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
项目外电工程(第二次)
补充公告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外电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JG2024-0397)招标公告于2024年01月2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修改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3.1.6 |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3年1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01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
二、招标文件修改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二、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注: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
4)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2023年12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不含子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4)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2024年01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不含子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本补充公告附件 |
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外电工程(第二次)施工合同》
招 标 人:广州增城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