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尔滨空港跨境电商物流园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区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g0100g231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哈尔滨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董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晓丹192045042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0G231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空港跨境电商物流园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区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已落实。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现本公司就该项目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空港跨境电商物流园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区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4.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18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构筑物:管理服务中心、国际航空货站、国际货物分拣、保税仓、查验区、园区卡口。 本次对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区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建筑面积约1.98万平方米(包括地下停车场区域)。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4日,7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5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地上部分为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卫生间、报告厅等,地下为停车场区域、设备间走廊及餐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与预算金额:企业自筹及专项债、工程费为:13279353.42元、设计费为:352000元
2.8标段划分: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区完善使用功能续建工程划分一个标段,地上一层17-21轴交于E-K轴区域、14-16轴交于F-J轴区域,主要为办公室、会议室等;二层9-13轴交于H-F轴区域为多功能厅;二层、三层、四层17-21轴交于A-K轴区域、14-15轴交于A-E轴区域、15-17轴交于A-F轴区域,主要为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楼梯间、环廊等;地下停车场区域、设备间走廊及餐厅。
2.9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3年5月-2023年7月),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投标人;
3.4.2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两家,必须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3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建筑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7日17时00分至2023年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5.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7.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
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07月01日至开标当天)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哈尔滨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话:0451-81888888转813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办公楼
联 系 人:孙晓丹、葛建国
邮编:150090
电话:19204504278
电子邮箱:yw8@zzgj.net.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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