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电击防暴弹研究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3.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zhzz-f3002
预算金额13.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130720658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电击防暴弹研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ZHZZ-F3002
项目名称:电击防暴弹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击防暴弹研究项目共分两包,第一包采购内容:项目外部协作服务,预算金额约13.9万元;第二包采购内容:项目原材料采购,共1台,预算金额约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工程样弹生产,并承诺配合项目组进行实枪实测。如果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单位和外部协作服务项目中标单位不是同一家单位,则原材料中标单位要根据外部协作服务项目中标单位制定的电击弹样弹研制计划,及时保障所需原材料投送到外部协作服务项目中标单位。第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工程样弹生产,并承诺配合项目组进行实枪实测。如果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单位和外部协作服务项目中标单位不是同一家单位,则原材料中标单位要根据外部协作服务项目中标单位制定的电击弹样弹研制计划,及时保障所需原材料投送到外部协作服务项目中标单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在有效期内(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 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投标人须承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原件。(五)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八)各 投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事 先 通 过 军 队 采 购 网 ( 互 联 网 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
方式:1.现场获取,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申领地点领取,须指定授权委托人携带其他补充事宜里要求的所有资料,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2.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其他补充事宜里要求的所有资料及缴费证明截图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代理机构邮箱:13072065863@163.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告。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 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9.各 投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事 先 通 过 军 队 采 购 网 ( 互 联 网 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齐老师022-27672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            
联系方式:胡工、李工13072065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李工
电 话:  1307206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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