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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月第二次招标采购(流标重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否决原因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cg-2024032-f-zb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1-22117892
中标公司上海劭堃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月第二次招标采购(流标重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否决原因公示
(采购编号:JYCG-2024032-F-ZB)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月第二次招标采购(流标重招)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截止至2024年3月28日15时(北京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21-22117892,联系传真:021-22117888
招标人: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否决原因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月第二次招标采购(流标重招)工作已完成,本次评审过程无否决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JYCG-2024032-F-ZB)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月第二次招标采购(流标重招)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截止至2024年3月28日15时(北京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应答报价(万元) | 应答折扣率(%)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能力 | 评标情况 |
01 | (服)金山分公司用户工程类 | 1 | 上海劭堃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 | / | 99.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1 | (服)金山分公司用户工程类 | 2 | 上海韶埕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 | / | 99.6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1 | (服)金山分公司用户工程类 | 3 | 上海劲涌电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1 | / | 99.4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1 | (服)金山分公司用户工程类 | 5 | 上海塬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 | / | 99.6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1 | (服)金山分公司用户工程类 | 9 | 上海晋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 | / | 99.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21-22117892,联系传真:021-22117888
招标人: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否决原因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月第二次招标采购(流标重招)工作已完成,本次评审过程无否决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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