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ZHB-0022206-11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2-08361
三、项目名称
湖北大学五号楼维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德华红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徐家台1号/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2栋4楼BC
中标(成交)金额:212.803(万元)
工程类 |
名称:湖北大学五号楼维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施工范围:湖北大学五号楼维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施工工期:总工期49日历日(其中勘察设计工期:7日历日;施工工期:42日历日) 项目经理:王芳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 一级 鄂1422020202103467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锐,陈明芳,崔贞华(采购人评委)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6-30
2、评审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汉街总部国际B座7楼702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50%计取。
2、收费金额:0.894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设计费总价:8.8万元(包含设计费,工程保险费,检测费);建安工程费:204.003万元 ;下浮率:10%
相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银行资料:
户 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
账 号:8111501011800735863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大学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 368 号
联系方式:027-88661048/027-88662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汉街总部国际B座7楼702室
联系方式:027-87820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雨舟 涂书军 马振伟
电话:027-87820228
相关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湖北大学五号楼维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采购项目-20220617(定稿).pdf竞争性磋商文件--湖北大学五号楼维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采购项目-20220617(定稿).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条 款 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2.1 | 采购 人 | 名称 :湖 北大 学 地址 :武 汉市 武昌 区友 谊大 道 368 号联 系人 :徐 老师 联系 方式 : 027-88661048/027-88662052 | 名称 :湖 北大 学 地址 :武 汉市 武昌 区友 谊大 道 368 号联 系人 :徐 老师 联系 方式 : 027-88661048/027-88662052 | ||||
2.2 | 监督 管理 部门 | 监管 部门 :湖 北省 财政 厅政 府采 购管 理处 地址 :武 汉市 武昌 区中 北路 8 号 联系 电话 : 027-67818735 | 监管 部门 :湖 北省 财政 厅政 府采 购管 理处 地址 :武 汉市 武昌 区中 北路 8 号 联系 电话 : 027-67818735 | ||||
2.3 | 采购 代理 机构 | 名称 :法 正项 目管 理集 团有 限公 司 地址 :武 汉市 武昌 区汉 街总 部国 际 B 座 702 联系 人: 罗雨 舟 涂书 军 马振 伟 电话 : 027-87820228 | 名称 :法 正项 目管 理集 团有 限公 司 地址 :武 汉市 武昌 区汉 街总 部国 际 B 座 702 联系 人: 罗雨 舟 涂书 军 马振 伟 电话 : 027-87820228 | ||||
2.5 | 磋商 供应 商 | 详见 第一 章第 二款 相关 要求 | 详见 第一 章第 二款 相关 要求 | ||||
2.5.1 | 供应 商不 得存 在情 形 (有 其中 任一 情形 的, 将被 视为 未实 质 性响 应磋 商文 件) | ( 1)为 采购 人不 具有 独立 法人 资格 的附 属机 构( 单位 ); ( 2)为本 项目 包前 期准 备提 供整 体设 计,但设 计施 工总 承包 的 除外 ; ( 3)为 本项 目包 的监 理人 ; ( 4)为 本项 目包 的代 建人 (或 项目 管理 方) ; ( 5)为 本项 目包 提供 政府 采购 代理 机构 ; ( 6)为 本项 目包 提供 工程 检测 服务 的; ( 7)与本 项目 包的 监理 人或 代建 人或 政府 采购 代理 机构 同为 一 个法 定代 表人 的; ( 8)与本 项目 包的 监理 人或 代建 人或 政府 采购 代理 机构 相互 控 股或 参股 的; ( 9)与本 项目 包的 监理 人或 代建 人或 政府 采购 代理 机构 相互 任 职或 工作 的; ( 10)被 暂停 或取 消参 与政 府采 购资 格的 ; ( 11) 单 位 负 责 人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供 应商 ,参加 同一 合同 项下 的政 府采 购活 动的( 备 注:①“单 位 负 责 人” 是 指 单 位 法 定代 表 人 或 者 法 律 、 行 政法 规 规 定 代 表 单 位 行 使 职 权的 主 要 负 责 人 。 ②本 条 所 规 定 的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仅 限 于 直 接 控股 、 直 接 管 理 关 系 , 不包 括 间 接 的 控 股 或 管 理 关 系 。 ) | ( 1)为 采购 人不 具有 独立 法人 资格 的附 属机 构( 单位 ); ( 2)为本 项目 包前 期准 备提 供整 体设 计,但设 计施 工总 承包 的 除外 ; ( 3)为 本项 目包 的监 理人 ; ( 4)为 本项 目包 的代 建人 (或 项目 管理 方) ; ( 5)为 本项 目包 提供 政府 采购 代理 机构 ; ( 6)为 本项 目包 提供 工程 检测 服务 的; ( 7)与本 项目 包的 监理 人或 代建 人或 政府 采购 代理 机构 同为 一 个法 定代 表人 的; ( 8)与本 项目 包的 监理 人或 代建 人或 政府 采购 代理 机构 相互 控 股或 参股 的; ( 9)与本 项目 包的 监理 人或 代建 人或 政府 采购 代理 机构 相互 任 职或 工作 的; ( 10)被 暂停 或取 消参 与政 府采 购资 格的 ; ( 11) 单 位 负 责 人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供 应商 ,参加 同一 合同 项下 的政 府采 购活 动的( 备 注:①“单 位 负 责 人” 是 指 单 位 法 定代 表 人 或 者 法 律 、 行 政法 规 规 定 代 表 单 位 行 使 职 权的 主 要 负 责 人 。 ②本 条 所 规 定 的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仅 限 于 直 接 控股 、 直 接 管 理 关 系 , 不包 括 间 接 的 控 股 或 管 理 关 系 。 ) | ||||
6.3 | 供应 商确 认收 到 磋商 文件 澄清 或者 修改 的 时间 | 在收 到相 应澄 清 或者 修改 文件 后24小时 内 | 在收 到相 应澄 清 或者 修改 文件 后24小时 内 | ||||
7.1 | 踏勘 现场 | √ 不组 织, 供应 商自 行踏 勘, 联系 人 : □ 组织 | √ 不组 织, 供应 商自 行踏 勘, 联系 人 : □ 组织 | ||||
7.1 | 踏勘 现场 | √ 不组 织, 供应 商自 行踏 勘, 联系 人 : □ 组织 | √ 不组 织, 供应 商自 行踏 勘, 联系 人 : □ 组织 |
条 款 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2.1 | 备选 方案 | □ 接受 备选 方案 √ 不接 受备 选方 案 |
13.1 | 联合 体磋 商 | 接受 联合 体□ 不接 受联 合体 (1)联合 体各 方均 应符 合《 政府 采购 法》第二 十二 条规 定的 条 件; (2)本 项目 联合 体只 允许 由1家施 工单 位和1家设 计单 位组 成 , 联合 体成 员中 的施 工方 作为 联合 体牵 头人 ; (3)提 供联 合体 协议 书, 明确 联合 体成 员各 方的 分工 ,权 利 , 义 务 , 并 在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约 定 其 中 一 方 为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 代 表 联合 体参 与; (4)联合 体各 方不 得再 以自 己名 义单 独或 与其 他单 位组 成联 合 体参 与本 项目 ; |
14.1 | 资格 证明 文件 | 详 见 第 一 章 《 磋 商 邀 请 函 》 第 二 条 “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 须 提 供的 证明 文件 包括 但不 限于 : 1)营业 执照 等证 明文 件或 自然 人的 身份 证明( 如供 应商 是企 业 ( 包 括 合 伙 企 业 ) , 应 提 供 在 工 商 部 门 注 册 的 有 效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或 “ 营 业 执 照” ; 如 供 应 商 是 事 业 单 位 , 应 提 供 有 效的“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供应 商是 非企 业专 业服 务机 构的 , 应 提 供 执 业 许 可 证 等 证 明 文 件 ; 如 供 应 商 是 个 体 工 商 户 , 应 提 供 有 效 的 “ 个 体 工 商 户 营 业 执 照 ” ; 如 供 应 商 是 自 然 人 , 应 提 供有 效的 自然 人身 份证 明) 。 2)财务 状况 报告( 供应 商是 法人 的,应提 供上 一年 度经 审计 的 财 务 报 告 , 或 其 基 本 开 户 银 行 出 具 的 资 信 证 明 。 其 他 组 织 和 自 然人 ,没 有经 审计 的财 务报 告, 提供 银行 出具 的资 信证 明。 3)有 依法 缴纳 税收 和社 会保 障资 金的 良好 记录 : 供 应 商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的 证 明 材 料 : 本 项 目 公 告 发 布 时 间 前 6 个 月 内 ( 至 少 提 供 1 个 月 ) 缴 纳 税 收 的 凭 据 ( 完 税 证 、 缴 款 书 、 印花 税票 、银 行代 扣( 代缴 )转 账凭 证等 均可 ); 供 应 商 依 法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证 明 材 料 : 本 项 目 公 告 发 布 时 间 前 6 个 月 内 ( 至 少 提 供 1 个 月 )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的 凭 据 ( 专 用 收据 或社 会保 险交 纳清 单) ; 供 应 商 为 其 他 组 织 或 自 然 人 的 , 也 需 要 按 此 项 规 定 提 供 缴 纳 税 收的 凭据 和交 纳社 会保 险的 凭据 ;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的 当 月 成 立 但 因 税 务 机 关 原 因 导 致 其 尚 未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的 供 应 商 , 提 供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承 诺 书 原 件 ( 格 式自 拟) ,该 承诺 书视 同税 收缴 纳凭 据。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的 当 月 成 立 但 因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管 理 机 关 原 因 导 致 其 尚 未 依 法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供 应 商 , 提 供 依 法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承 诺 书 原 件 ( 格 式 自 拟 ) , 该 承 诺 书 视 同 社 会 保险 凭据 。 依 法 免 税 或 不 需 要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供 应 商 , 应 提 供 相 应 文 |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制造 商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 元) | 总价 (万 元) | 在最 新一 期 《节 能产 品 政府 采购 清 单》 第页 | 属强 制 采购 或 优先 采 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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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 名称 | 制造 商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 元) | 总价 (万 元) | 在最 新一 期 《环 境标 志 产品 政府 采 购清 单 》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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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指 标 项 | 指 标 要 求 |
1 | 工期 | 计划 总工 期49日历 日( 其中 勘察 设计 工期 :7日历 日 ;施工 工期 :42 日历 日) 。 |
2 | 质保 期 | 整体 质保 两年 ,防 水工 程质 保 5年。 |
3 | 验收 标准 | 符合 国家 涉及 /施工 验收 规范 合格 标准 。 |
4 | 质量 标准 | 设计 要求 的质 量标 准 :合格 ,设计 深度 须符 合住 房和 城乡 建设 部《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编 制 深 度 规 定 ( 2016版 ) 》 要 求 , 施 工 图 通 过 学 校 相关 职能 部门 审核 。 施工 要求 的质 量标 准: 达到 国家 施工 验收 规范 合格 标准 。 |
5 | 付款 条件 | 本工 程无 预付 款 。 竣工 验收 合格 后 :采购 人付 至合 同价 的 70%; 结 算 审 计 后 付 至 建 安 费 用 审 定 金 额 的 98.5% 和 剩 余 的 设 计 服 务 费 , 余留 建安 费用 的 1.5%做为 质保 金 ; 工程 项目 经审 计后 :审减 额超 过送 审金 额 5%以外 的部 分的 审计 费用 由中 标人 支付 。 说明 : 若因 财政 拨款 推迟 原因 ,相 应支 付时 间顺 延。 |
6 | 建设 地点 | 湖北 大学 五号 楼 |
7 | 项 目 管 理 机 构要 求 | ① 项 目 负 责 人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 项 目 经 理 ) 应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注 册 建 造 师 资 格 ; 具 备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B 证 ) ; 提 供 其 与 供 应 商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 复 印 件 及 供 应 商 为 其 缴 纳 社 保 的 证 明材 料( 近三 个月 )。 ( 项目 负责 人不 可兼 任施 工负 责人 ) ② 设 计 负 责 人 : 具 备 国 家 二 级 或 以 上 注 册 建 筑 师 执 业 资 格 。 供 应 商 在职 人员 。 ③ 施 工 负 责 人 : 施 工 负 责 人 应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注 册 及 以 上 建 造师 资格 ;具 备安 全生 产考 核合 格证 (B 证) ;无 在建 项目 。 |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品牌(参考) | 备 注 |
1 | 仿大理石瓷砖(厚度 0.8MM) | 马可波罗、诺贝尔、东鹏 | 以送 样甲 方确 认为 准 |
2 | 无机涂料 | 多乐士、立邦、华润 | 以送 样甲 方确 认为 准 |
3 | 洁具 | 恒洁、TOTO、美标 | 以送 样甲 方确 认为 准 |
4 | PVC 地胶(厚度 3MM) | 亚兰特、长营、德嘉 | 以送 样甲 方确 认为 准 |
5 | 电线及辅材 | 二厂飞鹤、一厂黄鹤、湖北 航天、武汉福瑞 | 以送 样甲 方确 认为 准 |
6 | 水管及辅材 | 金牛、联塑、日丰 | 以送 样甲 方确 认为 准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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