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中共汕尾市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502-201909-208101-0003
三、采购项目名称:村(居)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13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全国综治视联网一期建设己由中央综治办主导,由视联网专利技术供应商和运营商共同承建并共同维护。目前己完成并联通了除港、澳、台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市区和部分多镇(街道)及社区(村),并利用综治视联网系统多次成功开展跨部委会议、基层调研、座谈会、培训会、地方实践指导等活动。综治视联网可以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现场情况,研判分析,辅助决策,真正实现一线通达,视联面对面,大大是高了工作效能,创新了综治管理模式。
汕尾市城区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工作要求,结合2018年省委、市委政法委下的工作要点和本区实际,本项目需实现综治视联网覆盖至区、镇街、村居三级综治中心,村级点位95个,实现省、市、县(市、区)、镇街、村五级互联互通及视联网/统一视频高清终端服务系统等一批设备。拟定本次采购汕尾市城区综治视联网通信链路及服务积极推动广东省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工作。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广东省政法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5日下发的《关于推进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政【2017】134号)文件精神提出“中央综治办明确要求广东省要率先完成建设任务,省、市、县(市、区)、镇(街道)和村(居)综治中心连接的建立”。综治中心连接使用北京视联网动力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视频会议系统平台和终端设备,为保证与中央、广东省综治视联网系统的无缝隙衔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拟由汕尾市综治视联网项目终端设备独家销售的“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承接汕尾市城区综治视联网通信链路及服务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实际情况适用以上(1)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电大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 陈一魁_工作单位___汕尾开放大学_职称___讲师____
意见___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__
2.专家2:姓名 邱艳辉 工作单位 汕尾开放大学 职称 讲师
意见___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__
3.专家3:姓名 黄少芳 工作单位 汕尾开放大学 职称 档案馆员
意见 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具有本项目专用设备供应商唯一授权资格,且该公司网络覆盖面广,具备项目链路建设的技术能力与服务能力,符合单一来源供应商条件。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庄先生 | 联系电话:0660-338568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先生 | 联系电话:0660-336401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 地址:汕尾市通港路323号 |
联系人:孙务忠 | 联系电话:0660-3385688 |
传真:0660-3385688 | 邮编:516600 |
(三)采购人:中共汕尾市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政府大楼2楼 |
联系人:张水武 | 联系电话:0660-3364010 |
传真:0660-3364010 | 邮编:516600 |
(四)财政部门:汕尾市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 地址:汕尾市城区通港路323号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660-3365611 |
发布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