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部分设备采购——医用基础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gl-2023-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卢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工133191721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部分设备采购一一医用基
础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SHGL-2023-1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部分设备采购一一医用基础设
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渭滨区妇
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医用基础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部分设备采购一一医用基础
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部分设备采购一一医用基础
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
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
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
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s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
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的设备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和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提供的设备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3 年7月4日到2023 年7月6日,上午9:00时-12:00
时,下午14:00时-17:00
时;2、获取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体育场兴欣大厦东单元
2302 室3、获取方式各供应商须携带介绍信、委托书及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渭滨区体育场兴欣大厦东单元 23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体育场兴欣大厦东单元 2302 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宝鸡市渭滨区广元路2号
联系人:卢主任
电 话: 0917-330817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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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体育场兴欣大厦2302 室
联系人: 聂工
电 话: 13319172118
电子邮件: 34416047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马仙仗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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