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采购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服务,现诚邀优秀中介机构参加比选,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中介机构比选
2.项目报价: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小于等于15万元)
3.工作内容:参选人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4家所属公司提供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并出具鉴证报告。
5家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营业 收入(万元) |
1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 |
资产管理及咨询、房地产开发及经营、股权投资等 |
90,981 |
2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 |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 |
59,806 |
3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 |
城市基础设施、工业产地等 |
45,239 |
4 |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 |
资产经营管理、房屋租赁和销售等 |
28,068 |
5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绵阳 |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 |
444 |
注:以上5家公司账务均在成都可查询。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
1.具备《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参选机构应有大型房地产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经验,熟悉房地产行业相关财税政策法规、涉税风险、税收优惠政策。
三、比选材料领取截止时间及地点:
意向比选参与人应于2020年4月3日17:00时前,前往成都高新区盛兴街55号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楼财务部领取比选文件,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地址不在成都的意向比选人,可提供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子邮箱后领取电子版比选文件)。请务必按比选文件要求准备并提交参选材料,逾期未领取比选材料或未提交参选材料的,视为无参与比选意向或放弃参选。
四、联系人:潘老师 18030731702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