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宜兴市控源截污及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村庄污水治理工程(第二批)及2022年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 7.0 系统)
项目编号:YXJS2022060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宜兴市控源截污及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村庄污水治理工程(第二批)及2022年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宜兴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分别为宜行审投备[2022]279号、宜行审3许[2022]19号,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宜兴市域 ;
2.2 工程规模: / ;
2.3招标范围: 2021年宜兴市控源截污及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村庄污水治理工程(第二批)及2022年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地质勘探任务,具体以发包人下发的任务书为准;
2.4服务期: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发的单位工程任务书进场勘察后,根据招标人要求15天内出具中间成果报告,中间成果报告出具后15天内提供完整详细的勘察报告;
2.5 合同估算价:约 200万元;
2.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并须配合招标人/设计单位的进度完成勘察工作,并按时提供相关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类注册土木工程师。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7 月 19 日至2022年 8 月 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12 日8时40分。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8、其他
8.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8.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 7月 19日至2022年7 月 2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10-807188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区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10-68660881
2022年 7 月 19日
注: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 ,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 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
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投标人联系方式.doc投标人联系方式.doc 评标细则.doc评标细则.doc
\n单位名称(投标人)\n | \n | ||
\n授权委托人\n(或法定代表人)\n | \n | \n联系电话\n | \n |
\n邮寄地址\n | \n地址:\n邮编:\n收件人:\n | ||
\n备注\n | \n |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 |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 |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 | ||||||||||||
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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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 |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 |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 |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 |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 | ||||||||||
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 | 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 | 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 | 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 | 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 | ||||||||||
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 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 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 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 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 ||||||||||||||||||||||||||||||||||||||||||||||||||
内; | 内; | 内; | 内; | 内; | 内; | 内; | 内; | 内; | 内; | 内; | ||||||||||||||||||||||||||||||||||||||||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 | ||||||||||||||||||||||||||||||||||||||||||||||||||
超过5年的; | 超过5年的; | 超过5年的; | 超过5年的; | 超过5年的; | 超过5年的; | 超过5年的; | 超过5年的; | 超过5年的; | 超过5年的; | 超过5年的; | ||||||||||||||||||||||||||||||||||||||||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11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 |
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8时40分。 |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 |
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 |
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 |
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
8、其他 |
8.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 | 8.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 | 8.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 | 8.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 | 8.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 | 8.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 | ||||||||||||||||||||||||
8.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 | 8.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 | 8.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 | 8.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 | 8.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 | 8.1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 | 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 | 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 | 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 | 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 | 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 | 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 | ||||||||||||||||||
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 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 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 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 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 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 ||||||||||||||||||||||||
8.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8.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8.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8.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8.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8.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
8.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 | 8.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 | 8.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 | 8.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 | 8.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 | 8.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 | ||||||||||||||||||||||||
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 | 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 | 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 | 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 | 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 | 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 | ||||||||||||||||||||||||
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 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 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 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 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 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 |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 |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 |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 |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 |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 | ||||||||||||||||||
发布。 | 发布。 | 发布。 | 发布。 | 发布。 | 发布。 | ||||||||||||||||||||||||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
分项 | 子项 | 子项 | 评分标准(按照三个档次酌情打分) |
技术文件(30分) | 勘察方案(8分) | 对项目的认识和基本思路(4分) | 对本项目认识充分,基本情况和需求了解全面,总体思路清晰,理念先进,得3~4分;对本项目有一定认识,基本情况和需求基本了解,思路较清晰,理念较好,得2~3分;对本项目认识不够充分,基本情况和需求掌握不够全面,思路、理念针对性一般的,得1~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文件(30分) | 勘察方案(8分) | 勘察布孔、钻孔及试验方案(4分) | 勘察布孔、钻孔及试验方案符合国家规范和本项目特点、措施及制度具体详细、有内控质量指标要求的得3~4分;勘察布孔、钻孔及试验方案符合国家规范和本项目特点、措施及制度较详细,有内控质量指标要求的得2~3分;勘察布孔、钻孔及试验方案符合国家规范、措施及制度不详细、无内控质量指标要求的得1~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文件(30分) | 勘察的重点和难点分析(8分) | 重难点分析(4分) | 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全面、应对措施可实施性强、建议合理、价值高的得3~4分;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较全面、应对措施较可实施性较强、建议合理、价值较高的得2~3分;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可实施性较弱、建议不太合理、价值较低的得1~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文件(30分) | 勘察的重点和难点分析(8分) | 项目进度安排(4分) | 项目进度安排满足采购要求、措施详细得当、可实施性强的得3~4分;项目进度安排基本符合采购要求、措施可行、具备可实施性的得2~3分;项目进度安排不太满足采购要求、措施不详细、可实施较弱的得1~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文件(30分) | 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8分) | 勘察质量保证措施(4分) | 质量保障措施详细得当、可实施性强的得3~4分;基本满足采购要求、措施较详细、可实施性较强的得2~3分;不太满足采购要求、措施不详细、可实施较弱的得1~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文件(30分) | 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8分) | 安全保证措施(4分) | 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科学合理、详细完整、可行性高的得3~4分;保证措施及承诺科学合理、较完整、可行性较高的得2~3分;保证措施及承诺不合理、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文件(30分) | 设备、仪器配备(3分) | 设备、仪器配备(3分) | 设备、仪器配备:根据供应商自有的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较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较差的得0~1分。注:提供相应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安排(3分) | 投标人对提供的日常技术服务支持承诺、服务响应承诺时间、后续服务承诺及服务条款内容具体、合理、全面,方案满足采购需求、完整合理、实施性强的得2~3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基本完整、具有实施性的得1~2分;方案针对性不强、不全面及不具备实施性的得0~1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13分) | 具有“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证书的得4分,具有“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4分。 | 4分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13分) | 具有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3分。 | 3分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13分) | 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 | 3分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13分) | 投标人具有Ⅰ类土工实验室的得3分,具有Ⅱ类土工试验室的得2分,最高得3分。 | 3分 |
2 | 投标人业绩(3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3分(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勘察合同)。 | 3分 |
3 | 项目负责人配备(3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的得2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3分 |
4 | 项目管理机构(21分) | 拟投入项目组成员,投标人按下列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并按下列条件计取分值1、技术负责人(3分)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如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2、专业技术人员(18分)①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至少配备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3名。其中: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有1个得2分,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②专业技术人员中配备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③专业技术人员中配备具有物探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以上人员不可兼任,同一人员具有多证的,以最高得分证件为准。(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以及投标人近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 21分 |
分类 | 信誉和业绩名称 | 企业自评分 |
投标人综合实力(13分) | 具有“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证书的得4分,具有“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4分。 | |
投标人综合实力(13分) | 具有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3分。 | |
投标人综合实力(13分) | 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 | |
投标人综合实力(13分) | 投标人具有Ⅰ类土工实验室的得3分,具有Ⅱ类土工试验室的得2分,最高得3分。 | |
投标人业绩(3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3分(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勘察合同)。 | |
项目负责人配备(3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的得2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项目管理机构(21分) | 1、技术负责1人(3分)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如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项目管理机构(21分) | 2、专业技术人员(18分) | 2、专业技术人员(18分) |
项目管理机构(21分) | ①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至少配备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3名。其中: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有1个得2分,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
项目管理机构(21分) | ②专业技术人员中配备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项目管理机构(21分) | ③专业技术人员中配备具有物探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项目管理机构(21分)注:1、以上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书、获奖文件等材料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 | 以上人员不可兼任,同一人员具有多证的,以最高得分证件为准。(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以及投标人近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 以上人员不可兼任,同一人员具有多证的,以最高得分证件为准。(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以及投标人近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
单位名称(投标人) | |||
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邮寄地址 | 地址:邮编:收件人: | 地址:邮编:收件人: | 地址:邮编:收件人: |
备注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标准 | 考核结果 |
1 | 勘察方案 | 5 | 是否进行全局性考虑;是否考虑阶段性目标任务。(优秀5良好4合格3不合格0) | |
2 | 勘察质量(规范施工情况,成本指标、技术要求) | 15 | 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满足国家和地方规范;方案是否优化;技术经济性是否合理(优秀15良好10合格6不合格0) | |
3 | 勘察成果 | 15 | 是否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出具成果报告(优秀15良好12合格9不合格0) | |
4 | 勘察服务时间 | 20 | 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完成20,延迟三天完成15,延迟7天完成10,7天以上0。) | |
5 | 对甲方合理修改要求的配合度 | 15 | 对甲方合理意见反应迅速、配合积极,并能提出优化意见(积极配合15配合6不配合0) | |
6 | 勘察变更 | 10 | 工程无变更10分,现场地下情况复杂、表面看不出来或其他原因导致变更6分;现场障碍很明显,踏勘不到位变更0分 | |
7 | 勘察人员过程服务 | 10 | 是否经常性参加工程例会、变更会议及其他与设计有关的会议,并及时解决问题(积极10偶尔缺勤6从不参加0) | |
8 | 人员配备 | 10 | 是否按照合同、工程进度要求配足施工人员。(配合10一般6不配合0)) |
分项 | 子项 | 评分标准(按照三个档次酌情打分) | |
技术文件(30分) | 勘察方案 (8分) | 对项目的认识和基本思路(4分) | 对本项目认识充分,基本情况和需求了解全面,总体思路清晰,理念先进,得3~4分;对本项目有一定认识,基本情况和需求基本了解,思路较清晰,理念较好,得2~3分;对本项目认识不够充分,基本情况和需求掌握不够全面,思路、理念针对性一般的,得1~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文件(30分) | 勘察方案 (8分) | 勘察布孔、钻孔及试验方案(4分) | 勘察布孔、钻孔及试验方案符合国家规范和本项目特点、措施及制度具体详细、有内控质量指标要求的得3~4分;勘察布孔、钻孔及试验方案符合国家规范和本项目特点、措施及制度较详细,有内控质量指标要求的得2~3分;勘察布孔、钻孔及试验方案符合国家规范、措施及制度不详细、无内控质量指标要求的得1~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文件(30分) | 勘察的重点和难点分析(8分) | 重难点分析(4分) | 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全面、应对措施可实施性强、建议合理、价值高的得3~4分;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较全面、应对措施较可实施性较强、建议合理、价值较高的得2~3分;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可实施性较弱、建议不太合理、价值较低的得1~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文件(30分) | 勘察的重点和难点分析(8分) | 项目进度安排(4分) | 项目进度安排满足采购要求、措施详细得当、可实施性强的得3~4分;项目进度安排基本符合采购要求、措施可行、具备可实施性的得2~3分;项目进度安排不太满足采购要求、措施不详细、可实施较弱的得1~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文件(30分) | 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8分) | 勘察质量保证措施(4分) | 质量保障措施详细得当、可实施性强的得3~4分;基本满足采购要求、措施较详细、可实施性较强的得2~3分;不太满足采购要求、措施不详细、可实施较弱的得1~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文件(30分) | 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8分) | 安全保证措施(4分) | 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科学合理、详细完整、可行性高的得3~4分;保证措施及承诺科学合理、较完整、可行性较高的得2~3分;保证措施及承诺不合理、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文件(30分) | 设备、仪器配备(3分) | 设备、仪器配备:根据供应商自有的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较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较差的得0~1分。注:提供相应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技术文件(30分) | 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安排(3分) | 投标人对提供的日常技术服务支持承诺、服务响应承诺时间、后续服务承诺及服务条款内容具体、合理、全面,方案满足采购需求、完整合理、实施性强的得2~3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基本完整、具有实施性的得1~2分;方案针对性不强、不全面及不具备实施性的得0~1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13分) | 具有“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证书的得4分,具有“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4分。 | 4分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13分) | 具有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3分。 | 3分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13分) | 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 | 3分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13分) | 投标人具有Ⅰ类土工实验室的得3分,具有Ⅱ类土工试验室的得2分,最高得3分。 | 3分 |
2 | 投标人业绩(3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3分(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勘察合同)。 | 3分 |
3 | 项目负责人配备(3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的得2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3分 |
4 | 项目管理机构(21分) | 拟投入项目组成员,投标人按下列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并按下列条件计取分值1、技术负责人(3分)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如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2、专业技术人员(18分)①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至少配备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3名。其中: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有1个得2分,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②专业技术人员中配备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③专业技术人员中配备具有物探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以上人员不可兼任,同一人员具有多证的,以最高得分证件为准。(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以及投标人近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 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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