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福建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平和子项目平和县国强乡冷库项目-土建部分(重新公示)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645.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01-244503110116
预算金额645.8万元
招标公司台山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郭洽文
中标联系人李景邦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福建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平和子项目平 和县国强乡冷库项目-土建部分(重新公示)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5 亚行项目名称:福建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 亚行项目贷款号:3450-PRC 合同名称:平和子项目平和县国强乡冷库项目-土建部分 合同编号:FJ-PH-CW-14 招标编号:0701-244503110116 评标结果概述如下: <001>平和子项目平和县国强乡冷库项目-土建部分: 1.投标人列表
投标人名称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包含折扣)评标价(人民币元)
福建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458,060.49 元6118060.49 元
佰凌集团有限公司6,220,689.00 元0 元
福建省日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770,000.00 元0 元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552,504.99 元0 元
福建同盛建设有限公司7,386,458.67 元0 元
云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240,002.29 元5900002.29 元
2.各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 福建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中标原因:评标价高 佰凌集团有限公司未中标原因: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福建省日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中标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中标原因: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福建同盛建设有限公司未中标原因: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免费期质保等工作及一切费用。 2.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四、交货 1.交货时间:2024年4月25日 2.交货地点:台山市都斛镇中心小学 五、验收 1.所有货物生产前及生产期间,甲方有权就乙方用于生产甲方所购产品的备料单进行抽检,对进货材料(含板材、五金配件等)随机抽 样送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取得相应的检验报告。如检验结果与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反之则由甲方支付。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投入生产,有权拒绝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验收。 3.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和安装完成后,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如检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环保要求,甲方有权退 货,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六、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乙方须提供 1年 免费质保期(质保期的计算自所有家具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开始。免费质保期内 实行“三包”,时间自家具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 3.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72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乙方最迟应在15日内免费向甲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 4.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三次维修、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品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将该类产品无条件退货。由 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免费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八、保密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 -第2页- 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 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解决 。 十、合同生效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 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3 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台山市教育局 甲方联系人:郭洽文 联系电话:18138063730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4-22 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4-05-22 乙方(盖章):台山市新金时家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4050167086700000082 乙方联系人: 李景邦 联系电话:13702215680 合同签订日期: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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