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省苏州监狱关于2023年度门禁系统维保服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门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xx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SZWK2023-Z-T-005号(SZ-JY-2023-020);
2.项目名称:2023年度门禁系统维保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70万元,最高限价70万元;
5.采购需求:
(1)对正在使用的门禁及门禁附属设备进行维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按照采购人需求,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加装、移位、拆除门禁系统,辅材按实结算。
(3)采购人其他应急维护任务。
6.合同履行期限:
(1)维保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日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验收标准:采购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7.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为要求进行验收;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3年3月XX日至2023年3月XX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
3.方式: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xx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3月xx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与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2.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苏州监狱
地 址:苏州市太东路2888号
联系人:王跃东
联系方式:0512-69598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69165625(前台),0512-65153553 (FA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兆莉、吴帆
电 话:0512-69165620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XX日
政府采购谈判
文 件
采购编号:SZWK2023-Z-T-005号
(SZ-JY-2023-020)
采购项目:2023年度门禁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单位:江苏省苏州监狱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谈判采购文件
受江苏省苏州监狱的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2023年度门禁系统维保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SZWK2023-Z-T-005号(SZ-JY-2023-020)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2023年度门禁系统维保服务
四、采购项目要求:
1、服务内容:
(1)对正在使用的门禁及门禁附属设备进行维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按照采购人需求,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加装、移位、拆除门禁系统,辅材按实结算。
(3)采购人其他应急维护任务。
(4)门禁备件清单(报价按升级型号报价)
采用总价全包方案。在服务过程中,除了因人为损坏不可修复而需更换新品,只收取材料成本费外,不在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现场条件:所有施工时间必须服从采购人安排,维修保养时用电在施工前必须与采购人联系。
3、更换的配件需提供原厂1年质保函(配件需与原系统无缝对接),整体维保服务期限1年,中标后需向甲方提交全部配件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配件款。
4、技术服务能力
为确保服务质量,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及服务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门禁系统维保人员要求提供相应人员近三个月(不含当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5、为确保专业化维保,投标人需具备以下专业要求:
(1)投标人最近三年的门禁系统相关维保项目成功案例不少于1份,投标时须提交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谈判承诺函(后附格式);
2、谈判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后附格式);
4、投标人的服务方案;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名单;
6、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
7、类似案例的合同复印件;
8、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9.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人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9.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的相关材料(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提供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9.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例如提供实施本项目所使用的专用设备)
9.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如属);
12、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与密封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三本副本,装订成册;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全称;
2、谈判响应文件每页须要谈判供应商企业法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公章。
六、谈判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活动。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
4、根据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5、由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单位代表组成)按谈判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合格谈判供应商。
6、谈判供应商按顺序分别进行谈判。
7、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价格、服务方案、人员安排等内容进行谈判与沟通,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要求。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8、各供应商根据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的要求做出新的书面承诺(报价除外),然后按其新的书面承诺进行第二次书面报价。第二次书面报价应当于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15分钟内同时递交,未按上述时间递交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除因谈判采购文件修改导致供应商成本增加的,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
8、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函)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9、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七、谈判成交原则及评审内容:
(一)谈判成交原则:
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且不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谈判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委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
3、谈判小组为3人组成。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如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5、针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评审: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中标,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
(4)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6、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则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若均非“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二)评审内容:
八、合同模板
服 务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江苏省苏州监狱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28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供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合同签订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服务为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务期限届满前双方未能续签服务合同的,双方的合同自服务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终止。
乙方应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转包或委托第三人完成。
二、服务费的计费方式为:
上述价款包含了税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成本等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三、付款时间与方式:
3.1甲方采取第 (4) 种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1)于收到乙方提供完毕全部服务内容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将服务费支付完毕;
(2)分期付款:甲方按月/季度支付服务费,于每月的 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号之前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 元; 年 月 日前再支付 元; 年 月 日前再支付 元;
(4)结算金额按实际服务数量和内容结算,服务完成后凭甲方验收清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半年结算一次。
3.2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交付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交付全额增值税发票为止。甲方有权在支付服务费时扣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等。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内容为:(请详细、明确的约定服务的内容,可附附件)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和方法为:(请详细具体约定,可附附件)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考核结果之日起三日内对有异议的结果提出异议,未在期限内提出或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供有效证据材料反驳的,视为认可甲方的考核结果。
服务期内乙方服务被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服务天数比例结算服务费。服务期内乙方半数以上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在续签服务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签约权。
六、 违约责任:
6.1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6.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的要求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改正完毕的,每迟延履行一天,需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3乙方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乙方涉及重大诉讼或未清偿债务金额达到或超过其注册资本以及出现其他诚信危机时;
(2)乙方或乙方法定代表人因违法行为被采取行政或刑事强制措施、被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主要通过向第三方采购、委托第三方履行等方式履行本合同项下对甲方的义务的;
(4)乙方未依法为其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发放工资、提供劳动保障的;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对第三方的义务,导致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出现困难的。
甲方依据本条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4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及有关要求履行确认、回复手续的书面文件,乙方未在收到该书面文件之日起两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的,视为认可甲方文件的全部内容。
6.5一方违约,另一方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查档费、公证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合同甲方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为甲方住所地;
本合同乙方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为 ;
甲乙各方指定的本合同负责人负责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联络事宜,该人员有权代表本方公司代为签署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该人员做出的承诺对本方公司有约束力,相关文件资料按上述预留通信地址邮寄后无论是否签收即视为已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信息,均需提前至少15天通知对方。
八、其他约定: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发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九、综合谈判说明:
1、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2、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所涉及的人工、工具、配件、保险、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日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验收标准:满足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
6、付款方式:结算金额按实际服务数量和内容(保养和维修、移拆装分开结算)核算,服务完成后凭甲方验收清单审计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半年结算一次。
7、成交服务费:若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则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预算金额的1.0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1102020209000295112
开 户 银 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8、谈判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谈判代表的可不提供);
(3)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5)评审合格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谈判采购失败。
9、质疑
(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起递交。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在采购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5)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7)联系单位: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8)收件人:祝女士
(9)联系电话:0512-69165625
(10)通讯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
10、向成交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时,将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发放《未中标(成交)通知书》,以现场发放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以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或投标函中预留的电子邮箱为准),告知该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请及时接收查阅,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2、凡涉及谈判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格式1:
谈判响应报价表
报价项目名称:2023年度门禁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编号:SZWK2023-Z-T-005号(SZ-JY-2023-020)
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
格式2:
谈判承诺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谈判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谈判。并向贵公司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2、如果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同意谈判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谈判开始后30天。
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方愿意遵守谈判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我方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保留提出诉讼的权利。
8、与本谈判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编号:
日 期: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针对本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进行响应并参加谈判。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格式4: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职务:
联系电话: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格式5: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表
采购编号: 号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格式6:
投标响应技术对照表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采购编号: 号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格式7:
商务条款偏离表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采购编号: 号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格式8
售后服务承诺书
采购编号:
注:1、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
2、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9
供应商情况表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格式10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参考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响应)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格式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未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2023年度门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xx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SZWK2023-Z-T-005号(SZ-JY-2023-020);
2.项目名称:2023年度门禁系统维保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70万元,最高限价70万元;
5.采购需求:
(1)对正在使用的门禁及门禁附属设备进行维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按照采购人需求,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加装、移位、拆除门禁系统,辅材按实结算。
(3)采购人其他应急维护任务。
6.合同履行期限:
(1)维保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日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验收标准:采购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7.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为要求进行验收;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3年3月XX日至2023年3月XX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
3.方式: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xx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3月xx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与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2.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苏州监狱
地 址:苏州市太东路2888号
联系人:王跃东
联系方式:0512-69598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69165625(前台),0512-65153553 (FA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兆莉、吴帆
电 话:0512-69165620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XX日
政府采购谈判
文 件
采购编号:SZWK2023-Z-T-005号
(SZ-JY-2023-020)
采购项目:2023年度门禁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单位:江苏省苏州监狱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谈判采购文件
受江苏省苏州监狱的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2023年度门禁系统维保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SZWK2023-Z-T-005号(SZ-JY-2023-020)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2023年度门禁系统维保服务
四、采购项目要求:
1、服务内容:
(1)对正在使用的门禁及门禁附属设备进行维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按照采购人需求,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加装、移位、拆除门禁系统,辅材按实结算。
(3)采购人其他应急维护任务。
(4)门禁备件清单(报价按升级型号报价)
序号 | 类别 | 品牌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监舍门控制台 | 振讯 | ZX-M-ZHT | 台 | 11 |
2 | 门禁控制板 | 振讯 | ZX-M-TDM | 套 | 201 |
3 | 门电机及控制器 | 国产 | 含电机控制器、电机、排线、皮带 | 套 | 100 |
4 | 读卡器 | 振讯 | ZX-M-IC | 个 | 84 |
5 | 读卡器面板 | 国产 | 定制 | 个 | 44 |
6 | 门禁电源 | 衡孚 | 24V400W | 个 | 11 |
7 | 电插锁 | CEN | CEN-700B | 把 | 22 |
8 | 单门电磁锁 | 国产 | 280KG,带信号反馈 | 把 | 20 |
9 | 双色指示灯 | 国产 | 24VDC | 个 | 159 |
10 | 电源线 | 国产 | RVV1*4 | 米 | 2200 |
11 | 数据线 | 国产 | RVSP2*0.75 | 米 | 1300 |
12 | 电源线 | 国产 | RVV2*1.5 | 米 | 400 |
13 | 读卡器、锁线 | 国产 | RVV5*0.5 | 米 | 800 |
14 | 指示灯线 | 国产 | RVV3*0.5 | 米 | 700 |
采用总价全包方案。在服务过程中,除了因人为损坏不可修复而需更换新品,只收取材料成本费外,不在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现场条件:所有施工时间必须服从采购人安排,维修保养时用电在施工前必须与采购人联系。
3、更换的配件需提供原厂1年质保函(配件需与原系统无缝对接),整体维保服务期限1年,中标后需向甲方提交全部配件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配件款。
4、技术服务能力
为确保服务质量,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及服务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门禁系统维保人员要求提供相应人员近三个月(不含当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5、为确保专业化维保,投标人需具备以下专业要求:
(1)投标人最近三年的门禁系统相关维保项目成功案例不少于1份,投标时须提交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谈判承诺函(后附格式);
2、谈判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后附格式);
4、投标人的服务方案;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名单;
6、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
7、类似案例的合同复印件;
8、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9.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人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9.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的相关材料(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提供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9.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例如提供实施本项目所使用的专用设备)
9.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如属);
12、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与密封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三本副本,装订成册;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全称;
2、谈判响应文件每页须要谈判供应商企业法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公章。
六、谈判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活动。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
4、根据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5、由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单位代表组成)按谈判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合格谈判供应商。
6、谈判供应商按顺序分别进行谈判。
7、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价格、服务方案、人员安排等内容进行谈判与沟通,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要求。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8、各供应商根据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的要求做出新的书面承诺(报价除外),然后按其新的书面承诺进行第二次书面报价。第二次书面报价应当于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15分钟内同时递交,未按上述时间递交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除因谈判采购文件修改导致供应商成本增加的,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
8、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函)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9、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七、谈判成交原则及评审内容:
(一)谈判成交原则:
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且不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谈判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委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
3、谈判小组为3人组成。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如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5、针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评审: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中标,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
(4)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6、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则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若均非“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二)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 | 是否合格(是/否) | 备注(不合格原因) |
1、合格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
2、维保服务方案; | ||
3、门禁系统维保人员近三个月(不含当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
4、近三年内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 ||
5、原厂1年质保函(承诺书); | ||
6、其他(除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服务内容以外的其他涉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条款内容) |
八、合同模板
服 务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江苏省苏州监狱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28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供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合同签订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服务为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务期限届满前双方未能续签服务合同的,双方的合同自服务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终止。
乙方应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转包或委托第三人完成。
二、服务费的计费方式为:
上述价款包含了税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成本等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三、付款时间与方式:
3.1甲方采取第 (4) 种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1)于收到乙方提供完毕全部服务内容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将服务费支付完毕;
(2)分期付款:甲方按月/季度支付服务费,于每月的 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号之前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 元; 年 月 日前再支付 元; 年 月 日前再支付 元;
(4)结算金额按实际服务数量和内容结算,服务完成后凭甲方验收清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半年结算一次。
3.2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交付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交付全额增值税发票为止。甲方有权在支付服务费时扣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等。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内容为:(请详细、明确的约定服务的内容,可附附件)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和方法为:(请详细具体约定,可附附件)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考核结果之日起三日内对有异议的结果提出异议,未在期限内提出或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供有效证据材料反驳的,视为认可甲方的考核结果。
服务期内乙方服务被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服务天数比例结算服务费。服务期内乙方半数以上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在续签服务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签约权。
六、 违约责任:
6.1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6.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的要求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改正完毕的,每迟延履行一天,需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3乙方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乙方涉及重大诉讼或未清偿债务金额达到或超过其注册资本以及出现其他诚信危机时;
(2)乙方或乙方法定代表人因违法行为被采取行政或刑事强制措施、被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主要通过向第三方采购、委托第三方履行等方式履行本合同项下对甲方的义务的;
(4)乙方未依法为其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发放工资、提供劳动保障的;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对第三方的义务,导致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出现困难的。
甲方依据本条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4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及有关要求履行确认、回复手续的书面文件,乙方未在收到该书面文件之日起两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的,视为认可甲方文件的全部内容。
6.5一方违约,另一方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查档费、公证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合同甲方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为甲方住所地;
本合同乙方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为 ;
甲乙各方指定的本合同负责人负责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联络事宜,该人员有权代表本方公司代为签署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该人员做出的承诺对本方公司有约束力,相关文件资料按上述预留通信地址邮寄后无论是否签收即视为已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信息,均需提前至少15天通知对方。
八、其他约定: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发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九、综合谈判说明:
1、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2、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所涉及的人工、工具、配件、保险、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日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验收标准:满足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
6、付款方式:结算金额按实际服务数量和内容(保养和维修、移拆装分开结算)核算,服务完成后凭甲方验收清单审计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半年结算一次。
7、成交服务费:若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则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预算金额的1.0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1102020209000295112
开 户 银 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8、谈判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谈判代表的可不提供);
(3)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5)评审合格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谈判采购失败。
9、质疑
(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起递交。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在采购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5)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7)联系单位: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8)收件人:祝女士
(9)联系电话:0512-69165625
(10)通讯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
10、向成交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时,将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发放《未中标(成交)通知书》,以现场发放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以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或投标函中预留的电子邮箱为准),告知该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请及时接收查阅,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2、凡涉及谈判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格式1:
谈判响应报价表
报价项目名称:2023年度门禁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编号:SZWK2023-Z-T-005号(SZ-JY-2023-020)
响应单位(公章):
序号 | 类别 | 品牌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监舍门控制台 | 振讯 | ZX-M-ZHT | 台 | 11 | |||
2 | 门禁控制板 | 振讯 | ZX-M-TDM | 套 | 201 | |||
3 | 门电机及控制器 | 国产 | 含电机控制器、电机、排线、皮带 | 套 | 100 | |||
4 | 读卡器 | 振讯 | ZX-M-IC | 个 | 84 | |||
5 | 读卡器面板 | 国产 | 定制 | 个 | 44 | |||
6 | 门禁电源 | 衡孚 | 24V400W | 个 | 11 | |||
7 | 电插锁 | CEN | CEN-700AB | 把 | 22 | |||
8 | 单门电磁锁 | 国产 | 280KG,带信号反馈 | 把 | 20 | |||
9 | 双色指示灯 | 国产 | 24VDC | 个 | 159 | |||
10 | 电源线 | 国产 | RVV1*4 | 米 | 2200 | |||
11 | 数据线 | 国产 | RVSP2*0.75 | 米 | 1300 | |||
12 | 电源线 | 国产 | RVV2*1.5 | 米 | 400 | |||
13 | 读卡器、锁线 | 国产 | RVV5*0.5 | 米 | 800 | |||
14 | 指示灯线 | 国产 | RVV3*0.5 | 米 | 700 | |||
15 | 人工 | 个 | 200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 | ||||||||
服务期限: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
格式2:
谈判承诺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谈判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谈判。并向贵公司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2、如果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同意谈判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谈判开始后30天。
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方愿意遵守谈判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我方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保留提出诉讼的权利。
8、与本谈判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编号:
日 期: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针对本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进行响应并参加谈判。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格式4: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职务:
联系电话: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格式5: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表
采购编号: 号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1 | ||||||
2 | ||||||
3 | ||||||
4 | ||||||
2 | ||||||
3 | ||||||
4 | ||||||
5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格式6:
投标响应技术对照表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采购编号: 号
序号 | 谈判采购需求 | 服务响应内容 | 选择项(选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格式7:
商务条款偏离表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采购编号: 号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格式8
售后服务承诺书
采购编号:
序号 | 售后服务内容 | 期限(时间) | 备注 |
1 | 免费质保期 | ||
2 | 服务响应 | ||
3 | 到达现场 | ||
4 | 解决问题 | ||
5 | |||
6 |
注:1、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
2、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9
供应商情况表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
股东权益 | 万元 | 销售收入 | 2022年 万元 | |
实现利润 | 2022年 万元 | |||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格式10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参考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响应)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格式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未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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