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变卖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没收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位于铜鼓县永宁镇柳林街干鲜果市场A幢1单元301号房屋的公告(变卖)
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3日10时至2022年9月2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铜鼓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795/10;户名:铜鼓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文某某名下位于铜鼓县永宁镇柳林街干鲜果市场A幢1单元301室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赣铜房权证私字第2012059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铜土国用(2012)第0572号。房屋总层数:6层;该房屋位于第3层;建筑面积为:117.45平方米;房屋结构:砖混。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
变卖价:350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变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变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余应交纳或补交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2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他人参拍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到法院指定帐户(户名:铜鼓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西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号:1581691080000178790000012672。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
咨询电话:0795-8716679;
监督电话:0795-8716659;
联系地址:铜鼓县永宁镇城北路145号;
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5/10;
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