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无为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第三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无为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WWYL-2023CG-013
项目名称:无为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无为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无为县银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03日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评定成交的标准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为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无为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为县银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WYL-2023CG-013
2、项目名称:无为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73.3470万元
5、最高限价:73.3470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365个日历天。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为市无城镇文景社区办公楼四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至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不缴纳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为市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为市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其他事项说明
3.1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
3.2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若成交价<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若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异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公安局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襄安路8号
联系方式:18805538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无为县银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文景社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13956614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青山
电话:1395661456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清单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的产品及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进行投标。
2、为有助于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采购项目需求中所列品牌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所列参考品牌的其他品牌产品报价,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证明所投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不低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证明资料需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项产品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4、采购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投标无效。(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5、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基础、售后、验收、招标代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注:二轮报价须投标人至开评标现场进行现场报价,若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视为放弃二次报价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采购需求说明
1、交货时间(供货期):365个日历天。本次提供看守所被监管人员各类日常方便食品及生活用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一年,根据业主需求的时间和数量物品分批采购送达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本项目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一览表
1、上述方便食品、日常生活用品中的名称、单位、规格、采购数量投标人不得更改,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2.、以上内容及清单中所涉及服务内容,投标人必须按现行国家规范实施。。
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程序
(一)、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符合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原则。
3、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
4、高分优先原则。衡量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二)评审内容
1、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响应作合格性审查,审查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审查标准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小组应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响应作合格性评审,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评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不再进行后续一对一磋商。
有下列评审标准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小组对通过以上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3、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4、实质性变动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响应,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为退出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结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及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推荐3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特别说明若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以及“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依此顺序推荐2-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3、例外情况
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总得分及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然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二)评审标准(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审分值分布(满分100分)
1.1商务部分(35分)
1.2技术部分(65分)
2、评审标准
2.1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35分)
2.2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65分)
备注:磋商小组成员对“技术部分”合计分超出其他成员平均值±50%时,须写明评分依据及理由。
(三)其他
1、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成交供应商业绩,评审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成交公告期限以及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说明
1.定义
1.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3“货物” 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4“服务” 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2.1无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3.竞争性磋商委托
3.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 偏离
5.1本条所称偏离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潜在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承担未及时关注的责任情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7.一般要求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7.2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4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2)分项报价表;
(3)交货一览表(格式)
(4)供应商二次报价函(格式)
(5)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6)其他证明材料
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9.报价
9.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9.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9.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
(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2)在评审时,磋商小组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
9.4采购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0.供应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0.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0.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1.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的一部分。
11.2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
12.2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且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应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答疑回复将于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自行上网查阅,并须填写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之回执,附在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如无答疑回复,则不需填写回执。
14.2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
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1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5.3供应商编制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五、磋商小组和评审
16.磋商小组
16.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竞争性磋商、评价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17. 资格核查
17.1 磋商小组根据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8.1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磋商须知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者报价的,但竞争性磋商须知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7)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8)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
(10)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9.1磋商小组在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合计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合计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9.3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0、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供应商: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2)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1竞争性磋商终止
21.1 竞争性磋商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竞争性磋商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 磋商小组应将竞争性磋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22. 保密要求
22.1磋商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23.成交信息的公布
23.1 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公布。
24.询问及质疑
24.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4.2供应商若认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4.3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4.4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
24.6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质疑的,可向采购人反映情况;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25.成交通知
2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6.签订采购合同
26.1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6.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
26.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6.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责任承担
27.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28.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或标段号) 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报价,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申请,我们将保证在*****的供货期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的磋商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磋商费用。
6、我方承诺,与对本次磋商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
7、我们完全接受磋商标文件的规定。如有违反,你单位有权撤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另选成交单位。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未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产品名称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三、交货一览表(格式)
交货一览表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1、本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序号、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等应一致。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四、供应商二次报价函(格式)
二次报价函
致:(代理机构全称)
1.在参与了本次竞争性磋商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价承担本次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
2.单价按二次报价/一次报价的同比率下降。
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内容,并达到采购规定的要求;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愿意提供磋商文件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们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贵处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另选成交单位。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项目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本报价函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标处理。
2.每个报价人需打印一份空白报价函,预先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手持),用于竞争性磋商后的二次报价。
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供应商按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六、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WWYL-2023CG-013
项目名称:无为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无为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无为县银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03日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评定成交的标准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为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无为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为县银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WYL-2023CG-013
2、项目名称:无为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73.3470万元
5、最高限价:73.3470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365个日历天。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为市无城镇文景社区办公楼四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至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不缴纳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为市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为市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其他事项说明
3.1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
3.2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若成交价<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若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异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公安局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襄安路8号
联系方式:18805538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无为县银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文景社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13956614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青山
电话:1395661456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无为市公安局 |
2 | 项目名称 | 无为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 |
3 | 项目编号 | WWYL-2023CG-013 |
4 | 项目预算 | 73.3470万元 |
5 | 包别划分 | 未分包 |
6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7 | 开启时间及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8 | 响应文件提交 | 一正两副,密封提交 |
9 |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0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注意:投标有效期一般为90日。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120日。 |
12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1.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否; ¨是:合同金额的 %。 |
13 | 供货时间、地点、 | 供货时间:365个日历天。 供货地点:无为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
14 | 付款方式 |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供货完毕后,中标企业提出验收申请,业主方组成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全覆盖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在供货结束1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不计利息)。 |
15 | 二次报价 |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在收到磋商小组二次报价通知后,三十分钟之内填写报价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视为退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若成交价<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若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3.专家评审费按实支付。 | |
16 | 是否邀请供应商到现场 | ¨否,本项目不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规定开标。 ■是,具体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
17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
18 | 备注 | 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2.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清单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的产品及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进行投标。
2、为有助于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采购项目需求中所列品牌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所列参考品牌的其他品牌产品报价,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证明所投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不低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证明资料需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项产品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4、采购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投标无效。(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5、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基础、售后、验收、招标代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注:二轮报价须投标人至开评标现场进行现场报价,若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视为放弃二次报价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采购需求说明
1、交货时间(供货期):365个日历天。本次提供看守所被监管人员各类日常方便食品及生活用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一年,根据业主需求的时间和数量物品分批采购送达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本项目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蒙牛特仑苏纯牛奶 | 250ml*12 | 提 | 600 | | |
2 | 伊利金典纯奶 | 250ML*12 | 提 | 600 | | |
3 | 伊利安慕希 | 205g*12 | 提 | 600 | | |
4 | 光明莫斯利安原味酸牛奶 | 200g*12 | 提 | 600 | | |
5 | 金菜地榨菜丝 | 80克 | 袋 | 12000 | | |
6 | 金菜地瘦肉酱 | 160克 | 瓶 | 2400 | | |
7 | 金菜地鲜虾酱 | 160克 | 瓶 | 2400 | | |
8 | 金菜地香干 | 110克 | 袋 | 12000 | | |
9 | 农夫山泉茶兀蜜桃乌龙茶 | 500ML | 瓶 | 2400 | | |
10 | 农夫山泉矿泉水 | 550ML | 瓶 | 8000 | | |
11 | 脉动青芒口味功能饮料 | 600ML | 瓶 | 2400 | | |
12 | 怡宝纯净水 | 555ML | 瓶 | 4000 | | |
13 | 雪碧 | 500ML | 瓶 | 2400 | | |
14 | 可口可乐 | 500ml | 瓶 | 2400 | | |
15 | 美汁源果粒橙 | 1.25L | 瓶 | 2400 | | |
16 | 和其正凉茶 | 500ML | 瓶 | 2400 | | |
17 | 康师傅一倍半红烧牛肉面 | 129克 | 袋 | 7200 | | |
18 | 康师傅大食袋辣椒香牛肉面 | 144克 | 袋 | 7200 | | |
19 | 白象汤好喝辣牛肉汤面 | 111.5克 | 袋 | 7200 | | |
20 | 白象加大量红烧牛肉面 | 118克 | 袋 | 7200 | | |
21 | 双汇玉米肠 | 32克 | 个 | 12000 | | |
22 | 双汇香辣香脆肠 | 32克 | 个 | 12000 | | |
23 | 双汇王中王 | 270G | 袋 | 1200 | | |
24 | 金锣王中王 | 30G*9 | 袋 | 1200 | | |
25 | 李老奶奶花生米 | 405克 | 袋 | 1500 | | |
26 | 达利园法式香奶面包 | 400克 | 袋 | 1200 | | |
27 | 达利园香浓蛋糕蛋香味 | 300g | 包 | 1200 | | |
28 | 达利园法式软面包 | 360g | 袋 | 1200 | | |
29 | 盼盼奶香味软面包 | 400克 | 袋 | 1200 | | |
30 | 盼盼法式面包 | 440克 | 袋 | 1200 | | |
31 | 嘉士利早餐饼 | 1000克 | 盒 | 1200 | | |
32 | 佳洁士盐白牙膏 | 140G | 支 | 600 | | |
33 | 中华健齿白牙清新薄荷味牙膏 | 200克 | 支 | 600 | | |
34 | 雕牌透明皂 | 202g | 块 | 2400 | | |
35 | 心相印立体压花无芯卷纸 | 117克*12 | 提 | 1200 | | |
36 | 清风无芯长卷纸 | 1400克 | 提 | 1200 | | |
37 | 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 | 108克 | 块 | 1200 | | |
38 | 六神芦荟沐浴露 | 200ML | 瓶 | 600 | | |
39 | 海飞丝洗发水 | 5ML | 袋 | 24000 | | |
40 | 苹果 | | 500g | 1200 | | |
41 | 香蕉 | | 500g | 1200 | | |
1、上述方便食品、日常生活用品中的名称、单位、规格、采购数量投标人不得更改,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2.、以上内容及清单中所涉及服务内容,投标人必须按现行国家规范实施。。
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程序
(一)、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符合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原则。
3、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
4、高分优先原则。衡量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二)评审内容
1、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响应作合格性审查,审查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审查标准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资格性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其他 | 投标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情形 |
磋商小组应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响应作合格性评审,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评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不再进行后续一对一磋商。
有下列评审标准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响应文件签署 | 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 |
响应方案及报价 | 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 |
响应有效期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供货时间、地点、付款方式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其他实质性响应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2、磋商小组对通过以上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3、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4、实质性变动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响应,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为退出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结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及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推荐3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特别说明若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以及“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依此顺序推荐2-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3、例外情况
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总得分及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然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二)评审标准(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审分值分布(满分100分)
1.1商务部分(35分)
1.2技术部分(65分)
2、评审标准
2.1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35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投标报价 | 20分 | 本项评审步骤: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2)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有漏项报价的供应商,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1、最低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
供应商业绩 | 9分 | 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3年内,签订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是指:食品、日用百货、普通货物仓储及运输配送服务)供货合同的,有一项加3分,加满9分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金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 | 6分 | 上述同类产品业绩获得用户满意反馈意见的,每份得2分,满分6分。(提供业主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
2.2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65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备货方案 | 12 | 1、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及针对性强,完全覆盖招标文件需求的,得 12 分; 2、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及针对性较强的,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得7 分; 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具备一定可行性,能满足招标文件主要需求的,得3 分; 4、方案内容有待完善,仅能满足招标文件部分需求的,得 1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
保管方案 | 12 | 1、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及针对性强,完全覆盖招标文件需求的,得 12分; 2、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及针对性较强的,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得7 分; 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具备一定可行性,能满足招标文件主要需求的,得3 分; 4、方案内容有待完善,仅能满足招标文件部分需求的,得 1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
配送方案 | 12 | 1、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及针对性强,完全覆盖招标文件需求的,得 12分; 2、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及针对性较强的,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得7 分; 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具备一定可行性,能满足招标文件主要需求的,得3 分; 4、方案内容有待完善,仅能满足招标文件部分需求的,得 1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
验收方案 | 12 | 1、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及针对性强,完全覆盖招标文件需求的,得 12 分; 2、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及针对性较强的,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得7 分; 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具备一定可行性,能满足招标文件主要需求的,得3 分; 4、方案内容有待完善,仅能满足招标文件部分需求的,得 1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12 | 1、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及针对性强,完全覆盖招标文件需求的,得 12分; 2、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及针对性较强的,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得7 分; 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具备一定可行性,能满足招标文件主要需求的,得3 分; 4、方案内容有待完善,仅能满足招标文件部分需求的,得 1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
承诺 | 5 | 投标人进入监所内部的人员需固定,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
备注:磋商小组成员对“技术部分”合计分超出其他成员平均值±50%时,须写明评分依据及理由。
(三)其他
1、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成交供应商业绩,评审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成交公告期限以及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说明
1.定义
1.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3“货物” 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4“服务” 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2.1无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3.竞争性磋商委托
3.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 偏离
5.1本条所称偏离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潜在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承担未及时关注的责任情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7.一般要求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7.2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4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2)分项报价表;
(3)交货一览表(格式)
(4)供应商二次报价函(格式)
(5)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6)其他证明材料
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9.报价
9.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9.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9.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
(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2)在评审时,磋商小组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
9.4采购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0.供应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0.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0.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1.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的一部分。
11.2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
12.2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且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应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答疑回复将于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自行上网查阅,并须填写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之回执,附在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如无答疑回复,则不需填写回执。
14.2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
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1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5.3供应商编制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五、磋商小组和评审
16.磋商小组
16.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竞争性磋商、评价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17. 资格核查
17.1 磋商小组根据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8.1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磋商须知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者报价的,但竞争性磋商须知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7)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8)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
(10)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9.1磋商小组在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合计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合计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9.3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0、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供应商: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2)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1竞争性磋商终止
21.1 竞争性磋商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竞争性磋商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 磋商小组应将竞争性磋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22. 保密要求
22.1磋商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23.成交信息的公布
23.1 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公布。
24.询问及质疑
24.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4.2供应商若认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4.3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4.4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
24.6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质疑的,可向采购人反映情况;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25.成交通知
2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6.签订采购合同
26.1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6.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
26.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6.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责任承担
27.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28.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或标段号) 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报价,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申请,我们将保证在*****的供货期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的磋商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磋商费用。
6、我方承诺,与对本次磋商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
7、我们完全接受磋商标文件的规定。如有违反,你单位有权撤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另选成交单位。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序 号 | 产品名称 |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主机及 标准附件 |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 运杂费 | 安装调试检验 | 培训及 技术服务 | 其他 | 小计 | | |||||
1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价总计 | | | | | | | | | |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未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产品名称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三、交货一览表(格式)
交货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品品牌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执行质量标准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1、本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序号、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等应一致。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四、供应商二次报价函(格式)
二次报价函
致:(代理机构全称)
1.在参与了本次竞争性磋商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价承担本次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
2.单价按二次报价/一次报价的同比率下降。
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内容,并达到采购规定的要求;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愿意提供磋商文件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们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贵处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另选成交单位。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项目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本报价函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标处理。
2.每个报价人需打印一份空白报价函,预先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手持),用于竞争性磋商后的二次报价。
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供应商按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六、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