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河干流油气设施迁改工程(水工保护)招标公告
金额
76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第2024020201gs0712号
预算金额760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娟
招标代理机构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427781953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8
公告正文
辽河干流油气设施迁改工程(水工保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 2024020201GS0712号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国家重点工程“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配套油气设施迁改工程水工保护部分,工程涉及堤坝的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属于一级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管线爬堤段的格宾石笼护坡和格宾石笼护脚、老管线拆除后复堤。
本项目资金渠道:投资;计划文号:中油辽字[2023]258号、中油辽字[2024]24号,计划金额:76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一)招标内容:(暂估)辽河堤坝管线爬堤段的格宾石笼护坡和格宾石笼护脚、老管线拆除后复堤等。
具体内容为:土方开挖50400m3、土方回填57960m3、15cm厚清基土回覆3248.26m3、0.4m厚格宾石笼8551.73m3、1m厚格宾石笼1401.24m3、砂砾垫层2242.99m3、15KN/m土工布22429.95m2、抛石1500m2、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8568m2、15cm厚水泥稳定层9792m2、15cm厚级配碎石9792m2、拆除及恢复原有管道(国堤顶停用管线及恢复国堤工作量)配套水工保护等安装、含施工自检检测费用。
(二)标段(标包)划分:无。
2.3 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建设地点:曙光采油厂
2.5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相应专业类别有准入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执照有效;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拟担任该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员B证,且该项目投标时,本人不担任未完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建筑施工,且有效。
3.4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承诺书详见附件1)。
3.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3.8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真实有效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查询系统为准:http://www.cnca.gov.cn/)。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4 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3月28 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5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5438 元(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3月28 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204室(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曙光采油厂)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苏娟 联系电话:04277530041
9.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77819539
电子邮箱:liuning4@petrochina.com.cn
9.3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附件0:招标公告附件
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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