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0240824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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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老厂新酯系列产业链升级技改项目氢氰酸车间-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G2024082400146
采购商: 新发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8-24 17:22:02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项目签章使用规则: 供应商报价不强制使用项目签章

采购品信息
序号 采购品名称 规格 单位
1 定额 %
2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PHC400AB100 m
3 防火门 甲级钢制防火门
4 铝合金窗 70系列
5 栏杆 m
6 耐负压UPVC排水管 DN150 m
7 检查口 DN150
8 87型雨水斗 DN100
9 耐负压UPVC排水管 DN100 m
10 防爆型管道轴流风机 风量:5500m³/h
静压:280Pa
功率:0.75KW 380V/50Hz
转速:1450r/min
噪音:67dB
11 风管 板厚0.6mm
12 止回阀 400*400
13 70℃常开防火阀 400*200
14 软接头 φ500
15 单层百叶风口 600*300
16 重锤式余压阀 300*150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 投标要求: 1.1投标单位投标费用自理。 1.2须由申请法人代表本人或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二代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到场参与竞标。 1.3本工程为受监工程,办理开工手续过程中乙方需配合办理。 工期: 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施工内容及要求: 按图纸、方案及甲方要求施工。 取费标准: 1.1清单部分:采用单价包死,价格包括材料费及其施工费、运输费、制作费、安装费、试验检测费、管理费和利润、税费(9%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相关的一切费用,最终工程量按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1.2定额部分:根据图纸及设计变更、确认单和现场签证,据实结算。执行2003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垦利11年土建装饰-市56(营改增)-53(营改增)》及其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机械台班单价表》、《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Ⅲ类工程取费,水电费按定额含量扣除,税金按照国家政策计取增值税。主要材料价格及泵送费按现场施工期间《东营工程造价信息》中垦利价格信息的平均价计取,垦利信息中不包含的参考东营市价格(甲乙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除外),若乙方实际使用的主要材料在垦利及东营市信息价格中均不包含,则乙方应在施工前提前告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材料价格及品牌并签订书面《价格确认单》用于后期结算。若无信息价及《价格确认单》的材料,双方定价材料不参与定额浮动。人工费按53元/工日参与取费,人工费调整按53元/工日调整,土建零星用工执行120元/工日。工程措施费中(1、夜间施工费2、二次搬运费3、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费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及工程规费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2、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均按工程取费标准执行,其中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只作为计税基础,不计入造价,总承包服务费、环境保护费、工程排污费不计取。工程材料计取采购及保管费,商砼不计取采购及保管费。(其中表层多点降水:110元/台日;井点降水:118元/米,抽水35元/台日,以上价格均含9%增值税,降水甲方供水电)。 工程付款方式 1.1合同签订后,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 1.2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按月支付,乙方每月5日前将本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月进度预算书,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乙方认可审计值后开具审计值80%金额的发票(9%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甲方挂账后,甲方支付至审计值的80%(第一次付形象进度款时需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 1.3工程整体完工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工程结算书二份,甲方委托审计单位审计,一月内结算审计完毕,审计费乙方负责,乙方提供剩余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9%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甲方挂账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值的97%; 1.4留3%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4个月,自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算,质保期满,经甲乙双方再次验收后无质量问题,甲方30天内无息付清。若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及时维修,或收到甲方有关质量异议而不予回复的,甲方有权扣留质保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结算值的5%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金。
供应商资格要求: 施工单位需上传电子版商务标及技术标标书




采购商信息
新发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模式:生产型
所属行业:医药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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