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春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春县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春县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
项目编号:东霖永采招[2020]0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渊博
项目联系电话:0595-23884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春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涂先生158808312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渊博0595-2388411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谈判邀请
致:福建省源川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闽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春县水利局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活动,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东霖永采招[2020]03号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
三、核查登记周期:2020年8月底前完成核查登记工作
四、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4、谈判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发出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5、谈判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最高控制价: 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谈判。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6月29日起至 2020 年7 月3日截止。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至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未按规定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参与投标。
七、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7月10 日 15:30时(北京时间)。
八、谈判时间:2020 年 7月10日 15: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永春县水利局
联系人:涂先生;联系电话:15880831291。
2、代理机构: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曾;联系电话:0595-23884111
2020年6月28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4、谈判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发出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5、谈判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10日 15:3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5:30
开标地点: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8:00 至 2020年07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购买或邮寄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20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6、谈判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发出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应附信息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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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谈判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