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d[2019]012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灵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希青0578-27897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3/12
公告正文
丽水市大花园(国家公园)公路样板示范路工程施工监理

丽水市大花园(国家公园)公路样板示范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19]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市大花园(国家公园)公路样板示范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水市大花园(国家公园)公路样板示范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丽发改基综[2018]577号)及丽水市公路管理局《关于丽水市大花园(国家公园)公路样板示范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丽公路复 [2019] 0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丽水市莲都区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丽水市大花园(国家公园)公路样板示范路工程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实施线路为莲都区县道丽武线和县道港前线,线路总里程为23.5km,其中丽武线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0.0m,设计时速6060km/h,涉及K0+000K9+000段共9公里;县道港前线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5.5m,设计时速20km/h,涉及K0+000K14+50014.5公里。其工程实施内容为:

(1) 对港前线K0+000K14+500段进行路面病害处置后全幅路面加铺5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面层;对丽武线K0+000K9+000扣除隧道长度3.23km)进行路面病害处置后全幅路面加铺5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面层;对联城隧道内路面白改黑,加铺5cmAC-13沥青砼面层;对港前线堵塞边沟、涵洞进行清理、疏通,对破损边沟进行修复,并对过村路段及路线弯道路段边沟增设盖板。

(2)对港前线全线破损护栏板及立柱进行更换,对更换后的护栏进行喷漆瓦灰色,并拆除原有墙式护栏墩;对港前线K0+000K2+580港口大桥至麻雀湾路段行车道两侧设置自发光路面标识,港前线K2+680K14+500段行车道两侧设置猫眼道钉;对港前线全线路面宽度达不到6m的全线路段设置边缘轮廓线;对丽武线标线进行重新设置,中间采用红黄蓝三色标识线;对港前线全线支路口增设道口标柱和橡胶减速垄;

(3)对港前线麻雀湾、金弄口、陈村、显滩村、水利交叉点、林段(K14+000K14+230)及丽武线K5+580左侧停车场等7处节点进行景观提升改造。

(4)在港前线、丽武线设置停靠站和招呼站;

(5)在港前线、丽武线设置指示系统和一机游解说牌、路长牌。对港前线实施清理下边坡、土路肩培土、撒播草种、移种植乔灌木、种植攀援植物等绿化工程。

2.3 计划施工工期:5个月(即153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丽水市大花园(国家公园)公路样板示范路工程的路基、路面、交叉及沿线安全设施、绿化与景观等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29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5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20190218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上发布并供下载。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马希青,联系电话:0578-2789773

4.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包括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2)、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3)、银行汇票方式提交: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审批中心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0 0006 3651 788

4)、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审批中心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0 0006 3651 788

5)、有年度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具体参照丽政发【201749号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年度缴纳证;超过缴纳证额度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交至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以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及票据复印件递交至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账)。

6)、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3 12 0900分,投标人应于0800分至0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莲都区大洋路120-1225楼)。

5.3 招标人定于2019 03 12 09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如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

(日报大楼18楼)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104

邮政编码:323000

邮政编码:323000

电 话:13957081418

电话(传真):0578-278977313754276036

联 系 人:周灵波

联 系 人:马希青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日 期:20190218

备案单位:(盖章)

时 间:20190218

附件:
丽水市大花园(国家公园)公路样板示范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终稿.doc
丽水市大花园(国家公园)公路样板示范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pdf
丽水市大花园(国家公园)公路样板示范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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