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海建河北晟世亿辉新能源零碳智能产业园项目(二标段)施工项目石子、砂子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金额
100.9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9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小磊183221169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交海建河北晟世亿辉新能源零碳智能产业园项目(二标段)施工项目石子、砂子采购公开询价函

各参与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河北晟世亿辉新能源零碳智能产业园项目(二标段)施工项目石子、砂子以线上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9月20日16:00前将报价文件发送至我公司发布公开询价的媒介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名称为河北晟世亿辉新能源零碳智能产业园项目工程,位于沧州市沧县,我公司负责施工范围为河北晟世亿辉新能源零碳智能产业园项目(二标段),包括模组厂房,电解液仓,NMP罐区,泵房,倒班宿舍3,总面积25496.22㎡。

预计交货期2024年9-2024年10月

工程地点:华北地区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沧东开发区华山路南侧、黄河道西侧项目部;如需现场查看联系项目部:杨小磊,联系电话:18322116959)

二、拟采购物资一览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交货期

石子

5~35mm

5553

2024.9-2024.10

砂子

中粗

2970.66

2024.9-2024.10

以上数量及交货期为暂定,具体数量及供应时间以公开询价采购单位实际施工需求为准,报价单位需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三、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报价要求

1.1含税到场单价A(包含材料费、运费以及一切到场费用)。

1.2结算单价M=含税到场单价A。

1.3不含税到场单价=结算单价M/(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

1.4税额=不含税到场单价*  %

1.5不含税总价=不含税到场单价*数量Q

1.6总税额=税额*数量Q

1.7到场总价=结算单价M*数量Q

1.8报价人负责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一票制结算。

1.9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两位后四舍五入。

1.10报价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文件要求,报价人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规格技术参数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检验报告、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对公开询价相应供应商代表的公开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本公开询价文件及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公开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文件格式详见附表,附件中未提供的参考格式,报价单位可自拟)。

3、结算、付款方式

3.1出卖人每月25日提交当月完整的供货资料及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本期结算金额的75%,45日后支付至本期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在本合同办理最终结算30日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3.2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信用证、不超过6个月的中交E信等供应链产品(采购人承担贴现费用)。

3.3采购人付款时,出卖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出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应与合同主体一致。如出卖人提供给采购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或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4、交货期及供货时间

2024年9月-2024年10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要求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三日内具备供货条件。

5、交货地点

华北地区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沧东开发区华山路南侧、黄河道西侧河北晟世亿辉新能源零碳智能产业园项目(二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6、运输能力要求

6.1 要求报价人具备石子、砂子运输能力,按项目需求运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6.2 石子、砂子运输能力满足项目需求。

6.3 报价人应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6.4报价人须委派至少一名员工负责石子、砂子装卸运营、安全管理事宜。

7、公开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7.1报价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7.2其他要求:具有公开询价物资供应资格。

8、产品质量要求

报价人必须提供产品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报价人提供的货物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以及采购方和业主相关要求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9、售后服务

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出卖人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出卖人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人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报价人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的公开询价响应报价文件。

10、评审原则

在所有的公开询价文件符合公开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

11、招标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009927.5元(含增值税、运费)。

四、质量标准技术规格及规定与要求

1、总则

1.1本次公开询价石子、砂子所描述的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1.2报价人在满足本次公开询价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务工作。

1.3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1.4公开询价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双方实际签认数量为准。

1.5 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

2、名词术语

3、采用标准与规范

3.1石子满足GB/T 14685-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要求;砂子满足GB/T 14684-2011建筑用砂要求。

3.2提供的强度及要求指标必须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3.3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如下(但不限于下列标准):

本次公开询价材料各项指标均参照国家最新相关标准;还需满足本项目图纸相关要求。

3.4报价人选用的石子、砂子生产源头厂家应具备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标准,且其标准高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则按源头厂家企业标准执行,否则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4、其他要求

4.1货物指标需满足第2条要求。

4.2指标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满足,可以拒收,造成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的,返工或其他相关费用由出卖人负责。

4.3出卖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4运输:装货要便于卸车,运输及载重应符合项目运输条件。

4.5本项目石子、砂子需求较大,一般维持项目当天需求量,如不能及时保供,项目将按延误日期对供应商处以10万元/天的罚金,并要求赔偿造成的其他损失。

4.6报价人须严肃对待履约,如发生中标后弃标情况,需赔偿采购人损失,赔偿标准为:赔偿金额=10万元/天*30日历天。

5、验收

5.1验收时,采购人应检查物资包装是否完好,并按照物资供应(订单)计划核实物资数量、型号等事项。

5.2出卖人须提供物资的质量合格证或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货到交货地点后,采购人按照约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在物资到场1日内验收完毕,如有质量异议须在验收完毕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在异议期内,采购人有权拒绝对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物资进行签认结算;在质量异议提出后7日内,双方共同取样,各派代表将所取样品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或国家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出卖人在2日内未回复采购人质量异议,则视为出卖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结果。

5.3若采购人检测合格,但在行业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单位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仍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和赔偿责任。

6、质量保证

确保物资的质量达到国家和河北省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

7、其它与本次公开询价有关的规定

7.1此次采购公开询价为本批货物的首次采购公开询价,若报价人报价符合采购人的预期值,双方将建立合作关系。报价人报价不符合采购人预期值,采购人将重新发起公开询价邀请,或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联系方式

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晟世亿辉新能源零碳智能产业园项目(二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杨小磊               电话:18322116959        

邮箱:184229633@qq.con                                     

 

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晟世亿辉新能源零碳智能产业园项目

                    (二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2024年9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