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安小桥春野文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金额
1048.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48.2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595-290162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小桥春野文旅项目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4]C080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安小桥春野文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紫山镇光山村
2.3计划总投资:总投资暂估586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38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0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3800万元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中央公园基础设施及主题商街建设,规划建筑用地面积约755.78亩,总建筑面积约29792㎡,建筑高度约1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森林花园餐厅、研学中心、俯瞰观景台、运动漫道、无动力乐园、市民广场、研学湿地、科技互动运动主环路、帐篷营位、山海幻境乐园、戏水乐园、水系连通及水环境生态工程、艺术中心、管理用房、游客中心和商街等,并配套建设景观、园路及广场、停车场、景区夜景照明、给排水、消防、电力等景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质量保修期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总工期暂定2年,若非咨询人原因超过施工合同工期(含缺陷责任期),工期顺延,费用不予另行计取。其中
(1)工程咨询决策服务期限:各专题报告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按时完成;
(2)工程设计服务期限:按福建省现行设计勘察规范工期节点提供相关成果文件;关键设计节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审查通过45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概算成果文件同步完成并提供),初步设计审查通过50个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3)工程勘察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勘察工作,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详细勘察工作,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4)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施工图预算编制于施工图审査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递交财政审核,结算审核应于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全部图纸及相关的文件后在30个日历日内提交符合国家及相关规定的造价咨询成果报告。
5)其他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按时完成。
注:各专业项目的实际进度还应满足各关键节点工期的要求。
2.6项目管理目标:
(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总投资暂估586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38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0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3800万元。需满足相关规定,在委托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本项目进度目标:①工程咨询决策:各专题报告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按时完成;②工程设计:按福建省现行设计勘察规范工期节点提供相关成果文件;关键设计节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审查通过45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概算成果文件同步完成并提供),初步设计审查通过50个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③工程勘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勘察工作,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详细勘察工作,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④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编制于施工图审査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递交财政审核,结算审核应于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全部图纸及相关的文件后在30个日历日内提交符合国家及相关规定的造价咨询成果报告;⑤其他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按时完成
(3)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7标段划分:(如有)/
2.8招标范围:
(1)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水土保持验收、环境影响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报告等。
(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海绵城市、室外市政配套设计、配套设施设备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各设备设施厂家相关深化设计的配合工作、边坡、基坑和挡墙支护设计及监测布点方案、智能化、钢结构、抗震支架专项、装配式建筑设计、变配电工程等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施工图审查、配合竣工图编制工作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且满足限额设计指标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批。
3)工程勘察:本项目红线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工作,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物探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物探、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岩土勘察、岩土设计、地形测量、控制测量、水准测量及成果审查等,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4)造价咨询、招标代理:①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结算审核、施工过程成本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优化、施工图变更、工程签证等)等造价咨询服务;②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招标代理、货物服务采购招标代理。
5)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防雷检测、白蚁防治、房屋测绘、各类工程测量等项目推动过程中需要开展的其他咨询服务、指导施工图优化、各专项服务内容实施中人员增配、实施中各项论证及各项工程服务事项总体协调等;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综合管网审批、用地、用林水利审批等前期所有报批报建、全过程咨询综合协调、配合办理的事项(如竣工结算、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若有)、项目资料归档等)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特别说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招标人建设模式改变和分期建设及需要,则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同意仅承担相应阶段的工作内容,并按工作进度获得相应阶段的费用。
2.9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控制价暂定为1048.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1)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2)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专业项目负责人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在岗人员
②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企业在岗人员
④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招标代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若承担相同专业工作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6其他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70800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06121800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701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必须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7021000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 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建筑业大厦1号楼
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3599221163,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qzzxzx@163.com
电话:0595-29016288、15805975918,传真:0595-29018566
联系人: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惠安县世纪大道禹洲城市广场大厦
联系电话:0595-878875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0595-8737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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