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通红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501.1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1.14万元
招标公司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韩师1886974688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师1388777647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通红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项目(二标段)已由华宁县人民政府以华政复〔2023〕3号《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通红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衔接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通红甸乡通红甸小组。
2.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产品质量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招标备案编号:ZBBA53042423021501,二标段编号:202302151111024073。
2.5资格审查方式及方法: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1.产业发展项目包含大婆左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项目、小得勒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项目、通红甸小组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配套设施;2.民族团结之家项目;3.基础设施项目,其中:上则勒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通红甸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4.示范创建政策宣传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项目规划概算总投资501.14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500万元,1.14万元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806154.82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通红甸小组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包含:新建人行步道(含栏杆)60米,管理用房场地硬化300平方米,毛石挡墙60立方米,预埋雨水管160米,0.4KV线路改造。②.民族团结之家项目主要包含:新建4层、5层及屋面钢筋混凝土工程。③.通红甸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安装太阳能路灯15盏,新建花池25平方米,新建不锈钢栏杆80米,预埋雨水管1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3371289.12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大婆左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项目: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1286.75平方米;新建一层公厕建筑面积56.86平方米。②.小得勒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项目: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925.44平方米;新建一层公厕,建筑面积56.86平方米,室外道路硬化127平方米及道路旁挡墙建设。③.上则勒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新建休息长廊一座,停车场场地硬化485平方米,道路修复740平方米,人行便道透水砖铺设50.18平方米及砖砌标识牌一座,新建花池50平方米,预埋DN400波纹管38米,毛石混凝土挡墙30立方米,墙面抹灰300平方米。④、示范创建政策宣传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资质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公司成立以后年份。
(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近3年内(2019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2022年7月到2022年12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及劳动合同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在审查时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专职质检员具备质量员资格证书;专职标准员具备建筑专业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备注:上述B、C证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上述要求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且报名时配置的人员投标时不得更改,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近5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7月至12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7)无拖欠工资情况:投标人近3年(2019年至今)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良好,无工资拖欠情况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针对各投标人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中标限制: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中标的投标单位仍然参与其余标段的评审,但不推荐为前三名中标候选单位。评标时,按照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玉溪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20 日至2023年2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5.3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0 日至2023年2 月24日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玉溪市”)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为.BZBJ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①投标人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CA办理)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CA办理)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六楼。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 18869746880,QQ:147165447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5.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规定时间方式要求见本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玉溪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6.4提交方式:网上递交
本项目投标将采用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应商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人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云平台--投标用户(http://116.55.195.54:8001/yn-tender/index.html#/logi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注:建议投标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投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金融机构成功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未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成功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视为未提交。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二)购买保证保险
(1)方式一: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登录】专栏-点击【投标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在“我的项目”中找到需要购买保证保险的项目进行购买。
(2)方式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n.gov.cn)主页,在【网上办事】专栏-点击【电子保函办理】进入电子保函办理页面,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 登录后进行购买。
8、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 年03月14 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厅。
开标参与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n.gov.cn),在【网上办事】专栏-点击【在线开标】 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及及华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0877-5017898
本招标项目2023年通红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项目(二标段)已由华宁县人民政府以华政复〔2023〕3号《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通红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衔接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通红甸乡通红甸小组。
2.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产品质量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招标备案编号:ZBBA53042423021501,二标段编号:202302151111024073。
2.5资格审查方式及方法: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1.产业发展项目包含大婆左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项目、小得勒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项目、通红甸小组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配套设施;2.民族团结之家项目;3.基础设施项目,其中:上则勒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通红甸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4.示范创建政策宣传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项目规划概算总投资501.14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500万元,1.14万元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806154.82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通红甸小组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包含:新建人行步道(含栏杆)60米,管理用房场地硬化300平方米,毛石挡墙60立方米,预埋雨水管160米,0.4KV线路改造。②.民族团结之家项目主要包含:新建4层、5层及屋面钢筋混凝土工程。③.通红甸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安装太阳能路灯15盏,新建花池25平方米,新建不锈钢栏杆80米,预埋雨水管1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3371289.12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大婆左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项目: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1286.75平方米;新建一层公厕建筑面积56.86平方米。②.小得勒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项目: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925.44平方米;新建一层公厕,建筑面积56.86平方米,室外道路硬化127平方米及道路旁挡墙建设。③.上则勒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新建休息长廊一座,停车场场地硬化485平方米,道路修复740平方米,人行便道透水砖铺设50.18平方米及砖砌标识牌一座,新建花池50平方米,预埋DN400波纹管38米,毛石混凝土挡墙30立方米,墙面抹灰300平方米。④、示范创建政策宣传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资质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公司成立以后年份。
(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近3年内(2019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2022年7月到2022年12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及劳动合同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在审查时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专职质检员具备质量员资格证书;专职标准员具备建筑专业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备注:上述B、C证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上述要求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且报名时配置的人员投标时不得更改,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近5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7月至12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7)无拖欠工资情况:投标人近3年(2019年至今)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良好,无工资拖欠情况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针对各投标人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中标限制: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中标的投标单位仍然参与其余标段的评审,但不推荐为前三名中标候选单位。评标时,按照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玉溪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20 日至2023年2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5.3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0 日至2023年2 月24日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玉溪市”)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为.BZBJ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①投标人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CA办理)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CA办理)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六楼。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 18869746880,QQ:147165447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5.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规定时间方式要求见本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玉溪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6.4提交方式:网上递交
本项目投标将采用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应商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人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云平台--投标用户(http://116.55.195.54:8001/yn-tender/index.html#/logi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注:建议投标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投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金融机构成功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未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成功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视为未提交。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二)购买保证保险
(1)方式一: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登录】专栏-点击【投标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在“我的项目”中找到需要购买保证保险的项目进行购买。
(2)方式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n.gov.cn)主页,在【网上办事】专栏-点击【电子保函办理】进入电子保函办理页面,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 登录后进行购买。
8、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 年03月14 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厅。
开标参与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n.gov.cn),在【网上办事】专栏-点击【在线开标】 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及及华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分通路通红甸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 地 址: |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水阁小区14幢112室 |
邮 编: | 652899 | 邮 编: | 652899 |
联 系 人: | 韩师 | 联 系 人: | 金师 |
电 话: | 15912459792 | 电 话: | 13887776470 |
传 真: | 传 真: | 0877-5011302 |
行政监督单位: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0877-501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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