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寻乌县城市控股有限公司寻乌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FD2024-XW-Q001)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65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fd2024-xw-q001
预算金额20657万元
招标公司寻乌县城市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797-2806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4
公告正文
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寻乌县城市控股有限公司寻乌县中
心城区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FD2024-XW-Q001)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FD2024-XW-Q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
一、招标条件
本寻乌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20657万元,招标人为寻乌县城市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升级及改造停车位包括23处公共停车场及中心城区道路边停车位共计
10520个,其中:公共停车场车位2977个、道路边停车位7543个;公共停车场硬化(摊铺
沥青、绿化、排水等)88137.37m²,道路边停车位破损摊铺沥青109945.95m²;划线526401m、
其中:公共停车场23220.6m、道路边停车位29419.5m;岗亭14个。搭建城区智慧停车云平
台,以及进行物联网建设和电动汽车的充电桩建设,主要包括建设充电设备292个,其中:
120kW 直流充电桩113个、240kW直流充电桩179个;智能停车系统设备,主要包括:系统
软件、后台设备一机房中心、办公设备等;公共停车场设备,主要包括:停车指示牌、加装
道闸设备、车辆检测器、通讯基站、巡查手持PDA、诱导屏等;道路边停车位设备,主要包
括:标识、标牌、增加地锁等;配套电网工程,主要包括:变压器、配套电网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寻乌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寻乌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参照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
(2)安全生产: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
以上;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休投标(联合体须以建设施工单位为联合休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1、基本资格条件”和“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内容。并提供相应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
晰复印件):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施
工方和设计方(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
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
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
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
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
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
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10日17 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件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七、其他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采用
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缴纳,接受纸质材料。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采
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寻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寻乌县城市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寻乌县长安大道72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297822473
电子邮件:
cfxmgl12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97-2806599
电子邮件: jxfdxmglgs@163.com
坊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叮(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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