。满意得10分;不满意得0分。 | 10 | ||||
人员、物资配置 | 人员、物资配置满足合同要求,且满足业主需求的,得10分;不能全部符合要求的,为0分。 | 10 | ||||
得分统计 | 100 | |||||
综合评价 |
第二条业主的义务(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二)严格执行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六)业主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五)业主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全过程咨询单位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全过程咨询单位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使用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的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四)业主工作人员不得在全过程咨询单位或与全过程咨询单位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全过程咨询单位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业主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三)业主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全过程咨询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二)业主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全过程咨询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并通过赌博方式收受全过程咨询单位财物;不得接受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合同约定除外)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一)业主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全过程咨询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全过程咨询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业主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四)全过程咨询单位不得为业主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业主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三)全过程咨询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业主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二)全过程咨询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业主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业主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一)全过程咨询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第三条全过程咨询单位的义务(七)业主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全过程咨询单位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业主举报投诉联系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83106760。(一)业主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业主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全过程咨询单位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七)全过程咨询单位不得向业主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六)全过程咨询单位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业主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五)全过程咨询单位不得擅自与业主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全过程咨询单位无条件接受业主处理意见并承担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参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细则》第十五条“有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处以6个月至2年限制投标处罚。”3、追究全过程咨询单位合同其他违约责任;2、终止双方已签订的所有合同;1、扣除全过程咨询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二)全过程咨询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业主有权对全过程咨询单位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业主(盖章):全过程咨询单位(盖章):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五条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业主或业主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全过程咨询单位或全过程咨询单位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作为贵司工程的中标人,为了贯彻贵司“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要求,保证该工程的顺利推进,我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承诺函附件K.《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承诺函》签字日期:签字日期:(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3、拥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2、熟练使用MSOffice等各类办公软件,有工程管理或信息化管理经验。1、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软件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配备专职信息化管理员:二、在工程开工前,按以下标准配备使用平台的必要资源,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一、我司自愿申请使用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查看软件;杀毒软件等。Excel,ProjectProfesional,PPT);rar、zip等文件解压软件;PDF文件查看软件;设计施工图纸3、电脑应用软件:IE浏览器(推荐使用IE8,1024*768分辨率);MSOffice2003/2007/2010(Word,2、电脑推荐配置:CPU主频2GHZ以上、内存4G以上,WindowsXP及以上操作系统。1、扫描仪、打印机、照相机、电脑。(二)配置操作电脑及相关设备:
(四)未经贵司许可,不更改IP和计算机名称。(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贵司机密,不将平台的操作手册及项目资料传递给第三方。(二)遵纪守法,不利用平台散布违法言论、做危害国家、社会及贵司的行为。(一)在贵司指定场地使用平台,并自觉接受贵司检查、考核。三、保证按以下要求使用平台:4、在工作现场配置的网络可以访问互联网,保障网络带宽容量,推荐12M或以上。
1.我司承认贵司的资料为秘密资料。本协议中秘密资料包括由业主向全过程咨询单位通过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提供的关于技术和系统安全及其他方面的一切数据、报告、信息、翻译资料、预测和记录。(九)关于信息安全,我司承诺做到如下几点:(八)不上传带有病毒或与业务无关的电子资料、文档和程序。(七)不破译他人的用户帐号和密码,不使用他人帐号和密码登录平台,私自阅读他人文件。(六)妥善保管个人的帐号和密码,不将帐号和密码告诉他人代替登录平台开展业务工作。(五)不恶意攻击平台的服务器。
7.对于我司在本承诺函生效之前或终止后,通过任何途径知悉或取得的有关贵司的重要信息,在本承诺函生效后,我司参照承诺函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6.如果我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公开本承诺函项下的秘密资料,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贵司告知公开秘密资料的基本情况,并配合贵司做好妥善安排或寻求法律救济。5.为妥善保护秘密资料,我司使用秘密资料完毕,将秘密资料的书面载体(包括复印件、电子数据)悉数归还,或全部销毁。4.我司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与项目无关的雇员或其他人知悉秘密资料,并使接受或使用秘密资料的全过程咨询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协议履行保密协议,不泄漏或不正当使用秘密资料。我司对内部违反本保密协议给贵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3.我司同意维护商业秘密资料的保密性,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关信息,除非由于合作的需要在必要的程度上向其法律顾问、会计师及雇员透露。我司同意在披露有关信息前,正式知会该法律顾问、会计师和雇员有关信息的机密性以及此协议的内容及要求。我司同意商业秘密资料只作为评估及协商双方合作的用途。2.我司不以任何方式获取与项目或工作无关的贵司信息。
(4)现有网络拓扑结构及其相关资料。(3)应用系统名称、功能、业务类型、交易量、交易特征等信息。(2)计算机及其它辅助产品、安全产品的型号、数量、配置、运行状态等资料。(1)机构设置、人员名单、运行机置、专利技术、项目合同、项目文档、工程文档、资金收支、系统网络架构、数据和安全架构、账号密码。9.涉及的贵司相关秘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8.我司在本承诺函中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承诺函所从属项目的中止或终止而解除,除非贵司书面同意我司免于承担本承诺函约定的保密义务。
四、如有违反上述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我司愿意接受以下处罚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1、每发现一次,扣罚2万元整,并办理相应的合同费用变更;2、如违规超过2次以上,自第三次发现之日起,我司自愿6个月内不参与贵公司管辖项目的投标。(9)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8)与其它公司的合作信息、合同。(7)现有安全机制及安全系统。(6)计算机系统的漏洞信息。(5)业务流程、逻辑流程等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企业(盖章):特此承诺!(二)为确保我司人员具备使用平台的能力,在发生我司更换人员等情况时,我司自费聘请讲师进行培训。(一)根据贵司要求,组织工程管理有关人员参加贵司免费提供的平台使用培训,并督促参加人员认真学习;五、保证按以下要求组织、参与平台使用培训
第一次报送必须在事件发生后5分钟内以电话形式或当面报送,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以邮件方式报送,随后以纸质方式正式上报。1、时间要求:本合同所述关于报送、处置及反馈重大紧急信息的要求,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17]150号)和《中国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处置登记反馈工作的通知》(穗厅字[2018]15号)等相关政府文件及业主相应的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附件L.应急信息报送要求日期:年月日__(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2)业主规定的报送范围(1)根据合同要求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责任应急事件;3、报送范围:如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场(休假),应事先进行授权,由被授权人上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报送给业主房产总部项目部经理,如遇项目部等归口管理部门经理电话不通情况下,应报送给业主房产总部项目部等归口管理部门兼职安全员,如果两电话均确实不通(无信号),立即编制信息发送(其他的报送形式无效),并须越级向业主房产总部安全质量部上报。2、报送对象:
(2)有信息报送责任的人员需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不得关机。(1)对于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有事即报,不需任何人授权。5、其他要求(2)书面速报格式见《事件(故)速报表》。(1)第一次电话报送不需要十分详细,格式:“某某地点几时几分发生什么事件,具体情况和原因正在调查中”即可。在了解清楚情况后在详细上报。4、报送格式要求
单位领导:总监理工程师:填表人:填报时间:填报单位(公章):事件(故)速报表(4)监理单位必须在5分钟之内电话报业主房产总部归口管理部门经理,根据报送流程优化并制定内部信息报送流程和处理流程,对相关报送要求进行培训,以确保报送信息畅通、及时。(3)各环节责任人需记录信息报送时间信息,作为调查时的依据。全过程咨询单位相关涉及人员,不得拒接业主房产总部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电话,因未接电话,导致信息报送延时的,追究其责任。
基本信息 | 事件(故)单位 | |||||
基本信息 | 发生时间 | 月日时分 | (预计)处理结束时间 | 月 日 时 分 | ||
基本信息 | 地点 | |||||
事故(件)概况 | ||||||
事件(故)损失 | ||||||
初步原因分析 | ||||||
已采取 措施 | ||||||
事故(件)处理 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事故(件)处理 负责人 | ||||||
事故(件)处理 负责人 | ||||||
事故(件)处理 负责人 |
投标人配备的监理人员须满足下表要求(最低要求):一、监理机构人员要求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二卷注:本表由监理单位填写,“事件(故)单位”指事故发生单位,涉及多家单位时,一并填入。
二、其他要求造价咨询人员配备要求表投标人配备的造价咨询人员须满足下表要求(最低要求):监理人员配备要求表
序号 | 岗位 | 最低要求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等)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1、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毕业证、业绩证明材料 |
2 | 总监代表 | 1名 | 1、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省级或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证或培训证,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监理从业经历。 | 职称证书、上岗证或培训证 |
3 | 土建(含装修)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1、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省级或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证或培训证,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3年以上工程监理从业经历; | 职称证书、上岗证或培训证、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 |
4 | 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省级或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证或培训证,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相关专业。 | 职称证书、上岗证或培训证 |
5 | 造价工程师 | 1名 |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 |
5 | 安全工程师 | 1名 | 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员上岗证,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 职称证书、上岗证或注册证 |
6 | 资料员 | 1名 | 初级或以上职称,要求持有资料员岗位证。 | 职称证书、上岗证 |
8 | 总计 | 7名 |
序号 | 职务/ 专业 | 职称和资格 | 人数 | 拟派人员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资格证书编号 |
1 | 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 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1 | ||||
2 | 土建专业负责人 |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2、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1 | ||||
3 | 安装专业负责人 |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2、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1 |
投标文件项目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详见合同条款。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投标内容 | 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 |
五、投标保证金 | |
六、单位组织机构表 | |
七、监理报酬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清单 | |
八、合同条款响应性承诺书 | |
九、监理人员承诺函 | |
十、声明函 | |
十一、类似项目业绩资料 | |
十二、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资料 | |
十三、造价咨询负责人资历资料 | |
十四、监理大纲及造价服务方案 | |
十五、专业人员配备资料 | |
十六、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企业获奖、纳税信用等级资料 | |
十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 |
十八、资格审查资料 | |
十九、须评审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授权则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作。(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
……(7)监理大纲及造价服务方案;(6)资格审查资料;(5)监理报酬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清单;(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 | 姓名: | |
2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 | 姓名: | |
2 | 服务期限 | 合同条款1.4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合同条款5 | 响应合同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限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相关事项的情况下提供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及业绩均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由银行出具)投标保函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五、投标保证金年月日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号标之投标担保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以下简称贵方)(如有)致: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贵方)保函编号:______________开具日期:______________
(5)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提交履约担保;(4)投标人在收到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未按贵方要求与贵方签订合同;(2)投标人在开标之日后,投标书有效期满之前的期间,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负偏离要求或修改;(3)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的中标价;(1)投标人在开标之日后,投标书有效期满之前的期间撤回或撤销其标书或弃标;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本行)兹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第一次收到贵方有关以下任一情况之书面通知后7日内,本行及其继承者和受托者将无论投标人有何反对,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以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支付给贵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小写):本担保作为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按招标编号:____号招标邀请向贵方提供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之投标担保。
(印刷姓名和职务)签名(或签章):出证行名称:本行将在接到贵方第一次书面要求时向贵方支付上述款项,无须贵方证实此要求,本行完全同意担保自投标截止日起生效,并在其后天内(必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以及贵方终止本担保前通知本行的由贵方与投标人同意之标书有效延长期内保持有效。(7)投标人中标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有)。(6)投标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六、单位组织机构表年月日电话:邮政编码:地址:公章:
备注:监理报酬清单八、监理报酬清单及造价咨询费用清单位组织机构表
1、简 况 | ||
单位名称: | ||
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 ||
成立日期: | ||
本届领导班子起始日期: | ||
2、领导层名单 | ||
姓 名 | 职 务 | 职 称 |
3、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的形式表示出组织机构、负责人及各职能部门。 | ||
4、单位概述(文字叙述) |
项目名称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 | 监理服务费用含税投标报价 (万元) | 其中:绩效考核金(万元) |
一期工程 | 8010.7 | |||
二期工程 | 8986.3 | |||
合计 |
1、以上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仪器仪具使用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税金、保险、利润等全部费用。备注: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清单2.监理费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设备、劳务、管理、交通、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1.绩效考核金占监理服务费用含税投标报价中的10%;
项目名称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 | 造价咨询用含税投标报价 (万元) | 其中:绩效考核金(万元) |
一期工程 | 8010.7 | |||
二期工程 | 8986.3 | |||
合计 |
承诺书(放在投标书的后面)八、合同条款响应性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单位章):2、乙方应考虑造价咨询的咨询费总价的全部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实施期间费用不因任何其他因素的变动而变动
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我司承诺: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的要求,若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内容自动作废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若我方中标,我方同意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的要求履行合同,否则视同我司放弃中标。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
我司承诺:参加本项目的总监在签订合同时到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理人员承诺函九、监理人员承诺函日期:年月日地址:
日期:年月日地址: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参加本项目的总监代表工程师与已中标的地铁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工程师不重复。
投标人名称:(盖章)特此声明。我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的情形;若存在虚假,我司自愿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声明函十、声明函
十二、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资料(格式自拟)十一、类似项目业绩资料(格式自拟)日期:年月日地址: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一、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十四、监理大纲及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十三、造价咨询负责人资历资料(格式自拟)
(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十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十六、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企业获奖、纳税信用等级资料(格式自拟)十五、专业人员配备资料二、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具体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格式不限(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十八、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型号及编号 | 自有或租赁 |
1 | DUOII以上微机(上网) | 台 | 1 | ||
2 | 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
3 | 电话 | 台 | N | ||
4 | 传真机 | 部 | 1 | ||
5 | 数码照相机或照相机加扫描仪 | 部 | 1 | ||
6 | 测量仪器 | 套 | 1 | ||
7 | 管理用车(汽车) | 台 | 1 | ||
8 | 对讲机 | 台 | ≥5 | ||
…… | …… | ……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人员简历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造价)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技术职称 | 拟担任的职务 | 有何种证书 | 岗位情况 |
十九、须评审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1.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平台"中的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对应的网页信息截图。(五)“信用平台”截图(格式自拟)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四)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注:岗位情况注明本单位在岗或外聘或返聘。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详细评审初步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的,以详细评审中监理大纲及造价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 | ||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监理负责人)及造价咨询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允许联合体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2)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清单,且对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服务内容未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报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总价,且不得分别高于监理服务费、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投标限价。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20分 监理大纲及造价服务方案部分:45分 投标报价:20分 其他评分因素:15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得1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加1分,按插值法计算,最高加5分。 偏差率X=(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 “评标价”为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 | 类似项目业绩 (10分) | 1、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或正在履约的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或以上的工程监理业绩,每项得2.5分,最多得5分。 2、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或正在履约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每项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1.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扫描件、(2)监理合同扫描件、(3)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 2.正在履约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扫描件、(2)监理合同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文件签订时间为准。 3. 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委托方必须为建设方或政府部门)、中标/中选通知书复印件(如有)及成果证明文件。成果证明文件可以是经建设方或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评价意见表,时间以咨询成果为准,业绩数量以合同为准。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 (5分) |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情况,得0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只统计最高级别得分。 注:1.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扫描件、(2)监理合同扫描件、(3)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 | ||
造价咨询负责人资历 (5分) |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造价咨询业务8年或以上的得5分; (2)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从事造价咨询业务5年(含5年)-8年(不含8年)的,得3分。 不达到以上要求不得分。 注:从事造价咨询业务开始年限以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开始计算。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相关证明文件。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2.2.4(2) | 监理大纲及造价服务方案评分标准(45分)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机构设置和设施配备 (5分) | 【好】:监理大纲对本工程涵盖所有专业均编写监理大纲,专业齐全完整;监理机构设置合理,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项分值[5,4]分; 【中】:监理大纲本工程涵盖所有专业均编写监理大纲,专业比较完整;监理机构设置基本合理,专业配备基本齐全、合理. 单项分值(4,3)分;; 【差】:达不到【好】、【中】标准的情况。单项分值[3,0]分。 |
投资控制措施 (5分) | 【好】:制定了针对性的投资控制措施,投资控制原则、任务及制度合理、齐全,能提出资金运用的合理化建议。单项分值[5,4]分; 【中】:制定了基本具有针对性的投资控制措施,投资控制原则、任务及制度基本合理、齐全,资金运用建议基本合理。单项分值(4,3)分; 【差】:达不到【好】、【中】标准的情况。单项分值[3,0]分。 | ||
进度控制措施 (5分) | 【好】:制定了总进度目标及合理的分解目标,能体现预控和全面控制水平,进度控制手段明确、有效。单项分值[5,4]分; 【中】:制定了总进度目标及基本合理的分解目标,基本能体现预控和全面控制水平,进度控制手段基本明确、有效。单项分值(4,3)分; 【差】:达不到【好】、【中】标准的情况。单项分值[3,0]分。 | ||
质量控制措施 (5分) | 【好】:制定了得力的质量控制方法、程序和措施,关键部位监理旁站制度到位,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质量奖惩制度。单项分值[5,4]分; 【中】:制定了基本得力的质量控制方法、程序和措施,关键部位监理旁站制度基本到位,监理单位内部有基本完善的质量奖惩制度。单项分值(4,3)分; 【差】:达不到【好】、【中】标准的情况。单项分值[3,0]分。 |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措施 (5分) | 【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内容、制度齐全,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体措施。单项分值[5,4]分; 【中】:合同、信息管理的内容、制度基本齐全,根据工程特点制定了措施。单项分值(4,3)分; 【差】:达不到【好】、【中】标准的情况。单项分值[3,0]分。 |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监理措施 (5分) | 【好】:制定了科学、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控制方法、程序和措施,关键部位监理旁站制度到位,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安全奖惩制度。单项分值[5,4]分; 【中】:制定了基本科学、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控制方法、程序和措施,关键部位监理旁站制度基本到位,监理单位内部有基本完善的安全奖惩制度。单项分值(4,3)分; 【差】:达不到【好】、【中】标准的情况。单项分值[3,0]分。 | ||
高压线及地铁保护措施 (5分) | 【好】制定了科学、切实可行的高压线保护范围及地铁既有线路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监理控制方法、程序和措施。单项分值[5,4]分; 【中】制定了基本科学、可行的高压线保护范围及地铁既有线路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监理控制方法、程序和措施。单项分值[4,3]分; 【差】:达不到【好】、【中】标准的情况。单项分值[3,0]分。 | ||
造价服务方案 (5分) | 【好】:制定了科学、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单项分值[5,4]分; 【中】:制定了基本科学、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基本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较强。单项分值(4,3)分; 【差】:达不到【好】、【中】标准的情况。单项分值[3,0]分 | ||
重点难点监控措施、组织协调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5分) | 监理大纲中对工程重难点进行描述清楚、正确,能针对全部的重难点提出的监理管理对策,对专业和工序接口认识清楚。有完善的现场协调制度,协调方法和措施得力。认识全面、针对性强、措施具体。所提建议合理。单项分值[5,4]分; 监理大纲中对工程重难点进行描述基本正确,能针对部分的重难点提出的监理管理对策,对专业和工序接口认识不清。有基本完善的现场协调制度,协调方法和措施得力。认识较全面、有针对性但措施不具体。所提建议基本合理。单项分值(4,3)分 【差】:达不到【好】、【中】标准的情况。单项分值[3,0]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 偏差率 |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得1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加1分,按插值法计算,最高加5分。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5分) | 专业人员配备 (5分) | 好:配备的各专业工程人员齐全、合理,满足本项目各专业要求;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项分值[5,4]分; 中:配备的各专业人员基本齐全、合理,基本满足本项目各专业要求;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项分值(4,3)分; 差:达不到【好】、【中】标准的情况。单项分值[3,0]分。 注:本项目专业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表》。 |
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 (5分)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的,得5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属于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的,得2分; 其他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相关证明文件 | ||
企业获奖情况 (3分) | 1、获得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中国建设监理行业先进监理企业称号的得3分, 2、获得省级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建设监理行业先进监理企业称号得2分, 3、获得市级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建设监理行业先进监理企业称号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 | ||
纳税信用等级(2分)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自2017年1月至今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或以上纳税人荣誉4次及以上的得2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自2017年1月至今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或以上纳税人荣誉3次的得1分; 不达到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
(1)每位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详细评审项目规定的【好、中、差】等级标准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定档评议。详细评审的评分因素(除资信业绩、投标报价偏差率)得分依据“先定档、后评分”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3、评标程序中关于详细评审的补充说明2、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1、评标办法正文与《评标办法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备注: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及造价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及造价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评标方法(4)最后按评标办法第3.2条,对每一项评分因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得出各项最终详细评审得分。(3)各评标专家根据评定的最终档次进行各自打分,评分不符合最终档次的无效,须按最终档次重新打分。(2)每位评标专家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定档分好、中、差三档,好为3分、中为2分、差为1分;经汇总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分,最终按下表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档次。
好 | 中 | 差 |
[3,2.5] | (2.5,1.5) | [1.5,1 ] |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及造价服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
(2)监理大纲及造价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及造价服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D。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
询)项目已完成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申请办理该招标项目有关手续,请给予协助办理为盼!
专此函达。
有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日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
造价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业资
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
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集团有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022年6月
日
招标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资
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授权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江德活(联
系电话:020-83158831)为我单位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
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且公开招标项目的专职联系人,负
责办理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事宜,请准予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证明。
团有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日
资金来源证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根据广州市2014年商品房屋建设项目计划备案表(穗发改城备
[2014]108号)(项目代码:2014-440103-47-03-003650)备案,大坦
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按规定落实到位,
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否则,本单位自
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证明。
集团有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022年6月日
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大坦沙项目配套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
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工作,做出如下声明:
本次招标项目的前期基础资料已搜集完成,满足该项目全过程工
程咨询服务(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需要。请贵单位批准本次
招标按计划进行。
专此函达。
团有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年百日
承诺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就本次交易活动承诺如下:
1.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条件;
2.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资料内容一致;
3.因违反本承诺所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我单位承担,与贵中心无关;
4.该项目如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且选择由交易中心代收投
标保证金的,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期退回投标保证金。
(1)对于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
日内仍未退回投标保证金的,同意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的第六日由
交易中心通过交易系统自动退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对于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
十五日内仍未退回投标保证金的,同意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的第三
十六日由交易中心通过交易系统自动退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
皖D有1
款利息。
招标人:广州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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