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建七局交通公司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瓯海片区基础配套工程(一期)(第1标段)项目泥浆外运处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7110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1108万元
招标联系人乔相杰185389831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建七局交通公司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瓯海片区基础配套工程(一期)(第 1 标段)项目泥浆外运处置工程招标招 标 公 告
(专业分包)
为满足中建七局交通公司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瓯海片区基础配套工程(一期)(第 1 标段)项目施工生产需要,现就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瓯海片区基础配套工程(一期)(第 1 标段)项目泥浆外运处置工程进行招标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瓯海片区基础配套工程(一期)(第 1 标段)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瓯海片区基础配套工程(一期)(第 1 标段)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内,位于温瑞大道南,北起新象街(顺接一期工程),南至环山路南侧段。快速路桩号范围:K5+145-K6+990,长约1845 m;地面辅道桩号范围:K5+447-K7+000,长约1553 m。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主线高架桥、2处出入口匝道桥、2处地面桥、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等。快速路全线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路”形式,其中主线高架宽25m,双向6车道规模,设计速度80km/h;地面辅路为主干路标准,双向6车道规模,设计速度50km/h。合同总工期为1260日历天;合同总金额为71108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纳税人资格,可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未被中建股份、中建七局列为不合格或不良行为供应商。
4.资质要求:具有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6.符合上述条件,经中建七局交通公司北京公司采购管理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以云筑网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仅通过“云筑网”上进行报名(网址 https://www.yzw.cn/)。
说明: ① 已 在 “ 云 筑 网 ” 完 成 正 式 供 应 商 注 册 的 投 标 人 , 直 接 登 录 “ 云 筑 网 ” ( 网 址 https://www.yzw.cn/)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②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在“云筑网”(网址 https://www.yzw.cn/)注册且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在“云筑网”网络交易平台公开报名,并经招标人分层级资格审查后产生。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可以不在本下级资源库,但需满足如下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要求的,在中建七局交通公司云筑网本、下级资源库内无需进行现场资审,仅需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清单,经中建七局交通公司北京公司采购管理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2)不在中建七局交通公司本、下级资源库的,除将资格审查资料上传云筑网外,还需经中建七局交通公司北京公司采购管理小组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填附件1,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4)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小规模纳税人可不提供)
(5)近三年内相关业绩合同
(6)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填附件2)、代理人的劳动合同以及半年内社保证明(股东也可不提供)(加盖公章)
(7)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合并为一个文档(PDF格式),所有资料统一由投标方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云筑网,附件按照招标方模板格式,如若未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格审查资料,资审不予通过。
注意事项:如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需提供延期证明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见云筑网。
2.发放形式:招标方通过“云筑网”(https://www.yzw.cn/)以电子版发放。
六、其它
1.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局A级、公司B1级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注:投标保证金转账备注信息:“交通公司北京公司温州国创项目泥浆外运工程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款的3%元,局A、B1级供应商给予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减免优惠。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3.合同签订:双方使用电子印章进行签订,投标人电子印章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天内在招标人认可的电子印章软件公司制作完成。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相杰
联系电话:18538983128
八、附件1、附件2
中建七局交通公司北京公司采购管理小组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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