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河北省地震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现接受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二、采购事项:
1.采购内容:我局现有代理机构服务合同已到期限,重新遴选5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我局招标采购项目提供代理服务。
2.工期/服务期限:3年
3.项目地点:石家庄
三、合格响应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营业范围。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评比时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报名三日内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载信息为核查依据)。
3.响应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中登记确认的社会代理机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4.近三年代理过工程服务、货物采购、其他服务类项目每类至少1个。
5.响应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
6.响应单位不得为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14:30至17:00止(北京时间)
2.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河北省地震局综合楼223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0311-85816026
4.报名人需携带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报名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代理人报名需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中登记确认的社会代理机构证明文件;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证明文件;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证明文件;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docx
河北省地震局
2023年3月28日
一、项目名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二、采购事项:
1.采购内容:我局现有代理机构服务合同已到期限,重新遴选5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我局招标采购项目提供代理服务。
2.工期/服务期限:3年
3.项目地点:石家庄
三、合格响应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营业范围。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评比时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报名三日内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载信息为核查依据)。
3.响应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中登记确认的社会代理机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4.近三年代理过工程服务、货物采购、其他服务类项目每类至少1个。
5.响应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
6.响应单位不得为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14:30至17:00止(北京时间)
2.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河北省地震局综合楼223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0311-85816026
4.报名人需携带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报名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代理人报名需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中登记确认的社会代理机构证明文件;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证明文件;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证明文件;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docx
河北省地震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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