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3]564号批准,项目法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位于蓟州区东赵各庄镇,沿州河右堤原堤线治理长度11.719公里,主要包括修建巡视路10.208公里、拆除废弃穿堤建筑物7座并复堤、凹岸堤坡防护5处。
2.1.2本项目计划开工工期为2023年12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9月4日,计划工期为9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标段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编号:ZXHLZHDZGZSG/HT-2023-01。主要内容:修建巡视路10.208公里、拆除废弃穿堤建筑物7座并复堤、凹岸堤坡防护5处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10月~2023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
银行帐号:77100154800003333;
电话:022-24414892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huiyaozhaobiao@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 系 人:赵应凤
电 话:022-5879200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电子信箱:huiyaozhaobiao@163.com
联 系 人:谢光耀
电 话:022-24414892 13512428823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6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赵应凤
电话:022-58792003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58792081
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3]564号批准,项目法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位于蓟州区东赵各庄镇,沿州河右堤原堤线治理长度11.719公里,主要包括修建巡视路10.208公里、拆除废弃穿堤建筑物7座并复堤、凹岸堤坡防护5处。
2.1.2本项目计划开工工期为2023年12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9月4日,计划工期为9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标段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编号:ZXHLZHDZGZSG/HT-2023-01。主要内容:修建巡视路10.208公里、拆除废弃穿堤建筑物7座并复堤、凹岸堤坡防护5处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10月~2023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
银行帐号:77100154800003333;
电话:022-24414892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huiyaozhaobiao@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 系 人:赵应凤
电 话:022-5879200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电子信箱:huiyaozhaobiao@163.com
联 系 人:谢光耀
电 话:022-24414892 13512428823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6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赵应凤
电话:022-58792003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5879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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