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女儿河右岸(金星河口至锦朝高速公路桥段)防护及清淤工程-工程环保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24.0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xc-2023027
预算金额24.08万元
招标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水利林业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女士0416-32193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锦州市女儿河右岸(金星河口至锦朝高速公路桥段)防护及清淤工程工程环保
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XC-202302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市女儿河右岸(金星河口至锦朝高速公路桥段)防护及清淤工程-工程环保部分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40800.00,招标人为锦州市
太和区水利林业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环保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州市女儿河右岸(金星河口至锦朝高速公路桥段)防护及清淤工程-工程环保
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州市女儿河右岸(金星河口至锦朝高速公路桥段)防护及清淤工程-工程环保
部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
有CMA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9日08时00分到 2023年08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 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工程环保服务采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州市太和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太和区水利林业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9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406953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 3-10-15
联系人: 白女士
电 话: 0416-3219317
电子邮件: LNXC8888@163.com
伯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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