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河县公安局JD-20241031140443-15307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JD-20241031140443-15307
二、合同名称:JD-20241031140443-15307
三、项目编号:DD24103119577620
四、项目名称:塔河县公安局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电子卖场直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塔河县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设大街32号
联系方式:18845710815
供应商(乙方):沈阳警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细河路113号
联系方式:139098873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合同金额: 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合同金额: 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九、验收组成员:周海宝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塔河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04日
二、合同名称:JD-20241031140443-15307
三、项目编号:DD24103119577620
四、项目名称:塔河县公安局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电子卖场直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塔河县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设大街32号
联系方式:18845710815
供应商(乙方):沈阳警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细河路113号
联系方式:139098873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国安 F1500 手持式无人机反制设备 | 1(个) | 60000.00 | 60000.00 |
合同金额: 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国安 F1500 手持式无人机反制设备 | 1(个) | 60000.00 | 60000.00 |
合同金额: 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九、验收组成员:周海宝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塔河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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