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rd-01-gc2023214
预算金额687.91万元
招标联系人钟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莞市统一实施易涝点整治工程(一期)电力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统一实施易涝点整治工程(一期)电力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项目编号:JRD-01-GC2023214)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南方 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新建户外开关箱基础、开关箱美化;新建铁塔基础、电缆井、新建电缆埋管及顶 管等;拆除杆塔基础等土建工程等。
(二)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五)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687.911228万元
(六)项目分级:一级
(七)项目分类:工程类
(八)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3月15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实施工作 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 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
(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及分包明细
(一)分包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标包 号

预计采购 金额 (万元)

最高 投标 费率


镇区 标书费
(元)

保证金(万元)

1

东莞市统 一实施易 涝点整治

实施易涝点
整治工程
A


383.811069 100%

黄江 镇

/

/

东莞市统一

土建专业分
包(板湖大
道段、东进
路段)






2

工程(一 期)电力 迁改工程 土建专业 分包

东莞市统一 实施易涝点 整治工程 (一期)电 力迁改工程 土建专业分 包(天虹路 口段、政府 旁路口段、富海大道段)

B


304.100159 100%

黄江 镇

/

/

(一期)电
力迁改工程
注:安全生产工器具(含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及机构 建设标志牌)由总包单位提供,其余安全生产设施由专业分包单位提供。
(二)招标范围: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东莞市统一实施易涝点整治工程(一期)电 力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10kV土建部分:一般土建、配电房、顶管、埋管、护栏(不含防雷接地)。
2、该段土建部分施工的过程资料,完成该工程土建部分开、竣工、过程及归档资料整理移交及 结算资料、进度款资料等工程资料;
3、项目部组设(遵守工程项目部建设要求);
4、线路复测工作;
5、办理施工过程中的青苗赔偿,与城市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管、公路等部门办理施工 许可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
6、相关管线迁移土建部分施工(如有);
7、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关费用;
8、一般土建材料(含地脚螺栓,接地体、基础爬梯)由分包单位负责,部分主要材料由总包方 负责(商品混凝土、钢材、管材);
9、总包方完成设备及材料(如有)卸车及提供场地,并对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如有)进 行保管。
(三)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分包商负责提供的 设备及材料需满足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四)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分包商投
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100%(不含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 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六)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价按实结算,分包商投标报价费率为X%时,分包工程结算总价
=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含变更增减费用)× 分包限价费率(86%)× 分包商投标报价费率
(X%)。(注: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中标单位应单独提供安全文
明施工费工程款发票,总承包单位按中标单位实际发生的金额单独支付。)
(七)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 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 四统一” 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 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承诺书见 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3)。
2、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 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 行。
(2)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9%。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 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中标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 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5)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 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 管理台账。
(6)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 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7)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 人管理工作。
(8)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 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 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 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 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电子邮箱:jurundajw@163.com
联系电话:0769-23098872(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竂步镇横坑社区横 塘路9号玉兰花园办公室

邮编:510300

联系人:钟工

电话:0769-23098870(业务咨询电话)

十一、公告附件
(1)异议书(模板)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 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 景中心5楼

邮编:510655

联系人:刘工

电话:4008100100-4(电子采购交易平台)-1(广东电网)

(2)投诉书(模板)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王政忠【#甲方公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2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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