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2024年-2025年零星测绘业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34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背景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实施部门,因征地拆迁、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权籍管理、土地报批、土地储备、自建房管理、执法监察、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建设用地管理、规划监督等工作的需要,需要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出具测绘成果。为满足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自然资源规划领域2024—2025年零星测绘项目进行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2、项目预算
预计该项目2024—2025年总费用约340万元。本项目按照中标折扣率据实进行结算。
3、入围规则
本项目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协议期限两年,共入围5家投标人。根据合格投标人数量确定入围人数,入围数量按合格投标人*0.8后向下取整方式确定(例:合格投标人7家则7*0.8=5.6,取5家入围),最多选取评分前五的投标人入围;若入围不足5家,将另行招标补足5家为止。
二、相关标准:
《民法典》;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绘技术规程》(CJJ/T73-2010);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规范》(GB/T 14268-2008);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1);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
《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规则》(湘建房〔2017〕42号);
《湖南省城镇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
《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DBJ43/T346-2019 J14827-2019);
《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2021年修订版)》;
现行的国家、省、市、区相关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本项目工作内容为采购人职能职责范围内涉及的测绘技术服务工作,具体为望城区范围内2024年1月—2025年12月发生的测绘项目,包含:征拆勘测定界、勘测定界测量、现状地形补测、建构筑物房产现状测绘、土地划拨红线测绘、调规预勘界、土地出让红线测绘、拔地定桩、土地确权测量、初始登记测量、房改房登记落宗测量、红线矢量化、村组、地类界线测绘及面积统计、违法用地测量、林权/水域滩涂测量、设施农用地备案测量、临时用地测量、建筑物定位放线测绘、竣工测量等,测绘机构按照现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测量并出具测绘成果。具体工作将以采购人在实际工作中确定的内容为准。
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招标。采购人提供分项服务单价的上限价,数量均暂定为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采用折扣率方式。
2、本项目按照中标折扣率进行据实结算。采购人支付的费用=实际完成工作量*上限价*中标折扣率。
3、两年协议到期,采购人应即时停止履约,视为合同到期终止。
4、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在协议期内,采购人不得进行价格调整。
5、所投报价折扣率均在落地含税价基础上进行折扣。
6、上限价一览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中标人拟定工作量清单报甲方审核无误后,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根据专用增值税发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支付的费用=智慧平台提交的入库数据*上限价*中标折扣率。
五、服务标准: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统筹安排测绘项目给中标单位进行测量;
2)对测绘单位提交的测绘成果资料进行审核以及按照相关比例进行抽查;
3)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
4)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测绘费用。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服从甲方对测绘项目的统筹安排;
2)及时在市“智慧资规”平台按测绘业务流程上传合格的测绘成果;
3)必须按照国家测量标准实施项目测量,自检及互检,保证测绘成果质量;
4)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对乙方上交的测绘成果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不得对测绘成果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协议期间,严禁乙方对测量申请人或单位索拿卡要;
7)乙方自行配置电脑、测量仪器、打印机、打印耗材、制图软件等办公设备和作业车辆;
8)协议期间,乙方须保障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9)及时与甲方沟通在作业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六、验收标准:
1、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按照测绘成果质量要求规定,先进行全面自检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再将合格的测绘成果交由采购人验收。
2、小型或简单项目,由采购人按中标人完成项目量进行批次随机抽检验收。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采购人组织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具有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资质的单位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考核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协议期一年内未按时提交测绘成果超过5次的;
2)协议期一年内出具的测绘成果累计5次不合格的;
3)协议期一年内出具的测绘成果返工率超过20%的(返工率=验收不合格的成果数量/乙方出具的成果总数量);
4)经查,测绘成果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情况的;
5)协议期间对测量申请人或单位索拿卡要的;
6)协议期间被测量申请人或单位投诉服务态度差的。
7)用户评价表:此表将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的因素之一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形象;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测量工作,切实保证测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
2、中标人的作业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素质不得低于现有人员素质。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要求额外增加相关费用。
3、本项目采取按中标单价结算费用制度。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人员安排、日常生活保障以及交通工具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采购人组织的验收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中标人须保证自身人财物的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身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已完成的工作应按时如实结算。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单独提供此承诺(★),否则,按符合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5、中标人应对整个项目中的测绘数据、成果和登记信息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均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递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违者须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后和采购人签订《涉X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6、本中标项目不允许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中标人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格成果质量要求,由此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采购人约定的要求造成后果时,中标人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不能提出异议。
7、中标人因工商营业执照或测绘资质证书等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在有关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注册登记后一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向采购人进行变更。
8、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指导,配合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如因改革工作需要,造成采购人无法履行《采购合同》,致使测绘业务委托终止的,即《采购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单独提供此承诺(★),否则,按符合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项目背景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实施部门,因征地拆迁、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权籍管理、土地报批、土地储备、自建房管理、执法监察、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建设用地管理、规划监督等工作的需要,需要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出具测绘成果。为满足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自然资源规划领域2024—2025年零星测绘项目进行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2、项目预算
预计该项目2024—2025年总费用约340万元。本项目按照中标折扣率据实进行结算。
3、入围规则
本项目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协议期限两年,共入围5家投标人。根据合格投标人数量确定入围人数,入围数量按合格投标人*0.8后向下取整方式确定(例:合格投标人7家则7*0.8=5.6,取5家入围),最多选取评分前五的投标人入围;若入围不足5家,将另行招标补足5家为止。
二、相关标准:
《民法典》;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绘技术规程》(CJJ/T73-2010);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规范》(GB/T 14268-2008);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1);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
《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规则》(湘建房〔2017〕42号);
《湖南省城镇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
《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DBJ43/T346-2019 J14827-2019);
《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2021年修订版)》;
现行的国家、省、市、区相关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本项目工作内容为采购人职能职责范围内涉及的测绘技术服务工作,具体为望城区范围内2024年1月—2025年12月发生的测绘项目,包含:征拆勘测定界、勘测定界测量、现状地形补测、建构筑物房产现状测绘、土地划拨红线测绘、调规预勘界、土地出让红线测绘、拔地定桩、土地确权测量、初始登记测量、房改房登记落宗测量、红线矢量化、村组、地类界线测绘及面积统计、违法用地测量、林权/水域滩涂测量、设施农用地备案测量、临时用地测量、建筑物定位放线测绘、竣工测量等,测绘机构按照现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测量并出具测绘成果。具体工作将以采购人在实际工作中确定的内容为准。
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招标。采购人提供分项服务单价的上限价,数量均暂定为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采用折扣率方式。
2、本项目按照中标折扣率进行据实结算。采购人支付的费用=实际完成工作量*上限价*中标折扣率。
3、两年协议到期,采购人应即时停止履约,视为合同到期终止。
4、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在协议期内,采购人不得进行价格调整。
5、所投报价折扣率均在落地含税价基础上进行折扣。
6、上限价一览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计费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 备注 | |
1 | 征拆勘测定界 | ㎡ | (1)0.119元/㎡(1:2000)、0.133元/㎡(1:1000)、0.147元/㎡(1:500) (2)218.4元/套 | 按照湘价服[2012]87号、望财办[2021]37号文件标准的70%,含拆迁房屋位置标注、拆迁户建房年代核实。 | |
2 | 土地供应红线测绘 | 宗 | 1260元/宗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望财办[2021]37号文件标准的70%。 面积10亩以内1260元,10亩以上每增加10亩增加35元。 | |
3 | 土地确权测量 | ㎡ | 0.119元/㎡(1:500)或0.105元/㎡(1:1000) | 参照周边县市价格,包含现状地形测量。 | |
4 | 初始登记测量、拔地定桩(控制点测量(相当于Ⅱ级导线以上控制点)) | 宗 | (1)宅基地:218.4元/宗、国有土地:386.4元/宗 (2)1120元/宗 | 参照周边县市价格。含土地分割、合并业务。 控制点280元/点,每宗地提供4个控制点,包含人工和材料费。 | |
5 | 红线矢量化 | 宗 | 386.4元/宗 | 参照周边县市价格。 | |
6 | 村组、地类界线测绘及面积统计 | 米,亩 | 长度1000米以内1260元,1000米以上每增加100米增加92.4元;15亩以下1260元,15亩以上每增加1亩增加92.4元。 | 参照周边县市价格。 | |
7 | 房改房登记落宗 | 宗 | 218.4元/宗 | 参照周边县市价格。 | |
8 | 勘测定界测量(用地报批) | ㎡ | (1)0.119元/㎡(1:2000)、0.133元/㎡(1:1000)、0.147元/㎡(1:500) (2)218.4元/套 | 按照湘价服[2012]87号、望财办〔2021〕37号文件标准的70% | |
9 | 现状地形补测(1:500标准地形图) | 格 | Ⅲ类473.83元/格 Ⅱ类329.28元/格 | 国测财字〔2002〕3号、长财评专字〔2019〕13号、湘发改价服[2018]751号、望财办〔2021〕37号文件标准的70% | |
10 | 建构筑物房产现状测绘、房产实测 | 界址点测绘 | 点 | 56元/点 | 按照湘价服[2012]87号、国测财字〔2002〕3号及望府阅[2022]15号文件标准的70% |
住宅 | ㎡ | 0.602元/㎡(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减半) | |||
商业、厂房 | ㎡ | 0.805元/㎡ | |||
多功能综合体 | ㎡ | 1.211元/㎡ | |||
11 | 调规预勘界(内业做卷) | 宗 | 210元/宗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望财办〔2021〕37号文件标准的70%。 50亩以下210元/宗(按优惠率计算);超过50亩的部分,单价固定为5元/亩)。 | |
12 | 自建房现场踏勘测量 | 格,宗 | 规划报建现状地形图:473.83元/格、套合数据库:218.4元 | 国测财字〔2002〕3号、长财评专字〔2019〕13号、湘发改价服[2018]751号、望财办〔2021〕37号文件标准的70%,自建房面积较小按Ⅲ类标准计费。 | |
重建地内仅收:集体土地218.4元/宗、国有土地386.4元/宗 | |||||
13 | 建筑物放线定位 | 点 | 117.6元/点(不超过每栋5点)。 | 国测财字〔2002〕3号、 长财评专字〔2019〕13号、 湘发改价服【2018】751号文件标准的70%。 | |
14 | 规划验线 | 栋 | 1543.5元/栋 | 财建【2009】17号文件标准的70%。 | |
15 | 规划监督测量 | 边、栋、平方米 | 平面位置:864.5元/边(合1729元/栋) | 国测财字〔2002〕3号 长财评专字〔2019〕13号 湘价服【2012】87号 湘发改价服【2018】751号 长财评综合【2020】19号 湘价服【2012】38号文件标准的70%。 | |
高程高度:781.2元/栋 | |||||
用地复核:0.147元/平方米 | |||||
竣工地形图:196.427元/格(1格=2500平方米),一般为0.5格 | |||||
16 | 地籍测量 | 宗 | 集体土地218.4元/宗(国有土地386.4元/宗) | 参照周边县市价格的70%。 | |
17 | 违法用地测量 | ㎡ | (1)0.119元/㎡(1:500);0.105元/㎡(1:1000) (2)1120元/宗 | 按照湘价服[2012]87号、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标准的70%。 | |
18 | 林权/水域滩涂 | ㎡ | |||
19 | 设施农用地 | ㎡ | |||
20 | 临时用地备案测量 | ㎡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中标人拟定工作量清单报甲方审核无误后,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根据专用增值税发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支付的费用=智慧平台提交的入库数据*上限价*中标折扣率。
五、服务标准: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统筹安排测绘项目给中标单位进行测量;
2)对测绘单位提交的测绘成果资料进行审核以及按照相关比例进行抽查;
3)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
4)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测绘费用。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服从甲方对测绘项目的统筹安排;
2)及时在市“智慧资规”平台按测绘业务流程上传合格的测绘成果;
3)必须按照国家测量标准实施项目测量,自检及互检,保证测绘成果质量;
4)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对乙方上交的测绘成果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不得对测绘成果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协议期间,严禁乙方对测量申请人或单位索拿卡要;
7)乙方自行配置电脑、测量仪器、打印机、打印耗材、制图软件等办公设备和作业车辆;
8)协议期间,乙方须保障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9)及时与甲方沟通在作业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六、验收标准:
1、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按照测绘成果质量要求规定,先进行全面自检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再将合格的测绘成果交由采购人验收。
2、小型或简单项目,由采购人按中标人完成项目量进行批次随机抽检验收。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采购人组织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具有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资质的单位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考核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协议期一年内未按时提交测绘成果超过5次的;
2)协议期一年内出具的测绘成果累计5次不合格的;
3)协议期一年内出具的测绘成果返工率超过20%的(返工率=验收不合格的成果数量/乙方出具的成果总数量);
4)经查,测绘成果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情况的;
5)协议期间对测量申请人或单位索拿卡要的;
6)协议期间被测量申请人或单位投诉服务态度差的。
7)用户评价表:此表将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的因素之一
评价项目 | 评价因素 | 评分 | 评价人 |
| 响应时间 | | |
工作效率 | | ||
工作质量 | |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形象;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测量工作,切实保证测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
2、中标人的作业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素质不得低于现有人员素质。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要求额外增加相关费用。
3、本项目采取按中标单价结算费用制度。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人员安排、日常生活保障以及交通工具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采购人组织的验收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中标人须保证自身人财物的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身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已完成的工作应按时如实结算。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单独提供此承诺(★),否则,按符合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5、中标人应对整个项目中的测绘数据、成果和登记信息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均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递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违者须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后和采购人签订《涉X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6、本中标项目不允许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中标人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格成果质量要求,由此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采购人约定的要求造成后果时,中标人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不能提出异议。
7、中标人因工商营业执照或测绘资质证书等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在有关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注册登记后一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向采购人进行变更。
8、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指导,配合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如因改革工作需要,造成采购人无法履行《采购合同》,致使测绘业务委托终止的,即《采购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单独提供此承诺(★),否则,按符合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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