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17117 | |||||||||||||||||||||||||||||||||||||||||||||||||||||||||||||
所属行业: | |||||||||||||||||||||||||||||||||||||||||||||||||||||||||||||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标 价:详见中标公示 | |||||||||||||||||||||||||||||||||||||||||||||||||||||||||||||
中标单位:详见中标公示 | |||||||||||||||||||||||||||||||||||||||||||||||||||||||||||||
流标公示 招标编号: 闽营招【2017】宁第025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7年12月26日08时30分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福安市金属表面处理中心电镀废水处理及回用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2000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唱标记录
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5、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6、评标结果: 经评审,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仅为一家,评标委员会认定本次投标缺乏竞争性,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招标流标。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7年 1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0 日。 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具体规范异议、投诉和处理行为详见(闽建筑〔2012〕14号)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安市城北福兴路中段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593-656587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德市环城路36号都市商厦424室 邮政编码:352100联系电话:0593-6106111 传真:0593-2868959,联系人:郑工
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93-6382003
日期:2017年12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