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总第08号
预算金额3646.62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先生0772-421928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殡仪馆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来发改社会[201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来宾市殡仪馆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2018】总第08号       
建设地点:高铁来宾北站东北方向约7公里处、国营维都林场维都分厂8经营班地界内。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200063.96㎡(折合300亩),总建筑面积为11408.15㎡,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综合服务中心、悼念厅、接待休息楼、停灵火化、车库、其他附属用房等;并配套建设停车场、绿化景观、给排水、电力管网等室外辅助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 3646.625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土建部分)约3422.445万元;勘察费约37.14万元;设计费约187.0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80天(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具体要求如下:
(1)勘察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2)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后至少提供叁套方案供招标人挑选):5日历天;
(3)初步设计阶段(含初设概算):(自提供勘察成果之日起)5日历天(不包括:①初设文件提交后至取得评审意见的时间;②提交修订后的初设文件至取得批复文件的时间);
(4)施工图设计阶段:10日历天(①包括针对审图反馈意见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书的时间;②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送审后至取得审图意见的时间)。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含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该项费用);(2)土建及安装工程(场平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单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室外总平工程(园林绿化、室外总平、给排水、道路、电气照明)等)。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等问题。
(2)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由承包人负责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工程)、室外总平工程(园林绿化、室外总平、给排水、道路、电气照明)、智能安防监控工程、专业设备安装设计工程等;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含设备及材料清单)、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本次施工不包含殡葬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标段划分: 划分为 1
个标段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中的悼念厅单跨跨度预计会超过27米),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本项目不接受有下列情况的设计单位投标:2017年1月1日以来已承接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含子公司)
3 个及以上项目(指未完成住建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项目)的设计单位)
 (3)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2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 1 家勘察单位和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4.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5 月14 日上午10时整,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中标通知书的领取
拟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好本项目投标人员的诚信卡锁卡手续、缴纳招标代理费和交易中心相关费用及领取中标通知书。如拟中标人在办理中出现不能按本条要求办理完毕本项目投标人员的诚信卡锁卡手续、缴纳招标代理费和交易中心相关费用及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则视为拟中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9.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0772-4238721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滨江北路288号裕达   地址:来宾市祥和路1018号建设小
   大厦16楼                               区商住楼四楼      
   邮编:546100                         邮编:54610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72-8900228                     电话:0772-4219282
                                      
    2018 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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