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1202100062
预算金额39.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女士028-87797107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2021年成都市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更新及减排量化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01202100062
二、项目名称
2021年成都市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更新及减排量化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青溪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华清恒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8号附10号院行政办公大楼2-4层,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新街24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2栋1单元17层1705号
中标(成交)金额 包1:服务内容:399000.00元;包2:服务内容:348000.00元;包3:服务内容:246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包1(名称:四川省(除成都市外)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服务时间:签约日期起180天内,提交最终工作成果,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后进行验收。;服务范围:(1)排放清单提交:提供可查阅计算过程的排放清单电子表格文件(以城市为单位),以及分配到网格的GIS SHP格式排放清单,需包含投影信息。(2)报告提交:提交《四川省(除成都市外)排放清单报告》。(3)专题汇报材料提交:提交专题材料包括:四川省各城市大气污染排放特征专题汇报材料1份;成都平原城市群(或成都城市群)大气污染排放特征专题汇报材料1份。材料内容和格式以采购人模板为准。;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2)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交付全部技术服务成果,且经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服务标准:基于2019年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实施2020年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更新。) 包2(名称:成都市制药工业绿色化发展路线研究;服务时间:签约日期起180天内,提交最终工作成果,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后进行验收。;服务范围:1.成交供应商提交《成都市制药工业绿色化发展路线研究报告》; 2.成都市制药工业绿色化发展路线研究专题汇报材料1份,材料内容和格式以采购人模板为准。;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2)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交付全部技术服务成果,且经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服务标准:参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包3(名称:成都市大气氮氧化物的精细化时空分布与排放清单校验分析(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2)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交付全部技术服务成果,且经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服务时间:签约日期起180天内,提交最终工作成果,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后进行验收。;服务范围:(1)成都市2019-2020年大气1公里网格大气NO2逐时浓度的时空分布数据集; (2)成都市NOx排放清单校验结果及修正建议的研究报告; (3)成都市大气氮氧化物的精细化时空分布与排放清单校验分析专题汇报材料1份,材料内容和格式以采购人模板为准。 ;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2)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交付全部技术服务成果,且经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服务标准:(1)融合卫星遥感及地面监测等多维环境大数据,掌握成都市地表大气二氧化氮(NO2)浓度的精细化时空分布; (2)基于重构的NO2浓度时空分布,校验成都市现有的氮氧化物(NOx)排放清单,并提供修正建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王晓玉,王洪记,周子航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包1服务费5386元;包2服务费5000元;包3服务费5000元;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538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计划编号: (2021)0345号。 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成财采发〔2020〕20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芳邻路8号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028-86267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28-87797107、13111881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女士
电话: 028-87797107、1311188110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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