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石碣镇新型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可研批复14482万
金额
1448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型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石碣分局: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型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实施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型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二、项目代码:2407-441900-04-01-247997。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智慧交通多维感知前端、传输及网络、基础系统、后端配套设施、移动警务终端以及配套智慧停车楼。具体包括:建设51个路口信号控制、20个路口/路段的流量检测前端、530路道路交通监控、47套车辆卡口和9路立体指挥前端;优化视频专网,新增7台核心及服务器交换机、364条接入链路;升级信号控制、流量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新建近场监测和指挥系统;改造交通指挥中心及相关设施;配备100套交通采集终端和其他设备。配套建设的智慧停车楼,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722平方米,拟新建停车楼13472平方米,并拟配置机动车停车位及充电桩。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投资为1448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石碣镇财政资金统筹解决。五、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由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石碣分局依法依规组织负责实施。项目建成后智能交通信控系统部分的管养单位为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石碣大队,配套建设的智慧停车楼由石碣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及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石碣分局根据职能分工进行管理。六、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件。七、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关于〈关于申请审批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型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的回复》(碣规复〔2024〕294号)、《关于回复〈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型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的函》(碣自然资函〔2024〕359号)等。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东莞市石碣镇经济发展局
2024年7月5日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石碣分局: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型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实施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型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二、项目代码:2407-441900-04-01-247997。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智慧交通多维感知前端、传输及网络、基础系统、后端配套设施、移动警务终端以及配套智慧停车楼。具体包括:建设51个路口信号控制、20个路口/路段的流量检测前端、530路道路交通监控、47套车辆卡口和9路立体指挥前端;优化视频专网,新增7台核心及服务器交换机、364条接入链路;升级信号控制、流量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新建近场监测和指挥系统;改造交通指挥中心及相关设施;配备100套交通采集终端和其他设备。配套建设的智慧停车楼,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722平方米,拟新建停车楼13472平方米,并拟配置机动车停车位及充电桩。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投资为1448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石碣镇财政资金统筹解决。五、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由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石碣分局依法依规组织负责实施。项目建成后智能交通信控系统部分的管养单位为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石碣大队,配套建设的智慧停车楼由石碣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及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石碣分局根据职能分工进行管理。六、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件。七、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关于〈关于申请审批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型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的回复》(碣规复〔2024〕294号)、《关于回复〈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型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的函》(碣自然资函〔2024〕359号)等。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东莞市石碣镇经济发展局
2024年7月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