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莲都区峰源乡夏庄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莲都区峰源乡库坑垟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莲都区峰源乡正岙门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dxe[2024]029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俊0578-2073999
中标联系人徐晓艳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莲都区峰源乡夏庄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莲都区峰源乡库坑垟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莲都区峰源乡正岙门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
招标序号:LDXE[2024]029号
招标单位: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 2024 年 07 月 03 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俊0578-2073999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鸿翔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徐晓艳     证书号码:浙2332011202309215
预中标下浮率: 6.6 %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陆仟玖佰零肆元整 (小写¥:1336904.00)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公示时间: 2024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8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07 月 03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