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秦淮区513厂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6
公告正文
                   
  编号: NJSL230308284801S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淮区513厂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宁水环[2022]5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南京越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

 

招标内容及规格: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范围: 513厂沟,北起宏光路,南至东风河,长约520m。主要建设内容: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等。水安全:对塌陷、开裂岸坡进行结构修复,河道下游与东风河连接的手动翻板闸门改成手电两用闸门。水环境:采用干式清淤,清淤量约1430m³;增设排口标识牌、视频监控等。水生态:种植挺水、沉水等水生植物,河道东侧岸带内新建人行汀步。水文化:对现状沿河管线、排口适当进行美化,西岸围墙改造为文化墙,适当增设照明系统。本项目堤防等级为4级。

 

规模(估算价): 400.00万元 

 

工期(交货时间): 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业绩要求: 企业近3年[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施工过类似工程;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所有类似业绩仅以上传到南京市水利诚信库(网员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
类似工程:单项合同中标价(或工程规模)185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同一工程业绩评分与资格审查不可兼得,以资格审查优先评审。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4)其他要求: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②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投标单位提供近一年(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⑤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自拟)。
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⑦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 )、“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⑧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⑨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⑩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招标公告信息表.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5日 17:44:122023年03月22日 17:44:00,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3采用评标入围方法的,本标段中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按有效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偏差率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次序,确定前20名投标单位参与后续评标;如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20家,则全部入围;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进入后续阶段评审。(投标报价的偏差率的绝对值=100%×|投标报价—不可竞争费—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8.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5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不含项目负责人答辩)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越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秦淮区甘雨巷22号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邮 编: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朱真真
  电 话: 025-86882655 电 话: 15951661938
  传 真:   传 真: 025-83203815-801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569599590@qq.com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项目承诺书地址:http://221.226.86.240/njslztb_jy/NetZtbMis/Pages/Signature/downloadAttach.ashx?AttachGuid=e7bc4efa-81de-410f-ad11-5bae35b562a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