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产业深加工建设项目三期(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19】【阅读次数:】
巩留县产业深加工建设项目三期(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巩留县产业深加工建设项目三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ZZB-2024-06
项目名称:巩留县产业深加工建设项目三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10000.00元
最高限价:191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剥皮机、细断型打捆包膜一体机、叉车。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网对应的位置(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巩留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巩留县
联系人:马建英
联系方式:15299219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冠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民丰街与西环路交汇处瑞豪城市广场D座4楼
项目联系人:胡玉婷
项目联系方式:1317999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