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600.00元
招标公司长沙学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麓山教育设备有限公司100.1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学院宁静楼、明志楼桌椅更换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190612005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学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麓山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静楼、明志楼桌椅更换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612005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办公家具、卡座等维修 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常规 1 1950
2 固定课桌 其他台、桌类 中心距:520mm、座高:450mm、台面板高度:750mm 600 318000
3 学生椅 其他椅凳类 472*536*860mm 72 10656
4 异形课桌 其他台、桌类 对边800mm,338mm,深400mm 72 49680
5 学生椅 其他椅凳类 472*536*860mm 882 174636
6 单人活动课桌 其他台、桌类 单人位课桌规格:550*400*750mm 98 38220
7 双人活动课桌 其他台、桌类 双人位课桌规格:1100*400*750mm 392 291648
8 档案柜 其他柜类 800*400*2000 7 5880
9 茶水柜 其他柜类 900*400*800 8 7600
10 铁皮文件柜 其他柜类 800*400*2000 23 19320
11 办公椅 其他椅凳类 常规 71 18318
12 1.4米办公桌 其他台、桌类 1400*600*750 2 1980
13 1.2米办公桌 其他台、桌类 1200*600*750 65 63570
 合计金额小写: 1001458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万零壹仟肆佰伍拾捌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

品目

型号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1

1.2米办公桌

A0602

1200*600*750

978

65张

63570

2

1.4米办公桌

A0602

1400*600*750

990

2 张

1980

3

办公椅

A0603

常规

258

71张

18318

4

铁皮文件柜

A0605

800*400*2000

840

23个

19320

5

茶水柜

A0605

900*400*800

950

8个

7600

6

档案柜

A0605

800*400*2000

840

7个

5880

7

双人活动课桌

A0602

双人位课桌规格:1100*400*750mm

744

392张

291648

8

单人活动课桌

A0602

单人位课桌规格:550*400*750mm

390

98张

38220

9

学生椅

A0603

472*536*860mm

198

882张

174636

10

异形课桌

A0602

对边800mm,338mm,深400mm

690

72张

49680

11

学生椅

A0603

472*536*860mm

148

72张

10656

12

固定课桌

A0602

中心距:520mm、座高:450mm、台面板高度:750mm

530

600套

318000

13

办公家具、卡座等维修

/

/

1950

1项

1950

合同金额小写:¥:1001458.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万壹仟肆佰伍拾捌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时间:2019年8月 5 日前成品必须制作完毕,并接受甲方现场检查,2019年 8 月 25日之前必须安装完毕。


3.2 履行地点:长沙学院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汽车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免费安装调试。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1385.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项目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凭用户的验收证明单,乙方出具的相关票据支付合同总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072.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叁年内无质量问题,再无息支付合同余款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坪塘支行(湖南麓山教育设备有限公司:8201010000002677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乙方在生产制作前,须提供板材检验报告并经采购人查验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才能实施生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取消中标资格。

5.2.3 产品交付使用前,乙方须提供本才采购产品经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检测检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取消中标资格。

5.2.4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六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2.3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验收标准:依据QB/T4071-2010课桌椅》标准执行。

5.3.2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卖方提供验收方案,与甲方协商后确定。要求乙方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

5.3.3项目验收分为货物到达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安装中期情况验收、项目竣工运行情况验收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验收完毕必须在甲方制定下发的统一验收表格内有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及加盖甲方公章后方视为验收合格,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3.4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3.5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3]9号)和《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补充通知》(长财采购[2014]23号)规定进行验收。

5.3.6家具安装完毕一个星期后,由甲方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宿舍房间随机抽取3间(1间普通教室、1间梯形教室、1间异性桌椅教室)进行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果检测不合格,则必须更换为合格产品,并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5.3.7货到验收时,招标人要随机抽样一件产品进行破坏性试验,如果产品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3.8中标人提供的小样,作为验收依据。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6.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6.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交货时间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 年,自验收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床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3)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乙方服务时间为7×24(每周7天,每天工作24小时),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保证5分钟内及时快速响应;一般故障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于15分钟内排除并交付使用;遇到重大故障,在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必须连续进行维修,直至故障完全排除,设备完全恢复正常为止。若8小时不能排除故障,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然顺延。乙方售后服务电话:13908491044 ,联系人:陈前 ,若有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白庙子社区潇湘南路0814321栋101号
法定代理人: 杨小云 法定代理人: 黎开满
委托代理人: 王永宏 委托代理人: 陈前
电话: 84261555 电话: 0731-88509109
传真: 84261555 传真: 0731-88509108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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